樞紐不是他要或不要,是你,也就是我

要進行的是關係上的辯證性思考
還有關乎於愛自己的定義

說到要或者不要
突然想到小時候買鞋子,只有過年能買
逛不到就要回家了
於是媽媽問:喜不喜歡,喜歡才能買唷
即便普普喜歡而已,甚至是不太喜歡,我也會說:要
然後買回家超少穿,因為自己內心就覺得不好看
但就是擺著,也捨不得丟

這就牽扯到兩個了
一個是沒魚蝦也好的心態
一個是放不了手的心態

似乎問題就一直圍繞在這個上面
所以我到底要不要?
想要,感覺很可靠
想要,但又不想主動去爭取,為什麼
但從小時候就是這樣,希望別人來喜歡自己
或者我內心始終還是多少相信那個理想的理想
可能是一個如果真的是我的,我不用太努力,也能得到的信念

還是只是因為沒有,所以才想要?
這很難澄清

至於放手
由於剛才進行了一個深入的談話
所以就連結上了
但會連上也不意外,因為這一直一直以來就是我的問題
這跟無魚蝦也好又很像
是完全沒有還是要爛爛的?

最終回歸到我要的是什麼!
這樣一想就又明朗了
回到以我為圓心,似乎就能更清楚到底什麼是愛自己了

我想愛自己,大概是把自己的狀態修整好之後,才去談感情吧
所以才需要獨立,才需要愛自己

為了交往而愛的自己不是愛自己
為了自己而愛的,而慢慢發展出來的
或許才是真正的精隨吧
所以愛自己要有什麼定義?這麼白話了要有什麼定義

不等待大概是大禁忌,其他大概就隨自己所欲吧
但或許偶爾的小小策略還是可以使用我想

所以到底要或不要
要不要煩惱
要不要急
好像都不用去多想了

愛自己就夠讓我煩惱!
或許可以跟重新整理同步進行
或許可怕的論文也可以同步進行
然後,RAM可能可以獲得釋放吧

我不想再失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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