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04 09:16:27泡泡小姐

今早,有微凉的陽光、透明的落地窗。

  今早,走到陽台,發現有微凉的陽光、充滿外面草地色透明的落地窗。
  提早一個小時起床,坐在椅子上,把時間交給腦子,規劃一些今天該做的事,想到有個名人說:人一天最多只能做七件事。他說人的極限,就是七件事以內,當然不是那種掃地、拖地的小事,假設我今天寫下這些事情:
 1.準備五十張紙,吉他社集社要用的分組格式。
 2.看完新租、新買的雜誌。
 3.畫海報(吉他社的。)
 4.想中國小說史的表演方式。
 5.想英文那堂的劇本再加上些甚麼。
 6.今天下午要去朴子買儲值卡、屈臣氏。
 7.把拍賣弄好。
這上述的七樣事情,我明明知道今天不可能全做到,明明知道還會因為突發事件而亂掉,卻寫在今天、明天,期限以前的行事曆裡,為什麼?怕忘記,希望能每天做一點,這就是人一天不能將七件事完成的原因。
  窗外正在施工的聲音,讓我停止思考了好多事。
  開學到現在,很平靜,不會去心有旁騖的分心甚麼事,唯一要做的,就是做對得起自己的事,這很重要,因為認知到了『以後不要後悔莫及』這一點,所以在年齡會限制住的能力能及之事,一定要盡善盡美的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