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25 15:04:58小宏的小家

生意社分析師

李宏(生意社分析師):目前機制方面,“±4%+22天”,需要同時滿足才能調價,這樣一方面會出現由于條件之一沒法滿足而苦等;例如有時候4%的條件滿足了,但是沒有到22天,價格一直不能調整。另一方面就是市場投機現象嚴重,當知道油價要上調時,市場上批發價也會不斷上漲,貿易商就可以囤貨,等到價格漲上去再出貨。這兩方面都沒有很好反映市場化的原則。如果未來僅看變化率,比如設定2%或者是4%的變化率,可能更加市場化,但也可能存在調價太頻繁的問題,所以可能有關方面還是會將調價周期縮短至10天左右。
  “不能完全跟著國際油價走”
  ●陳晴(卓創資訊):鑒于石油消費的特殊地位和未來國際能源供應的不確定性,我國的成品油價格不可能也不應該完全隨國際油價波動,在特殊情況下國家必然要對成品油價格進行一定的干預和管制。
  即使交由企業定價,政府也應對石油價格進行監督,同時保留當發生重大變故或其他原因導致油價超出宏觀經濟所能承受的某種極限時,實行價格管制的權力,如“國際油價超過130美元/桶”之后,國家屆時仍需要適當的價格干預,少調整或是不調整成品油價格,以防油價過高對于經濟運行以及CPI造成較大的不利影響。
  “新機制最佳推出時機已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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