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16 22:00:00天光

【林智堅涉抄襲】有那麼嚴重嗎?

 【林智堅涉抄襲】有那麼嚴重嗎?
 
一、【關於林智堅被判抄襲】
  
這結果不意外,唯一意外的是審查速度。
  
凡是被指控抄襲,只要有「複製貼上」的行為,即使只有一句話,都會有人認為構成抄襲。
  
台大審委完全照劇本演出。火速審查,剛好趕上軍演結束。
  
藍營想要搶票。
 
中共想要炒作。
  
台大想要掃除學店汙名,並轉移資安防護不力的焦點。
 
余生想要保住學位。
  
林想要保住市長參選資格。
 
陳想要保住林余二人和他自己的聲譽。
  
以上各方目標明確。
 
最後必然有人犧牲。否則無法滿足所有人的最大利益。
 
從一開始,綠營的提名流程與危機處理方式,全都錯了。會有此結果也不意外。
 
這事件的傷害路徑,才走到一半,後面還有更多傷害在等著陳林余等人。
  
綠如果想趁早止血,就提早認賠殺出吧!
  
不要再想保住所有人的利益。
 
該回歸「正常思考」。
  
正常的學位論文,該怎樣就怎樣。
  
對抄襲的認定標準,過嚴或過寬,都是不對的!
 
不要歹戲拖棚。
  
雙方陣營真正能攻防的焦點,是「認定標準是否過寬或過嚴?」
  
只有這點,才是真正有益學術倫理的討論議題。
 
其餘議題,都只是政治,而不是學術倫理。
 
2022-08-10 01:10 FB
   
 
二、【「抄襲」有那麼嚴重嗎?😀】
  
問:抄襲算是什麼嚴重的事嗎?寫文時複製貼上,不是很常見嗎?未標註引用出處,不過就是漏標了,對原作者不夠尊重,向原作者道歉就是了。這有什麼大不了的?怎會上綱到整個道德人格的評價?
 
答:
  
1.人要偉大之前,先要明白真實;明白真實之前,須先學會誠實。
 
2.抄襲者是否對被抄襲者構成傷害,須視被抄襲者的感受而定;在多數情況下,被抄襲者通常會感到不舒服,像是被偷了東西的感受。此外,被抄襲者一旦發現抄襲之事,逕行揭露真相於公眾時,抄襲者受到抄襲行為自身反作用力的傷害,就是必然的。
 
3.手寫的年代,抄襲是苦差事,很費工夫。要抓抄襲也很難,畢竟不容易一本一本拿出來比對。
 
但自從電腦打字普及後,加以網路發達,人類進入數位時代,複製、貼上,變得極為容易。抄襲者於是發現新大陸,抄襲技術的進步也一日千里,抄襲行為也特別快速、方便。網路上無所不在的某些文句,已因多次轉手的抄襲而不知原始出處。
 
然而,數位時代雖然較易抄襲,抄襲行為卻也更容易被眾人察覺。不只有眾多好事網友可以肉搜,更有一目了然的強大文句比對軟體,可以輕易告訴你相同百分比。
  
因此,今人比前人更須建立著作權意識,自我克制「複製貼上」貪圖方便的寫作習性,否則「一失筆就成千年恨」!
  
4.抄襲之所以被視為類似偷竊的舉動,乃因抄襲行為通常會損害到被抄襲者的利益、名聲、感受...這三件事,而抄襲者本身也可能因此而得到本不該屬於自己的利益、名聲、感受。
   
但在某些特例情況下,被抄襲的作品卻也可能因抄襲之作受到強力傳播後,再被眾人發現抄襲的原作,從而使原作獲得更廣泛的肯定,導致反而比被抄襲之前獲得更多的利益、名聲、感受。
 
5.取用、拼貼,都是常見技法,未必構成抄襲;但這些技法的流行,也使取用、拼貼和抄襲之間的行為界線變得模糊。
  
當從行為表象本身無法判定抄襲與否時,則隱藏在行為表象背後的原始動機,成了判別抄襲與否的唯一判準。
  
在正常情況下,採行取用與拼貼技巧的創作者,若想避免被誤解為抄襲,會儘量用附註、前言、後記、詩集序文、事先告知被取用的原作者、允許讀者與作者進行問答時提出疑問...等方式,設法「傳遞正確訊息」給讀者及被取用的原作者,以彰顯自己的光明正大、正直無欺。
  
而創作者如果「明知如此卻仍不肯做到」,那表示創作者至少是太過輕忽,甚至是惡意欺瞞。由此,被視為抄襲的後果與責任,也該由創作者自行承受。
    
後記:
  
本文乃直接複製貼上筆者自己於2013年7月29日的貼文後,加以改寫而成。
  
請大家思考-
   
a. 自己複製貼上自己的文章後加以改寫,算不算「自我抄襲」?😁
  
b.筆者這篇文,約有50%以上屬於「複製貼上」的文句,試問,筆者這樣等於寫了幾篇文?1篇? 2篇?1.5篇?0.5篇?2.5篇?😁
  
c.這樣算不算是在自己臉書上「一稿多投」?😁
 
 
2022-07-30 at 12:19 AM  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