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03 10:35:01阿楨

叛逃有二種

  叛逃就是叛逃、那有二種標準?
  呆歹灣理盲濫情的霉體銘手酩嘴政剋冥眾/邪者磚家叫獸、就有雙種標準1,叛逃到對岸的林毅夫2、罪不可赦;叛逃此岸的逃兵女官、其情可憫3
  原來如此,原怪馬吳之子女會遭殃、扁家子女則雞犬升天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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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在戰俘營 反共派殺親共派 分屍裝糞桶 

監委:林毅夫何罪被通緝一輩子?中時2014-1-21

監委葉耀鵬、趙昌平將約詢法務部,了解陸軍前連長林毅夫叛逃中國案,遭外界質疑企圖為叛國犯解套。葉耀鵬今天受訪反駁,「有人可以一輩子都被通緝嗎?」就算是觸犯殺人罪,都不一定一輩子被通緝,全案還有很多適法性問題待釐清。
  對於《自由時報》報導監委圖謀為林毅夫解套,葉耀鵬表示,這是《自由時報》的特定立場;至為何約詢題目會提前曝光?葉嗆聲,將了解公文是怎麼洩漏出去的。
  葉耀鵬、趙昌平兩人在2009年間曾糾正國防部,質疑國防部處理林毅夫案時,對「叛逃人員」的法律適用問題未有定論。葉耀鵬表示,以前林毅夫案適用軍法,是一套封閉的體系,但《軍事審判法》修正後,林案回歸一般司法體系,還有很多法律問題待釐清,包括林毅夫是繼續犯還狀態犯?怎麼計算林被訴的時效性?他只是約詢法務部,聽聽法務部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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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
  到底國軍是以「山寨軍頭」為大!還是「依據立院立法,總統公布之法令」為大?國防部長比立法院大?比三軍統帥的總統大?
  投敵還為敵方工作,擔任敵方公職,這種行為還有時效性的問題嗎?
  奇怪,一些人法律問題沒弄懂就在評論。國防部方面說,「 中共的黨政軍機關為我國《陸海空軍刑法》所訂『敵人』的範疇,國軍不是與整個大陸人民為敵,而是與控制大陸地區的黨政軍為敵。」所以,不是「敵國」問題,是「敵偽組織」問題。中國不是「敵國」,但中共是「敵偽組織」。但「敵偽組織」說法也很有問題,因為「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於1991年4月30日就宣布廢除,不再視中共為叛亂團體。所以,即使從1991年算起而不從林毅夫判逃的1979年起算,早已超過法定追訴時效的20年。
  林毅夫投敵叛國行為,就算是持續犯,最遲也應該在動員戡亂時期條款取消後就應該終止,從總統到法務部長等號稱法學專家,竟然長年被國防部的無知綁架,現在連法務部也來唱和,實在是~王八蛋+est到底!
  現在軍人如果投共,算不算叛國呢?
  應該就跟"葉玫"一樣,算無假叛逃,不過這一條應該有追訴時限!
  當然是狀態犯
  張憲義把核能資料拿給老美 他也是狀態犯
  敵友不分的白痴。投匪投美,截然不同。
  白癡 哪個傷害大搞不懂嗎 還截然不同 洩漏的軍機遠甚於投匪的
  林毅夫是現行軍人叛逃,他如果當時逃到美國也是叛逃。這個和大陸沒有關係。如果每一個軍人都可以叛逃到別的國家沒事回來,台灣軍隊可以解散了。
  明明當老美間諜的都沒被通緝了,當老美間諜跟當老共間諜明明就有差
  沒去把他抓回來槍斃就不錯了,還想無罪回來 ?那個張憲義是怎麼回事 ? 有回台但沒有被抓去判刑嗎 ? (詳參【圖博館】:欺中
  張憲義是真正的叛國,有回來過,但沒事,因為是美國人
  張憲義投奔的是美國,我們的友邦,不是匪帮。
  什麼....你說了我才知道,我一直以為中共是共匪,美國是搶匪,都是一樣。
  另外,把中國當成敵國的應該「想想」,蔡英文團隊剛去過中國了,蔡英文團隊算不算通敵?
  那就不該有追訴期勒 ..扁家貪污犯沒還錢 所以終身通緝 ..
  二戰期間日本鬼子, 殺了多少中國人, 是不是我們的敵人, 結果戰爭狀態結束, 全都送回去了, 大家的仇恨心, 怎麼如此之重呢? 本是同根生, 相煎何太急。
  如果林先生這樣子被沒完沒了的話,所有提前赴大陸投資的台商,是否一律等同是叛逃或資匪案辦理 ?最少應該先特准林先生返台祭祖,其他的政治恩怨慢慢再說吧 !
  老一輩的意識形態害慘台灣。林毅夫爭議早該了結,甩掉古董包袱讓兩岸繼續前進。

移審司法受惠 2逃兵當庭釋放2014/01/13中央社

軍事審判法修正後第二階段移審司法案件,雄院今天接收軍事法院案25件,其中在押2名逃兵人犯於召開續押庭後被當庭釋放。
高雄地方法院共接收軍事法院案25件,其中包括在押2名逃兵人犯及一件中校涉及的外患罪案,都責付軍事專股法官審理。
雄院分別召開續押庭審理因逾假未歸遭羈押逃兵案,雄院行政庭長李璧君說,審理法官認為陳姓和王姓2名被告所犯情節輕微,並無羈押的必要,當庭宣布釋放,擇期再行審理。 

落跑女軍官不用坐牢2014.03.12聯合報

軍情局前軍官葉玫潛逃案昨天一審宣判,她被判刑十個月、緩刑四年,法官准予五萬元交保;重獲自由的葉玫與母親相擁而泣,激動說:「我現在最想回家,陪媽媽散步」。
  葉玫曾當庭表達「錯誤的示範對社會造成負面影響,愧對母親,我很不孝。」希望法官給她改過自新機會,願支付五十萬公益款及提供二百四十小時義務勞務;法官認為她有悔意,考量她與母親無收入,主動將支付公庫的款項由五十萬減至廿萬,並將義務勞務從二百四十小時減至二百小時。
  葉母聽到判決結果,高興直呼「判得好!」謝謝法官給女兒自新機會。葉玫說,感謝審判長給她回到社會的機會,今後會以感恩的心重返社會,努力工作,孝順父母。
  葉母說,女兒被羈押期間,她天天搭車從新竹到台中探視女兒,拿福音書籍給女兒看,希望女兒「犯錯就要改」。每次開庭都向親友借錢,帶著數十萬保釋金到庭,但每次都落空,「今天終於如願了」。葉母昨天特別帶了件桃紅色毛衣及LV平底鞋,要女兒交保後換上去霉氣。
  判決指出,葉玫(卅三歲)受母親鼓勵投效軍旅,二○○九年進入國防部軍事情報局軍事情報學校預備軍官班就讀,二○一一年三月派駐軍情局第三處台中站,擔任中尉特種情報調查官。因不能適應軍中生活,又無法退伍,前年向部隊佯稱至泰國旅遊,同年六月十七日取道曼谷潛赴英國,觸犯陸海空刑法「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罪」。
  法官指出,葉玫不思調整心態,適應軍中生活,反採取激烈手段逃亡,且於護照被外交部註銷、在英國成為非法居留後,仍向英國申請政治庇護,嚴重影響國家及國軍形象;但考量她未洩露軍機,犯後坦承犯行,因此宣告緩刑。
  軍情局政戰主任張景森指出,判刑定讞後將向葉玫求償就讀「情報專業軍官班」一年的訓練費用,包括學費、零用金、服裝等。依軍情局規定,畢業後至少服役五年,葉玫服役將近兩年,將按比例求償,估計約十多萬元。
  回應
  判刑十個月、緩刑四年,這好像是在幫林毅夫做球
  判決是做給英國看的
  鼓勵逃兵,..往國外更爽 !
  沒有軍法何以領軍,逃兵只判10月,國防部關門吧!
  這案子如果依照軍法審判,最基本10年以上,如查獲有間諜罪行,就是無期或死刑,可是在死不要臉三軍都怕洪阿姐的廢軍法庇蔭下,這支叛國母狗得以不用關,國家正義無法伸張,死不要臉洪阿姐,你可真貽害台灣億兆年? (詳參【圖博館】:洪仲丘案真相)
  她都到英國說要政減庇護了,很明顯不認為自己有錯要找外國人出頭,這樣算有犯後有悔意,這種法官腦力可想而知.
  LV 平底鞋? 沒收入,法官重準備考試就真的與社會脫節!

逃官的鬧劇2014-1-21聯合報黑白集

潛逃五百多天的軍情局軍官葉玫,日昨從英國遣返台灣,隨即遭到羈押。葉玫能順利遣返,得力於我駐英代表處依法理力爭的成功;這項結果,對於繼續爭取引渡肇事逃亡的林克穎,奠下了基礎。
  葉玫抵台時,她的律師在機場宣讀聲明,指葉玫案是一個「悲劇」,希望軍方檢討軍官「退場機制」,也希望法院給她改過自新的機會。事實上,從葉玫在這段期間的種種表現看,她把事情鬧到這步田地,其實更像是一齣鬧劇。
  雖然已獲授中尉軍階,葉玫似乎從來不明瞭自己的行為會有什麼後果。例如,她在服役期間,曾蹺班跑到機場去追韓星;她利用赴泰度假的機會偷偷轉赴英國,並申請政治庇護。她在英國聲稱返台會遭到迫害,甚至處死,回來卻說是為了陪伴母親安養天年;她接受偵訊時說想念家鄉味,要求吃珍珠奶茶和陽春麵加滷蛋,並如願以償。
  以葉玫飄忽輕率且自行其是的性格,她顯然不適合軍隊的紀律生活;就算進入其他行業,她也未必理解社會規範及職業倫理。如果說,律師聲稱她服役三個月後就屢次申請退伍遭拒屬實,同事形容她「幼稚任性、異於常人」亦屬實;軍情局明知葉玫不受規範、也難以改造,卻只因她英文不錯硬要留人,最後弄到局面如此不堪,恐怕也難辭其咎。
  葉玫畢竟運氣不錯,雖觸犯的是「陸海空軍刑法」,但拜洪仲丘事件之賜,改由一般司法機關審理,最重不過五年以下刑期。若與林毅夫案對照,同是逃官,林毅夫叛逃是由於政治信仰,葉玫潛逃卻只是即興任性;當年是時代悲劇,今天是個人鬧劇;當年是兩岸噤聲,如今是任君作秀。這樣的變化,讓人唏噓。(楨:拜洪仲丘事件之賜!那以下的反共義士呢?詳參【圖博館】:洪仲丘案真相)

韓戰義士控訴 美違日內瓦公約【聯合晚報2014.01.11

1月23日,是紀念韓戰反共義士重獲自由的世界自由日,根據國史館出版的韓戰反共義士訪談錄,多位當年來台的反共義士宣稱,被美軍俘虜後,美國違反日內瓦公約,強迫他們擔任美國間諜,透過海陸空的運輸方式,滲透到共軍戰線後方,為美軍收集情報,不配合的人,就莫名其妙消失了。
  韓戰當時,中國大陸出兵支援北韓共軍,與美軍作戰。不少被美軍俘虜的共軍,在國共內戰時多是被俘國府官兵。國史館出版的韓戰反共義士訪談錄當中,有化名為馬群耕、侯廣明、文健友、高文俊等當年的韓戰反共義士,他們都指證,在戰俘營都接受美軍要求,回到共軍戰線後方,協助美軍進行情報工作,擔任美軍間諜。
  美軍會發給他們共軍制服與裝備,然後用空降、步行、搭船等方式,滲透到共軍的區域。
  這些反共義士說,用戰俘從事情報工作,公然違反日內瓦公約,有些人好不容易逃離戰場,不願意再從事危及生命的任務。侯廣明說,他們不想出任務,集體向美軍抗議,美軍就用槍掃射他們睡覺的棚子,不往身上打,但這樣大家就懂意思了。或者把他們集合在沙灘上,朝沙灘開槍,子彈就落在大家身邊,用武力威脅。
  侯廣明表示,也有將不聽命令的戰俘,綁著沙包丟到海裡。有的戰俘被美軍送回前線當間諜,被共產黨抓到後又逃回來,卻被美軍又關起來,懷疑他們是共黨間諜,有人就這樣死掉了。
  他說,有位戰俘張文榮同意擔任美軍情報員,要空投到共軍戰線後方時,這人在機上拉開了手榴彈,張一跳下去,飛機就炸了,落地後,張就向共軍投降,成了功臣,但張也向共軍供出他是美軍間諜,大陸老家都受到牽累。
  馬群耕表示,他不肯出任務,美軍就將他關禁閉,用球棒打他。後來,他們被迫出任務,為了生存,多半在出任務時間偷工減料,或者將情報灌水,而且一定要在白天回到美軍陣地,否則容易被攻擊。有位文傳基不肯出任務,批評國共兩黨都不好,後來就再沒看到這個人,猜測是被美軍處決了。
  馬群耕說,回到台灣後,國防部二廳要求他們繼續從事情報工作,他們不肯,國防部罵他們不愛國、對國家不忠。也有許多人繼續擔任情報工作,在大陸被捕獲後槍斃。
  日內瓦公約
《日內瓦公約》是1864年至1949年在瑞士日內瓦締結的,為用以保護平民、戰爭受難者和戰俘等一系列國際公約的總稱。公約規定了軍隊醫院和醫務人員的中立地位,和傷病軍人不論國籍,應受照顧等。經多次修訂,《日內瓦公約》擴充為4個公約,包括《改善戰地武裝部隊傷者病者境遇》、《改善海上武裝部隊傷者病者及遇船難者境遇》、《戰俘待遇》和《戰時保護平民》。(資料來源:紅十字會、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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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遙感第一人陳錕山投共 台媒稱帶走敏感資料  中大:陳未帶走管控文件 
傳大陸5倍月薪挖角陳錕山(楨:台才中用!詳參【圖博館】:夢想家翻版?
國防部:陳錕山研究未涉機敏性  國安局:陳錕山研究不涉機密
入選「千人計畫」創新項目 國台辦:兩岸人才交流很正常,不必大驚小怪。

    台才中用:戰爭瘋炸51/99

奇怪耶
自古以來
人才高處爬
古代封建中國
南蠻楚材被晉用
現代民主美國
全球人才被美用
為何自由中國的台才
反被共產中國所用呢

李陳二位總統鎖國了廿年
由上而下的台獨民粹
驅使台才被中用
兩岸開放後
由下而上的紅眼民粹
見不得人好的紅眼症
殺紅了紅眼島的肥貓
逼使台灣人才往中逃

所言極是
流浪博士眼紅其指導教授
占著茅坑不拉屎領雙份薪
名教授只好到中領五倍薪
健保病患眼紅其主治醫生
動不動控告醫生醫療糾紛
名醫也只好到中領五倍薪
彈丸之島有上百爛頻道
劣質節目驅逐優質節目
明星名導名歌手也多逃
…………………………


D’Artagnan 2014-06-04 13:02:45

所以軍法廢除問題大,民粹誤國...

版主回應
軍民大家樂 2014-06-05 08: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