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2-18 18:11:00季凡(紹暘)

【生活札記】找碴

一個讀者的來函:
ㄏㄏ我層次太低吧 太沒水準

又去看了一下你的日記 剛好我都看不下去

沒辦法 現在人老了 比較現實

年輕的時候 會很喜歡這樣的敘述方式吧

現在 這樣的東西很難引起共鳴

ㄎㄎ 繼續加油啦 大文豪

你的讀者很多低 繼續努力唄


因此, 索性我就過去看看這個人的日記.
他寫著100個"悶"當成昨天的日記; 他寫了吃了幾道菜當成了前天的日記; 他又寫他吃了幾道菜當作大前天的日記...

哎! 對於這個人之所以看不下去我所寫的日記, 我已經沒有什麼好懷疑的了, 因為他跟我來自不同的星球. 原來, 是個外星人來造訪啊!

所以我回他的留言:
ㄎㄎ

謝你囉

對於你....我不予置評

因為...我不是上帝

因為那是我的日記...所以...是我的

很多時候

我們也不再喜歡年輕時喜歡的東西或人或物

不是因為我們變得成熟..而是變得世故

而是變得喜新厭舊..不是嗎


還有...我不配被稱為大文豪.

那是莫須有的罪名啊...

謝謝你的留言囉


沒想到他又來了一則留言:
我講話就是比較直 死個性 別生氣啦大哥

不過 我不是喜新厭舊 也不完全是世故 這只是單純看法上的不同

我現在就覺得從生活中啟發的道理或感想

對我來說 會比較沒有距離感 所以 這是我個人問題ㄌ

像 今天那篇我就很認同啊 別氣 我就是這麼莫名其妙

你的日記當然你想寫什麼就寫什麼啊

我只是跟你表達我ㄉ想法 完全沒有叫你改或是其他的意思 別誤會 就這樣 ㄏㄏ

你還沒跟我講完巴黎還有哪裡好玩咧

我回了他:

喔 mon dieu

我沒生氣啊...ㄎㄎ 只不過看了你日記裡的菜名....餓了啊

沒錯啦...務實一點...我先吃飯囉 再聊

...


我沒生氣, 因為沒必要去在乎, 因為這是找碴!

可惜他還沒先學習到法國人對別人的尊重, 卻先學到了法國人以自我為中心的表現方法.

話又說回來, 我的日記是我的寶貝, 關他人的批評何干呢!?

送人玫瑰的手歷久彌香; 我想還是喜歡聞玫瑰花的香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