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06 09:53:05stacy_claire

免費花燈兌領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為迎接元宵民俗節慶,增添年節歡樂氣氛,鼓勵民眾多消費及購物消費不忘記索取統一發票,訂於98年2月6日舉辦「稅福臨門元宵樂─花燈兌領」租稅宣導活動。
該局特別準備兼顧環保、具有多變燈光、造型精巧玲瓏的牛型元宵提燈15,000盞,提供臺北市民憑發票兌領,有關兌領日期、地點、條件如下:
一、兌領日期:98年2月6日上午9時至下午 5時。(兌完為止)
二、兌領地點:臺北市國稅局總局及所屬各分局、稽徵所。
三、兌領條件:
(一)民眾持臺北市98年1至2月未列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名稱及統一編號之統一發票收執聯10張(金額不限,經核驗並加蓋已兌領章或打洞註記後發還),即可兌領元宵花燈1份,每人最多兌領2份,數量有限,兌完為止。
(二)凡屬購買土地、黃金等免稅商品或兌領過宣導品之統一發票(已蓋章或打洞者),不得兌領。
該局誠摯邀請臺北市民共襄盛舉,踴躍參加兌領元宵花燈租稅宣導活動。
(聯絡人:服務科廖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120)

去年鼠年

今年牛年

剛好2/5上國稅局網站看到立刻準備發票

剛好安排2/6去換燈籠

組合完成

 

一定要2個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