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1-05 15:04:51stacy_claire
過期火鍋料 換包裝再賣1年
過期火鍋料 換包裝再賣1年 高雄市消保官及衛生局人員,昨天查獲
「新和興海洋企業」,將過期退貨的蟹肉棒,換裝新包裝,使用期限再延長一年。(記者張忠義攝) 〔記者葛祐豪/高雄報導〕
過期火鍋料偷天換日當場被抓包! 行政院消保會會同高雄市消保官及衛生局人員,昨天前往高雄市漁港路的「新和興海洋企業」抽檢,當場在生產線查獲員工將過期退貨的蟹肉棒,換新包裝,把保存期限再延長一年,現場查扣8箱共240包。
「新和興海洋企業」以生產珍珍魷魚絲聞名,事發後,工廠林姓協理供稱是打印機跳號疏失,允諾先停產,日後改善,查緝人員不予採信,封箱帶回化驗。 辯稱打印機跳號 高雄市政府消保官鄭秋洪指出,「新和興」生產的蟹肉棒有效保存期限一年,
該公司卻將一批今年11月12日已經到期的蟹肉棒拆封,重新包裝後,
將有效日期打上明年12月11日,換句話說,如果消費者明年12月買到這批火鍋料,下肚的可能是2年前所生產的蟹肉棒。
另款鱈魚豆苗(保存期限同為一年)的有效日期至明年10月20日,該公司如法炮製,重新標示有效日期至明年12月11日。
衛生局人員表示,目前無法確定是否流入市面,民眾如果吃了「新和興」的火鍋料,發生嘔吐、腹瀉等症狀,可持醫院就診證明向該公司求償;消保官並依刑法第235條妨害農商罪,將公司負責人送辦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dec/13/today-life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