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21 22:00:42Your Real Tutor
100年國中畢業生升學考試簡介
100年國中基測報名及注意事項
100年國中基測報名日期與報名方式
第1次基測個別報名日期:100年3月30日(星期三)~100年3月31日(星期四)
第1次基測集體報名日期:100年4月10日(星期日)~100年4月11日(星期一)
第2次基測報名日期:100年6月21日(星期二)~6月22日(星期三)
報名方式:
- 凡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由所就讀學校代為辦理集體報名。
- 非應屆國民中學畢業生,於個別報名時間內至考區主辦學校辦理報名。
100年國中基測考區設置及各考區承辦學校
全國分為18個考區,考場由各區主辦學校規劃公告,以考區內之高中或高職學校為測驗地點,各區亦將各自公告及發售該分區基測簡章及受理報名。18個考區表列如下,除此之外亦設有大陸考場。
報名費用
測驗報名費為新臺幣500元整。
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免繳報名費。
- 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及戶口名簿影本。
- 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及戶口名簿影本(證明文件之有效期限以涵蓋報名日期為準)。
報名資格
- 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或曾在公私立國民中學、高級中學附設國民中學畢業或修畢國民中學3年課程者。
- 依「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縮短修業年限及升學辦法」之規定,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其畢業資格之國民中學學生。
- 曾在公、私立國民中學或相當於國民中學教育階段之學校修業3年課程,持有修業證明書者。
- 曾在公、私立國民中學補習學校或已立案之私立中級補習學校結業,取得結業證明書者。
- 經國民中學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及格,取得學力鑑定及格證書者。
- 取得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丙級以上技術士證之資格者。
持國外學歷報名之學生
應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及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入出境紀錄。
持大陸學歷報名之學生
應檢附送經設籍縣市之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之證明文件如下,考生可持下列文件至設籍縣市之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
- 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屬實之學歷證件及歷年成績證明及公證書。
-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證明。
- 國民身分證(無身分證者提在臺灣地區定居證、戶籍謄本、居留證之一即可)。
給參加全國高中高職五專登記分發入學同學的特別叮嚀
- 參加100學年度「全國高中高職五專聯合登記分發入學」的同學,在報名100年國中基測時,應選填高中高職登記分發區,若報名兩次測驗時所選的「高中高職登記分發區」不同時,將以報名第2次測驗時所選填的「高中高職登記分發區」為分發依據。
- 參加登記分發入學的同學,以100年其中1次國中基測總分完整使用作為分發依據,如果兩次測驗都參加了,100學年度「高中高職五專統一登記分發中心」辦理分發作業時,會以電腦自動為你選擇較優的那一次測驗總分完整使用,作為分發依據。
- 參加100年「北北基聯測」的同學,因100學年度「全國高中高職五專聯合登記分發入學」不採計北北基聯測成績,因此北北基聯測考生若於北北基各招生管道放榜結果不理想,欲再參加全國高中高職五專聯合登記分發入學者,請務必報考第2次基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