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21 15:48:09紅豆包

劣女傳

人都是這樣的:總是為得到一些東西時不擇手段,得到後又不屑一顧,甚至有一種除之而後快的感覺。

三歲時,看到鄰家小女孩的泰迪熊可愛,自己就會不自覺的誓要把它搶到,然後像宣示主權的把它摟摟抱抱,三五不時在它身上留下一點足跡。可是這種情況絕不會上演太長的時間,很快泰迪熊便搬到地上去。

十歲時,開始有了選擇的權利。跟媽媽逛街時,看到美麗的衣服,誰理它價值千金,不停的展開口水攻勢,反正要媽媽買下。衣服買回來,放在衣櫃裏,還沒有穿過,很快便淪為陪襯品。

二十多歲,進了大公司,不斷的往上爬,當小職員是便想當經理,當上經理又想當總經理。明顯是「坐這山望那山」,剛當上總經理不久,看著剛印好的名片,又埋怨自己的職位不是總裁了!

事實上,這些所謂的戰利品不過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慾望,一種搶奪回來的快感,對你來說它也許沒有任何意義。

感情如是,我經常聽說某人以搶別人的男女朋友,勾引別人的妻子丈夫為樂。他們真的愛那個戰利品嗎?不盡然,大都只是因為看不慣人家恩恩愛愛而已!

說白一點,還不是妒忌心作祟?!

上一篇:人種

下一篇:曾經眷戀的Tiramis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