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02 04:17:30天光

【博愛座廢掉就不博愛了?】Yes!

【博愛座廢掉就不博愛了?Yes!】
  
真正理解且通達人性者,會明白:目前台灣社會搭乘大眾運輸的人,大多數是「庸俗利己者」、以及「情境中的從眾者」。
  
這類人,在公車上、捷運裡,「讓不讓座給老弱婦孺」的決策,主要取決於「當下自己的身體需求」以及「認為旁人眼光會怎麼看」。
 
由於「博愛座」的存在,以及其設立原意,產生了一種「車廂空間內的倫理秩序象徵」,以便鼓勵「他律的利他行為」。
  
這並非說,對於前述「庸俗利己者」來說,「讓座」這樣的利他行為,完全連一點點發自內心的「真誠愛心」的成份都沒有;也並非說,連一點點「道德良知自律」的成份都沒有,只是在眾人眼光下不得已而為之的「服從他律」行為。
  
然而,不能不承認,「博愛座」的存在,乃至其名稱、解說牌、標示圖,全都在「提醒」車廂中的人們,並引導其認知眼光,以便鼓勵人們盡可能產生這樣的「利他行為」。
 
某種程度上,這也可說是一種「潛移默化」的教育環境,用意在於教育出具有「利他習慣」的良好品格公民。
  
一旦移除了這樣的象徵,前述的「鼓勵利他」作用,就會消失大半。
 
試問,假如沒有博愛座,當某位白髮老人進入車廂,車廂座位卻都被佔滿,二十幾個坐在座位上的青壯男女當中,大家的反應會是哪種情況的機率較高?
 
A. 二十幾人中,有人發揮愛心,很快主動讓座。
 
B. 二十幾人中,大家都轉頭假裝沒看到老人,心想反正別人會讓座,自己就不必讓了。
  
依照筆者搭公車經驗,B的發生機率,是A的好幾倍以上。
 
也就是說,二十幾人全都是「庸俗利己者」的機率非常高。
 
當這些「庸俗利己者」發現車廂空間內並無任何「道德提醒的象徵物」時,旁人當中也全都沒有人積極表現出利他行為時,自己出於庸俗利己的行為本能,因而對他人需求冷漠,不想從事利他行為的心態,就被合理化且覺得安逸。
  
然而,加入「博愛座」的設置後,車廂空間內等於無時無刻都在提醒「利他行為」的重要性及尊貴性。於是乎,有些「庸俗利己成份較低」的人,受到這些「提醒」後,就會更樂於積極從事利他行為,因為這樣做是被遊戲規則所鼓勵,具有正當性的,且能獲得旁人的尊敬讚嘆,而非輕視嘲諷。
  
坐在博愛座上的青壯男女,主動站起來讓座給老人時,儘管未必全都具備真誠自發的愛心,但仍從事利他讓座行為。這有很大比例原因是認知到「博愛座本來就是優先禮讓老弱婦孺,這是設立博愛座的原意」;因而原意服從這樣的設立原意,屬於「義務性的道德行為」。
 
然而,原本坐在非博愛座的人,如果也主動站起來讓座,那幾乎就是出自真誠的愛心了。對這樣的人來說,「讓座」並非是「義務」,卻願意做,表示這樣的道德行為源於自身本有的品格與習慣,而不是「他律」。
  
筆者認為當代台灣社會的多數人,尚未達到普遍皆能「無需他律仍願利他」的心量等級。所以,「博愛座」既然有助於維持「他律性利他行為」,就仍有存在價值。
 
一個國家的國防與國安,事實上也與「公民集體的利他行為」密切相關。
  
災難時期,全民能否互助合作救災,而非自掃門前雪,甚至趁火打劫?
  
外敵入侵時,全民能否團結抗敵,而非藉機內鬥、爭功諉過,甚至叛國投敵?
 
這些全都與「集體公民日常是否具備利他習慣」,息息相關。
 
可以說,由小觀大,「博愛座」的公民教育作用與道德象徵寓意,遠遠大於其功能本身!
 
2023-09-22 FB
 
後記:
 
博愛座(Priority Seats)不能看成是「特權」。就好像「低收入戶免健保費」不能看成是特權一樣。「特權」這詞在華語中,都是指權貴、強勢階級的人物,沒有用來指稱「弱勢」階層享有某種社會福利的優先性。
 
今人討論博愛座議題時,不喜歡博愛座的網友,使用了「特權」這詞來指稱博愛座,是語言的誤用與濫用。這雖與英文Priority這單字的多義性有關,但卻反映了某些網友「恨」博愛座的下意識。
 
有些老人身強力壯,不需要他人讓座;有些則貧病交加,無力久站。論「需要」他人讓座與否,本來就有個別差異。幾歲以上一律讓座,這樣的一刀切,本來就不是正確的認知。
 
博愛座設立的原意,是「鼓勵」禮讓給「有需要」的人,而非遇到「特別身份」必然要讓座,否則開罰的強制措施。這就不可能是「霸王條款」,也當然不能說是「特權」。
 
至於明明車上沒老弱婦孺站立,遇到博愛座有空位,卻不敢坐的年輕人,顯然是臉皮太薄了!
 
明明能坐卻不敢坐?你喜歡站就繼續站吧!難得有人自願罰站。
 
不要站久了後,你卻說自己太累,反而要求老弱婦孺讓座給你就好。😄
  
 
 
(圖片取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