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3-14 00:27:00尚未設定

祝妳生日快樂

親愛的,今天妳的生日
幾個禮拜前 已經想到要送妳這首歌
作為禮物
陳亦迅的十年
歌詞是這樣ㄉ:
如果那兩個字沒有顫抖 我不會發現 我難受 怎麼說出口 也不過是分手
如果對於明天沒有要求 牽牽手就像旅遊 成千上萬個門口 總有一個人要先走

*懷抱既然不能逗留 何不在離開的時候 一邊享受 一邊淚流

十年之前 我不認識你 你不屬於我 我們還是一樣
陪在一個陌生人左右 走過漸漸熟悉的街頭
十年之後 我們是朋友 還可以問候 只是那種溫柔
再也找不到擁抱的理由 情人最後難免淪為朋友*

直到和你做了多年朋友 才明白我的眼淚 不是為你而流 也為別人而流

記得嗎?
我們曾經傻傻的說過:
在一起至少要十年了
但諷刺的是 只有短短的4個月
已經是快2年的事了吧
我已經不難過了
有的只是一點遺憾
已經不會想勉強的挽回了
但是還是很喜歡妳
那種沒有擁抱理由的喜歡

上上星期 著手寫信來給你
快寫完的瞬間卻停電了
整條路上就只有我們這個巷子停電喔
真的是很巧的事

於是我把妳送我
而在一次爭吵中
我不小心摔碎的愛心形狀蠟燭
當作唯一一個光源
在一片覷黑的房間中
看到燃著鵝黃顏色的愛心蠟燭
真的好溫暖喔!

昨天要寄出禮物之前
把妳寫給我的信件
都從頭到尾的仔細反芻好幾次
妳說過:
希望以後不只可以陪伴我一起去旅行
還可以擁有我拍的PHOTO
現在一起旅行是不可能的
但是我的照片還可以跟妳分享
藉著他們像是我們一起旅行似的

1年5個月的軍旅生涯
偶爾還是會跟死黨.社團的學弟妹.車隊ㄉ朋友
一起出遊
最瘋狂的是從中壢ㄉ中原大學穿直排輪
從中壢到台北總統府去參加元旦的升旗典禮
整整42KM
小宇還是不服輸的
一路上沒有輸給那些小朋友

不能在一起十年
已經是確定的事實了
我也打算好好的找個人來愛
也祝福妳的新戀情
但是至少讓我們當個
十年的朋友好嗎?

親愛的 祝妳生日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