2009-09-15 07:45:41stephen

2005/01/10

 

奇遇也是個禍害.

約27歲那年徵模特兒時有個香港女生來應徵.

出於好奇我們開始交往.她跟台灣女生不同的地方.

她很有主見.看法也跟我們大有不同.當時她有個女兒1歲多.現在已經唸大學了.哇我很老了ㄏㄏㄏ.

她讓我認識香港對我日後跟香港人作生意有很大的幫助.讓我能了解香港人的邏輯跟思考.

我們那時有個共識.兩個人住在一起.彼此又有一定的距離.這樣彼此才會會因熟悉而隨便.結婚不是找到一個長期飯票也不是買了一個人的自由.我覺得婚姻因該是比此尊重跟合作.不是誰屬於誰或是誰聽誰.家人就是互相扶持跟愛護.這是她給我的想法跟卡通史迪奇給我的啟示.她對我的禍害呢~她為了讓她女兒唸美國學校.想了很多發法弄錢.所以當年我身受其害.花錢買教訓吧!

可笑吧這麼多年我們還有聯絡.

現在只能笑看當年的蠢.所以自從那次以後就沒做過蠢蛋了.

也因為她把我的第一次婚姻玩完了.

現在我看到她心中只有兩個字"錢坑"

混了那麼多年她還是能在天母生活.

真有點佩服她的生存力.

明天想寫我很"屌"的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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