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03 15:33:45婆仔

Blog Tag遊戲規則

我的怪癖:
1.只吃富士蘋果,而且先在微波爐叮20秒才放進胃子

2.縱使在公眾場所 只要聽到音樂節拍 身體就會擺動 最好不要是熟識的 要不然整隻舞也能被我跳出來

3.很喜歡弄蛋糕 但卻不會吃下半點製成品

4.喜歡把自己變成重金屬人 把一樣又一樣的銀器手飾放身上

5.星期日不願意離開紅磡/黃埔以外的區域 什至最好連腳指尾也不用踏出門戶

Blog Tag遊戲規則:
規則很簡單,開始遊戲的人寫出自己5個怪癖,在自己的blog上寫下答案,然後把題目丟給另外五個人,在文末附上這五個人的連結,並且到這些人的留言版上留下:「哈哈!你被貼了。」這五個被tag到的人,在自己的blog引用是從哪一個blogger那裡傳來的題目,然後寫下答案,再去貼另外五個人,如此繼續下去。

以下的人已經被貼了:
貞貞 (blogger)
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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