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22 22:43:08Your Real Tutor
Personal Tutor center- 考前叮嚀與應考注意事項
國三 基測衝刺班
師大名師群親自授課
鴻億家教中心
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二段486號5樓
(近捷運內湖站一號出口,步行三分鐘)
試聽專線:
0930-219685(江老師) 02-87925151(晚上)
0920609588(詹老師)
考前叮嚀與應考注意事項 |
類別 | 檢核 | 檢查事項 |
考 試 前 | □ | 1.了解考試的科目〈96年寫作測驗正式納入升學採計依據〉,並明瞭各科的準備方向。 |
□ | 2.自行衡量擇一或擇二報考基測,並選擇分發區,擇較優的成績作為分發的依據。 | |
□ | 3.保存好准考證。 | |
□ | 4.仔細閱讀簡章、准考證上的試場規則及注意事項。 | |
□ | 5.注意身體保健及安全,減少出入公共場所。 | |
□ | 6.查詢考試地點。 | |
考 試 前 一 日 | □ | 1.查看試場位置,以確認及熟悉自己的考場與位置。 |
□ | 2.確認及熟悉前往試場的交通路線及工具。 | |
□ | 3.不宜熬夜,應有充分睡眠時間才有飽滿精神與體力應試。 | |
考 試 當 日 出 門 前 | □ | 1.注意天氣狀況,選擇適當的穿著。 |
□ | 2.考試當天早餐與午餐宜清淡且符合衛生,亦不宜吃的過飽,以保持頭腦清晰,且不宜喝太多,以免一直想跑廁所。 | |
□ | 3.攜帶准考證;另備准考證補發證件〈身分證或居留證或駕駛執照或全民健康保險卡及二吋相片一張〉,與准考證分開放以防萬一,准考證如有毀損或遺失須向考場辦公室申請補發。 | |
□ | 4.檢查應考文具〈黑色2B軟心鉛筆、藍色或黑色的原子筆或鋼筆或中性筆、橡皮擦、修正液〈帶〉、尺等,必要時亦可帶透明墊板〉。 | |
□ | 5.記得帶手錶〈不可以有計算、記憶、通訊的功能〉。 | |
□ | 6.應提早到考場應試,避免因交通因素而耽誤考場入場的時間。 | |
進 試 場 前 | □ | 1.檢查准考證、應考文具是否帶在身上。 |
□ | 2.取消手錶的鬧鈴設定。 | |
□ | 3.非測驗必需之物品如書本、MP3、翻譯機、計算機、計算紙、手機〈轉設為震動模式〉等計算及通訊器材物品放在試場設置的臨時置物區或交給陪考親友,不可以攜帶進入考場。 | |
□ | 4.考前可深呼吸有助於放鬆心情,使精神集中。 | |
作 答 時 注 意 事 項 | □ | 1.對號入座,核對座位標示單、答案卷、答案卡上的號碼和自己的准考證號是否相同。 |
□ | 2.每節的測驗說明時間不可翻閱試題本,說明開始即不可再離開試場,且說明時間結束,可立即作答。 | |
□ | 3.答案卡上不得書寫姓名座號,也不得做任何標誌。 | |
□ | 4.答案卡需用黑色2B鉛筆劃記,修正時須用橡皮擦將原劃記擦拭乾淨,不得使用修正液(帶)。答案卡如有劃記不明顯或污損等情事,致電腦無法辨認者,其責任自負,不得提出異議。 | |
□ | 5.嚴禁談話、左顧右盼等任何舞弊行為。考試時不可以嚼食口香糖、喝水、吃東西。 | |
□ | 6.考試時如果身體不舒服或是要上洗手間,可舉手向監考老師反應。若遇警報、地震,應遵照監試人員指示,迅速疏散避難。 | |
□ | 7.每節測驗正式開始後15分鐘起,遲到者不得入場。每節測驗正式開始後30分鐘內,考生不得提早離場。 | |
□ | 8.考試結束鈴響畢立刻停筆,絕對不可以再繼續作答〈含補畫卡或擦拭答案〉。 | |
□ | 9.繳交答案卷、答案卡及試題本一定要當面交給監考老師,然後離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