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2-04 01:50:00丁嵐﹑陸奧

陸奧:越短越好

越短越好

在澳門街做個混混最好就不要有太多意見,因為地方少,人口密集。一個晚上在不同公開場合,可能就夠你遇到某個群體的大部份人了。你知道寫文章的人就喜歡有兩張臉,人前的我一向是平易近人的。可是和家人好友情人知己,就正如寫文章有時喜歡冷嘲熱諷一下,就是有點放肆。用不著隔牆,準確來說你身邊到處都是耳目。特別在這個無聊的城市,聊天幾乎成為我們打發時間的最好利器,所以那些諸事八卦與閒話,是少不免掛在口邊的。

親愛的,請容許我這樣稱呼你們,因為我本是想和讀者親近,講些心裡的私話別人的閒話。不過,既然你讀過上面的那段,你就知道,寫文章最好是不要有什麼爆料和肯定立場的。因此,我不會說我支持什麼反對什麼,也不會說張五或李六的半句是非。我不過是個混混,放聰明點至少家中兩老不會覺得生了像我這樣一塊“叉燒”對不起祖宗十八代。

你看看我們的高官大人物,他們有些喜歡發議論,有些被逼著要發議論。偶不小心說錯話了,雖不致於像香港同胞咬著不放,也有好幾天成為三姑六婆的笑話。林語堂有句話說得好,他說:“紳士的講演應該是像女人的裙子,越短越好。”我自覺這是句極之勁爆的開場白,將來小弟有幸當著各位面前發議論,也得向大師學習。施政者向我們交待事情當然要清楚詳細,這是我們做公民的權利。而那些可有可無的發言欲要表彰自己或借機表演,即可免則免。

你當然不希望,自己一個人在說話,下面的人昂首(不是挺胸)向天呼呼大睡。甚有人已忍無可忍,你尚未講完已急著拍手歡送。而澳門很細,這種事就好像節目主持的質素好壞,過幾天便有聽眾投訴。雖然在澳門好像投訴也是沒用的,但親愛的,這臭名可再除不去了。

而我不過混些零用,寫得長是長了些,就請你高抬貴手,對我的文章寬容以待,千萬不要寫信投訴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