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 / 綽號
根據氣象預報,本週三下午天氣開始轉變,據說,有百分之八十的機率降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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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敏軒站在後走廊,望著頭頂那顆大大的太陽
她嗅著,但空氣中並沒有雨前那種潮濕的氣味,然而悶熱的程度到是讓剛上完體育課的她整身黏搭搭相當不舒服,尤其是,在這種悶死人又不下雨的午後,她剛才打完一場五對五的籃球鬥牛。雖然那個笨蛋在場上一直被守死,要摸到球的機會少之又少。隊友很努力試著製造機會給她,可惜,張敏軒的腦袋有洞。不對!應該說,可惜,張敏軒根本沒腦。不是漏接了好球,就是被抄球,更誇張的是一直手滑,讓球溜到敵對手中。她防守的樣子,也很愚蠢。
三年多了,籃球依然是她的最愛,雖然她曾經嘗試讓羽球取代這個第一的位子。
也許最愛的不是籃球,而是和大家的互動。
也許最愛的不是籃球,而是眷戀於過去的回憶。
也許最愛的不只是籃球,還有那親切熟悉的所有人。所有,曾經一起打過球的人。
孤單也在場上。
其實敏軒的眼神時常投注到她身上,雖然,她一直試著讓自己別這麼常注意她。只是每到了體育課,每當孤單和她都在同一個籃球場上,張敏軒腦海裡總會反覆著一句話:
「我不喜歡打籃球。」這是孤單曾經說過的一句話。
「我不喜歡打籃球。」在敏軒的記憶裡,很多人都說過這些話。而說這些話的人,多半是真的不愛籃球這種運動。吳夢帆的說法是:「這麼多人搶一顆球很累耶,而且女生打籃球很可怕。」「我不喜歡這種流這麼多汗又不太舒服而且容易受傷的運動。」
不過高一的體育課,夢帆偶爾還是會被我拉到場上。其實她球類運動都蠻強的。
「我不喜歡打籃球。」施芳芹也說過這句話,但她是為反對而反對。為了反對,關於我們曾經一起創造出的那些回憶。那時候的芳芹,真的很討厭籃球。
張敏軒覺得自己很幸運,雖然經過了這麼多事,但她仍然是愛籃球的。
她愛籃球,也許一輩子也不會改變。
她愛籃球,是籃球讓她認識了他們。讓她愛上體育課,愛上晴天,愛上歡笑。她愛那段時光裡的自己,那時候的大家,還有曾經、現在、及以後,每個與她一起打過籃球的人。
「我不喜歡打籃球。」孤單曾經說過。「因為我每次打籃球都會翻船。」
張敏軒看著孤單的身影……
嗯
她做什麼事情總是那樣積極,打球也很猛。會翻船不奇怪。
只是,孤單說她不喜歡打籃球… 這到底是第幾個她在鬥牛場上的體育課呢…?
好像是從敏軒一直想打籃球,到真的開始打到籃球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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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掃時間,張敏軒站在後走廊,聽著手機裡的音樂。
弦子-我不可愛
「妳心情不好嗎?」引清兵入關的吳三桂拿著掃把和畚箕走過來。
「沒有啊,我在聽音樂。」
三桂接過手機…
「這是心情不好聽的音樂吧?」
是嗎?
「怎麼了?」
「我在想事情。」她說。
「什麼事?」
「為什麼,我這麼奇怪。」張敏軒說了一句的確很奇怪的話。
「喔,沒關係啊!因為我也很奇怪,所以我不會覺得妳奇怪。」她果然很奇怪。
「就像兩個神經病可以溝通一樣嗎?」敏軒挑眉
「哈哈哈!差不多是這個意思了。」
「妳聽過一個故事嗎?從前有個王國的國王很受人愛戴,可是有一天當他醒來時,發現全村子的人都瘋了,因為他們都喝了一口會發瘋的井裡的水,但是國王並沒有喝到,所以他沒有瘋。王國裡的人漸漸的開始覺得國王是個不正常的人,於是便不再愛戴他。國王覺得很傷心,有一天他在城裡走還走去時,發現了那口井。傷心的國王想,反正沒有人喜歡他了,於是,他也喝了井裡的水。然後,他也瘋了。可是不久之後,王國裡的人又開始喜歡他。」
三桂一口氣講完一長串的故事。
「這個故事,有給妳什麼啟發嗎?」三桂眨眨眼。
「嗯。」或許有吧,但目前,她還沒想出來。
於是,張敏軒陷入了另一個沉思。
一個,她為什麼這麼奇怪的沉思。
「綽號,不就是取來讓人叫的嗎?」吳夢帆完全不懂眼前這女人到底在想什麼
「是啊!我很喜歡幫人亂改名字取綽號。但大多是有因果關聯。可是我不懂,為什麼有些綽號我會這麼堅持。」
「像孫立昂的小花。」
「嗯。還有公主。」
「因為妳是蝴蝶跟王子?」
「也許吧。」
「我總覺得,那是『屬於我』的綽號。只因為,有王子跟蝴蝶。」
這一刻,張敏軒才終於懂了,原來一直以來那樣的堅持,是一種心靈上的佔有,所以她才會在孫立昂『實際上不屬於自己』以後,將公主的暱稱徹底換掉,也絕口不提王子。在孫立昂『離開』的那段時間,不再以小花稱呼他。無意之中的舉動,原來是因為潛藏在心理的那種意識。而她差點以為,再也沒有機會用那些『屬於她自己』的綽號,來稱呼孫立昂。
「我已經放開了。那如果還繼續在意著這兩個綽號,是不是表示,其實我還沒讓自己徹底的放開?」
有些堅持,是應該要放棄的,對嗎?
雖然她不懂,這些堅持的意義是什麼。 也許,根本毫無意義。
但放棄了堅持,才能表示自己真的放下孫立昂。
「所以,我應該要大方一點的,對吧?」
然後她想起了放在書櫃裡那個生日禮物,那個讓她感動了好一陣子的禮物和卡片
手拉胚花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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