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16 05:00:00阿楨

費茲傑羅:世界百大作家88

菲茨傑拉德
  
File:Francis Scott Fitzgerald 1937 June 4 (1) (photo by Carl van Vechten).jpg
攝於1937年
File:F. Scott and Zelda Fitzgerald grave.png
法蘭西斯·史考特·基·費茲傑羅與賽爾妲·莎爾的墳墓,墓誌銘來自《大亨小傳》的最後一句話「我們就這樣揚著船帆奮力前進,逆水行舟,而浪潮奔流不歇,不停地將我們推回到過去。」
  菲茲傑拉德,F.S.(英語:Francis Scott Key Fitzgerald,1896年9月24日-1940年12月21日)美國小說家。1896年9月24日生于明尼蘇達州聖保羅市。父親是家具商。他年輕時試寫過劇本。讀完高中後考入普林斯頓大學。在校時曾自組劇團,並爲校內文學刊物寫稿。後因身體欠佳,中途輟學。1917年入伍,終日忙于軍訓,未曾出國打仗。退伍後堅持業余寫作。1920年出版了長篇小說《人間天堂》,從此出了名,小說出版後他與吉姍爾達結婚。婚後攜妻寄居巴黎,結識了安德遜、海明威等多位美國作家。1925年《了不起的蓋茨比》問世,奠定了他在現代美國文學史上的地位,成了20年代“爵士時代”的發言人和“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 
  菲茲傑拉德成名後繼續勤奮筆耕,但婚後妻子講究排場,後來又精神失常,揮霍無度,給他帶來極大痛苦。他經濟上入不敷出,一度去好萊塢寫劇本掙錢維持生計。1936年不幸染上肺病,妻子又一病不起,使他幾乎無法創作,精神瀕于崩潰,終日酗酒。1940年12月21日迸發心髒病,死于洛杉磯,年僅44歲。 
  菲茲傑拉德不僅寫長篇小說,短篇小說也頻有特色。除上述兩部作品外,主要作品還有《夜色溫柔》(1934)和《最後一個巨商》(1941)。他的小說生動地反映了20年代“美國夢”的破滅,展示了大蕭條時期美國上層社會“荒原時代”的精神面貌。 
  人們通常都會問小說作家這個問題:“你的角色擁有多少你的特質?”對作家史考特.費茲傑羅,也就是《大亨小傳》 (The Great Gatsby) 的作者來說,答案是“很多”。費茲傑羅于1896年9月24日出生在明尼蘇達州的聖保羅,他最爲人所知的就是他對“爵士時代” (Jazz Age,1920年代) 的描述,而那也是他所成長的年代。史考特的名字是以遠房親戚法蘭西斯.史考特.凱伊 (Francis Scot Key) 的名字來命名的,法蘭西斯也就是美國國歌《星條旗永不落》 (The Stat-Spangled Banner) 的作者。費茲傑羅在聖保羅從小就被以美國貴族的養成方式培養長大,但是他寫作的主要動力卻來自高度浪漫的想像。 
  費茲傑羅從學校畢業之後,他選擇進入軍隊服務。當他駐紮在雪瑞登營 (Camp Sheridan) 的時候,他遇到了麗爾達.莎伊瑞 (Zelda Sayre) ,而且與她相戀。爲了贏得麗爾達的芳心,費茲傑羅在1920年重寫並出版了他的第一本小說《天堂的那一端》 (The Side of Paradise) 。這本小說反映了費茲傑羅在普林斯頓大學就讀時的時光,內容在說明一個年輕人努力追求愛情與工作上的成就滿足。在接下來的數十年裏,雖然費茲傑羅必須面對自己的酒癮毛病,以及麗爾達的健康問題,但是費茲傑羅夫婦還是沈浸在文學上的生活與名聲。 
  西元1925年,費茲傑羅出版了《大亨小傳》這本書,而世人也認爲這是他最傑出的作品。雖然這本書一開始並不暢銷,但是這本關于美國物質美夢的小說,卻成爲美國文學小說的代表作,受到大衆的喜愛,廣泛閱讀及討論。書中主角傑.蓋茲比 (Jay Gatsby) 也成爲人們拿來與費茲傑羅鄉比較的人物。 
  雖然費茲傑羅夫婦後來搬到法國的裏威耶拉 (Riviera) 度假勝地,但是麗爾達的病況卻越來越嚴重。她有時候會突然想要練習芭蕾,就日夜都不休息的跳著。麗爾達第二次精神崩潰之後,費茲傑羅只好把她送到北卡羅萊納州愛須爲爾 (Asheville) 的醫院裏接受治療。在他生命的最後數年,費茲傑羅搬到好萊塢,並且靠著編劇的工作維生。他在45歲的時候因爲心髒病發而去世,留下他最後一本小說《最後的大亨》 (The Last Tycoon) ,這是一本有關好萊塢生活的小說,不過只寫了一半。
  ◎重要作品概述及評價
  ☆人間天堂
  描寫一群二十年代美國青年放蕩不羈的生活,小說的主人公阿莫瑞家境富裕,享有各種特權,他嬌生慣養,多情善感,充滿了年輕人的幻想:要娶“最漂亮的姑娘”,要登上社會的“頂峰”做個“大人物”。他進入普林斯頓大學讀書,愛上了費城年輕寡婦克拉拉,並提出要跟她結婚,被婉言拒絕。不久,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阿莫瑞赴訓練軍營受訓。戰爭期間母親病死,家業敗落,朋友各奔東西。戰後阿莫瑞愛上了好友亞曆克的妹妹羅莎琳德,可是她卻決定嫁給比阿莫瑞更有錢的道森。阿莫瑞的一切幻想都破滅了,便終日沈浸于酗酒之中。不久,在一次去馬裏蘭州的旅途中,遇到一個名叫伊莉諾的漂亮女子。在那裏,他們度過幾星期的共同生活,然後各奔東西。對此,阿莫瑞先是詛咒那姑娘,後來開始“厭惡這個社會制度”,盼望著來一場社會革命,把自己推到社會的頂峰。
  小說准確地抓住了時代的脈搏。被稱爲開啓了美國的爵士時代。有評論家說這部小說是真正的美國小說,而不是像其他作品一樣模仿英國或者法國的作品。
  ☆了不起的蓋茨比 
  小說通過完美的藝術形式描寫了20年代販酒暴發戶蓋茨比所追求的“美國夢”的幻滅,揭示了美國社會的悲劇。 
  蓋茨比與黛茜的戀愛和分手本來是個很普通的愛情故事。但作者出手不凡,把蓋茨比熱戀的姑娘當作青春、金錢和地位的象征,當作靠手段追求富裕物質生活的“美國夢”。蓋茨比爲了追求黛茜耗盡了自己的感情和才智,最後葬送掉自己的生命。他天真地以爲:有了金錢就能重溫舊夢,贖回失去的愛情。可惜,他錯了。他看錯了黛茜這個粗俗淺薄的女人。他看錯了表面上燈紅酒綠而精神上空虛無聊的社會。他生活在夢幻之中,被黛茜抛棄,爲社會冷落,終于鑄成了無法挽回的悲劇。而其文描寫愛情與理想時所表現出的一股哀傷。像一股細流流露在字裏行間,正是反饋出作者本身對美國夢的失望。作者在別處也提到過這部小說的重心正是放在”美國夢“的幻滅上。
  《了不起的蓋茨比》之所以成爲一部不朽的名著,與其形式和寫作上的特點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結合了客觀與抒情、現實與夢幻、理想與象征、順敘與倒敘、鋪陳與簡約等手法並運用的完美和諧使其統一爲一體,使這部作品有了及其深刻豐富的含義與內涵。對小說人物本事的刻畫也突出了重要的時代的特點。       蓋茨比是20年代典型的美國青年。他的遭遇正是歡歌笑舞的“爵士時代”的寫照。 
☆夜色溫柔 
  《夜色溫柔》發表于一九三四年,是菲茨傑拉德生前所完成的最後一部長篇小說,描寫的是一個出身寒微但才華出衆的青年對富有夢幻色彩的理想的追求以及最終如何遭到失敗、變得頹廢消沈的故事。小說的背景被安排是作者所熟悉的歐洲大陸,時間跨度爲1917年到1930年間,但小說所展現的仍是美國“爵士樂時代”的社會場景。
  《夜色溫柔》的主要內容介紹了強烈的懷舊情緒、悔恨心理、失落的希望、破滅的幻想、人格的分裂。
  《夜色溫柔》是一部帶有很強的自傳性的小說,探索了一種酷似作者所經曆的感情與精神的崩潰過程。
http://baike.baidu.com/view/427099.html?tp=0_01 

【圖博館】:《大亨小伝》

  怎麼!受到《在德黑蘭讀羅莉塔》裡談論《大亨小》(遠景,1982)的刺激,還是看過電影意猶未竟,手癢了想搔搔人家?
  是有點。作者阿颯兒‧納菲西關心的不是《大亨小伝》的文字魅力,而是被伊朗宗教政權弄成禁書的致命吸引力。電影雖能看,但總覺得少了些什麼,似乎太寫實了,原著的許多象徵和微妙精緻的文字安排,並沒在電影的道具、服装及演技動作之鏡頭上發揮出來。
  有啊!影片裡廣告招牌「醫學博士艾柯爾堡」巨大的綠眼睛不是一再出現,似乎在窺探、監視、訓斥、懲罰片中狗男女。
  就僅只此例,其餘乏善可陳。
  人家是好萊塢電影,不是日本偶像劇,鏡頭老聚焦於細膩的道具和姿勢,我看日本人是有戀物癖和窺體狂的傾向。
  你懂啥,日本是有纖細文學伝統的,如果你了解日本文字是來自女人的枕邊書、私記體的話,就能体會從《源氏物語》以來,直到近代,上自純文學的日本首位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川端康成、下至流行的偶像劇,都能表現日本此一文藝持質,那像洋人只知巨大、崇高、悲劇、狂飇等外顯性之美。
  你又懂洋文藝了?人家的名堂可多,各種文學理論的、本館少說也有三排二百多本,更不用說經典文學上千冊,在此甭賣弄我的博學,就單以上述的綠眼睛象徵為例,作者費滋傑羅在書的頭、中、尾又分別安排了三盞「綠燈」做為飲食男女的信號燈、和美國夢(美金綠鈔、護照綠卡)的象徵。書中第一人稱的說書人在男主角被槍殺後說道:「蓋次璧一生的信念就寄託在這盞綠燈上。對於他這是代表未來的極樂仙境──雖然這個目標一年一年在我們眼前往後退。我們從前追求時曾經撲空,不過沒關係──明天我們會跑得更快一點,兩手伸得更遠一點……總有一天──」(p.201)
  又來了,標準的狗續貂尾,販賣媚俗的天真樂觀之美式資本主義,這似乎是美國文化工業的病根,好萊塢、百老匯不說,連前評《推銷員之死》的結尾也如此。
  那偶像劇的病根呢?還不是販賣永不絕望的愛情信仰神話。
  別老扯到偶像劇,回到評論電影不如原著之處,書中的人物的住所、汽車、服飾、言行……都依每個人的身份個性而有所不同隱喩和象徵。
  算了吧,這些還不是拾譯者的牙穗,沒必要你來複頌一遍,讀者自己會看。
 

費滋傑羅作品集(免費網文)
http://www.shuku.net/novels/fcjldzpj/fcjld.html

大亨小傳>維基百科
 
《大亨小傳》(The Great Gatsby),又譯做《了不起的蓋茨比》,出版于1925年,是費茲傑羅所寫的一部以20世紀20年代的紐約市及長島為背景的短篇小說,被視為美國文學「爵士時代」的象徵。
它在初出版時並不受歡迎——費茲傑羅在世時的總銷量只有少於二萬四千本。在大蕭條以及二戰時被忽略,直至20世紀50年代再版時才受到廣泛注目。其後的數十年它更成為高中、大學文學課的標準教材。經常有人把它稱為20世紀最偉大的英文小說之一。1999年改編為同名歌劇《大亨小傳》演出。
這本書在中國大陸由巫寧坤譯出,在臺灣和香港由高克毅譯出。
  內容簡介
蓋茨比是一個年輕的百萬富翁,他過去的名聲並不十分好,他本人也相當可疑。他與他交往的社會階層並沒有什麼太多的聯繫,而且沒人知道他是怎樣發財的。有人說他在禁酒期間非法釀酒發財。還有傳說說他殺過人,或者他在戰爭中是德國間諜。有人甚至說他是德皇威廉二世的侄子。無論如何,雖然他舉辦眾多的豪華的宴會,而且有許多人到他那裡去吃喝,他始終是一個孤獨的人。他所想要的僅僅是「重複過去」:與他一生的愛人黛西在一起。但黛西現在已經和一個穩重的、受人尊敬的百萬富翁湯姆?布卡南結婚了,兩人還有一個女兒。對蓋茨比來說,這並不妨礙他爭取黛西的愛,而黛西覺得她被她的婚姻束縛,對她的婚姻不滿,喜歡蓋茨比的注意。
  小說的主人公尼克.卡拉威是一個華爾街的股票商。他住蓋茨比的大廈邊的一個旅店裡。後來卡拉威體認到不論外表上多麼尊嚴,這些巨富們實際上是非常「淡漠的人」,湯姆和黛西也不例外。湯姆有一個情人默爾特,她是長島和紐約市的高樓大廈之間的不毛之地上的一個加油站主的妻子。一天,蓋茨比讓黛西駕他的新車出遊,在一次交通事故中黛西意外地將默爾特輾死了。為了保護黛西,蓋茨比說是他駕的車。結果蓋茨比被默爾特的丈夫槍殺。蓋茨比的葬禮幾乎無人參加,就連黛西也沒有參加。 
  結構
小說採用了插敘的手法。 
小說的主要題目有:
美國夢的興起和沒落。許多讀這部小說的評論家提出過這個問題:蓋茨比代表美國夢嗎?他誕生在一個與高層社會沒有聯繫的家庭,但卻成了一個百萬富翁,由此他代表這美國的成功。湯姆和黛西是美國上層社會的代表,但他們不安地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沒有道德,沒有義務,沒有自己的夢幻。默爾特和她的丈夫是湯姆和黛西的犧牲品,面對這些富人的財富、權力和影響他們毫無辦法。 財富對道德的腐蝕  
  評價
費滋傑羅去世後,他的四部長篇小說和一百六十篇短篇小說已埋沒在一般美國讀者的記憶中。麥茲納(Arthur Mizener)寫的傳記《天堂的那邊》(The Far Side of Paradise),描述這位天才作家甘苦的一生和悲劇的下場,對於他的作品大加讚賞。中文版譯者喬志高說「費滋傑羅幾乎成為美國文壇的icon(偶像),他的作品被稱為canon(經典),《大亨小傳》中的人物、情節、和語言,不時被人引用,好像這部書是個美國的allegory(寓言)」。費學專家布考利教授(Matthew Bruccoli)的統計,到1980年這本書的銷路達八百萬冊。費滋傑羅曾經這樣跟朋友談論《大亨小傳》「這部小說的重心放在『幻象的消滅』之上——正是這種幻象才使得這個世界那麼鮮豔。你根本無須理會事情的真跟假,只要它們沾上了那份魔術般的光彩就行了。」名詩人兼文評家T. S. 艾略特稱之為「美國小說自亨利?詹姆斯以來邁出的第一步」。此書更在美國「現代文庫」的20世紀百大英文小說中,名列第二。
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A%86%E4%B8%8D%E8%B5%B7%E7%9A%84%E7%9B%96%E8%8C%A8%E6%AF%94
 
了不起的蓋茨比 The Great Gatsby (2013)




導演: 巴茲•魯赫曼
編劇: 巴茲•魯赫曼 / 克雷格•皮爾斯 / F•司各特•菲茨傑拉德
主演: 萊昂納多•迪卡普里奧 / 凱瑞•穆雷根 / 托比•馬奎爾 / 艾拉•菲舍爾 / 喬爾•埃哲頓 / 卡蘭•麥克奧利菲 / 阿米特巴•巴赫卡安 / 傑森•克拉科 / 伊莉莎白•德比茨基 / 嘉瑪•沃德
  劇情簡介
  1922年的春天,作家尼克(托比•馬奎爾 Tobey Maguire 飾)滿懷希望離開家鄉,隨淘金熱潮來到紐約這個新興的城市,雖然這裡爵士樂流行,股票飛漲,但是貧富兩極分化,人們沉淪在紙醉金迷中。尼克為了追尋美國夢,放棄寫作而進入證券市場,並搬入紐約附近的海灣居住,成為了神秘富豪蓋茨比(萊昂納多•迪卡普里奧 Leonardo DiCaprio 飾)的鄰居。而海灣的對岸住著尼克的表妹黛西(凱瑞•穆雷根 Carey Mulligan 飾)和她的貴族丈夫湯姆(喬爾•埃哲頓 Joel Edgerton 飾),尼克不僅被邀請去赴宴,之後湯姆還帶著他去找情婦尋歡,尼克漸漸迷失在這個充滿魅力,以及富豪編制的假像、愛與謊言的世界中。 
  但是只有蓋茨比最特別,他是唯一讓尼克感到在這個迷失城市裡充滿希望的人。尼克被邀請參加了蓋茨比豪宅中的盛宴,還發現蓋茨比心中的秘密,原來他一直深愛著黛西,即使她沒等到他戰後歸來,轉而嫁給富豪湯姆,蓋茨比一直深信他們的愛情矢志不渝。尼克作為蓋茨比與黛西愛情的見證者,終於在蓋茨比被謀殺之後,看清了這個上流社會的虛情寡義,決心遠離喧囂、冷漠、虛假的大都市,黯然回到故鄉……

仲夏已盡,凜冬將至 2013-09-08 

  1. 電影在劇本上非常忠實於原著,除了極個別細節沒有拍,比如在原著裡蓋茨比的葬禮不僅僅只有Nick,還有蓋茨比的老父親以及之前他和Jordan在書房裡遇到的那個眼睛男。    
   但這種程度的的損益無傷于電影的忠實度。    
  2. 導演功力有被詬病的理由。誠如有人形容的大意是,該片有最好的劇本和最好的演員,何以排出一種三流MV的感覺。中間那些海天盛筵場景令我也有看MV的感覺,大概是剪片太追求炫技不得反而不能尊重電影節奏之故吧。
   然而還是要表揚忠實程度,雖然部分場景是MV質感而且3D令人不適,但場景、服飾甚至某女歌手穿著紅色的禮服、半哭半唱且把睫毛膏流淌為黑淚的細節都是忠實於原著的。歡宴後僕人收拾殘局的疲憊也刻畫得很細膩。
  3. 言情感過濃。本來期待中的美國20's初的投機無度、物欲崇拜和感官放縱的氛圍,只有後兩點被點中了。長島、紐約和灰燼穀三個地區參差對照的敘事倫理感,通過若干劇情以及飛車畫面雖有觸及,但仍然浮於表面。東卵和西卵之間老牌世家大戶和新興暴發戶之間不可逾越的階級鴻溝,本來可以來得更清晰更用力一點。當然,這一部分大多見於小說的第一人稱Nick的夾議部分裡,不如言情部分有情節推動的能力。    
  4. 服裝大贊、首飾大贊、妝容大贊。因為一次大戰節約金屬的緣故,婦女們一度放棄購買早期bra,而20年代初以平胸為美,以適合長項鍊的風潮,大家更在乎戴bra這回事。所以Daisy和Jordan,雖華衣靚飾,卻毫不掩飾激凸和垂墜這回事。真空上陣、鑽石頭飾、珍珠繞項長鏈、直身長裙和短髮真心美不勝收。    
  5. 為什麼不老老實實用20's的“爵士樂世界編年史”?雖然眼下OST也很棒了,總有濃濃的穿越感。一看名單,哦,Jay-z,一切都懂了。    
  6. 現在人人都知道了,Daisy是一個綠茶婊。其實這場孽情也不是綠茶婊的錯,是Gatsby從頭至尾圖森破圖拿衣服。他總迷信自己天賦異稟,可以扭轉乾坤,卻看不清:同一階級的人永遠在一起。光光是有錢,還遠遠不足以匹配出身不同的有錢人。綠茶婊和酒色徒丈夫,無論各自再有何不堪、無論各自在外的豔遇如何刺激銷魂,甚至包裝以“真愛”之名,他們只要在狂歡過後暫時足以掐滅掉皮膚下面那點空虛寂寞冷,還是會乖乖回家,然後擁抱在一起,結成一個牢不可破的同盟,“外禦其侮”。    
   其實Gatsby愛Daisy的動機也不儘然如何高貴。小說裡說Gatsby從小英俊強健,早早體驗女色,被女人寵在懷裡。然而,他說Daisy是一個“與眾不同的大家閨秀”,這樣不屬於他的世界的女人偶爾給了他一個吻,變成了一個危險而虛無的鼓勵,更讓他篤定了自己是上帝之子、與眾不同且攻無不克的心理暗示。啊,多麼危險。自命不凡的人遭遇上自以為是的愛情。從他把對一個女人的追逐與一個持之以恆的夢想捆綁在一起後,這段不了情才開始昇華,昇華為一種生機勃勃、勇往直前的東西,讓其變得美麗。    
   雖然現在人人都知道,這段不了情只是註定幻滅的泡沫。然而Gatsby在其中追逐的姿態太堅定、太自信了,以至於太美麗,而太美麗的東西總以悲劇結尾,令人動容。與此對比的是,舊世家經歷過戰爭和新興暴發戶的雙重洗劫,變得愈發孱弱、空虛和膽怯起來,不再敢於與時代的變遷迎頭相擊,也不再有膽量體會真實卻可能帶來痛的冒險。而只有Gatsby這類人敢。這令同樣出生世家但是來紐約但惶恐打拼的Nick感到不可思議且崇拜起來。    
   於是到了最後,只有Nick對Gatsby是真情。他對他傾心相托,他對他傾心相愛。好基友為好基友扶柩而哭,從此他累覺不愛。    
  7. Gatsby的形象美感,有一部分也來自于他的道德毀譽參半。為了求財求權求地位,他的手上沒少沾血。但是面對愛人時,他大張旗鼓地準備、送來了一花房的花,卻又手足無措、狀如初戀;他冒著涉案的風險,忐忑難安卻仍懷僥倖地等待著一個不可能再打來的電話;他一擲千金購買到所有美麗的一切,為的是光明正大地得到Daisy,從此終生依眷於一處,而非填補一個丈夫出軌的閨中寂寞少婦的偷情欲望。看看,一個自命不凡的人遭遇上自以為是的愛情,是會變得多麼死心塌地和愚蠢之極。    
   很可惜,你的愛情只是別人的姦情。也因此Nick說他們都是爛人,加在一起也比不上你。你是一個折戟沉沙的“美國夢”,然而慶倖的是,故事終結于仲夏之後的初秋,你的凜冬未至,你死在了最美麗的時候。夏天究竟是多美麗呢——    
  紅色或白色的玫瑰,圍拱成門、成牆,每一朵都美得驚人,可聚集在一起在如此盛大的日子裡卻微不足道;一盆盆湃在水晶缸裡的浮瓜沉李,卻無人驚歎,它們即昭示著自然的富饒,也是人類的不屑一顧。衣香鬢影、喧歌鬧舞、搖搖擺擺,紅男綠女如飛蛾般穿梭——啊,這就是專屬於夏天的喧鬧和美麗。煙火“啪啪”得升起,與月亮差似仿佛——這本是你的舞臺,而你卻于無人處靜靜看著那些蜂擁而來的臉龐,他們像蠕蟲一樣合合歡笑著,喝下的許多酒在人裡面晃蕩晃蕩,透明透亮的成了個酒瓶,香水瓶,或者其他那種,躺在一盒子的淡綠碎卷紙條裡的貴重的禮物。只有極大的物質和感官上演時,他們才是活著的;一合眼,與無人處,他們與你無關,是死的。    
   可是你忘了,你也只是夏天的煙花。雖然升到得那麼高, 然後很快就熄滅,這個世界只來得及發出“噓”的一聲,連一滴哀悼的眼淚都沒有。 
  回應
  劇本基本忠實,表現手法背道而馳
http://movie.douban.com/review/6268009/

了不起的蓋茨比 The Great Gatsby (1974)




導演: 傑克•克萊頓
編劇: F•司各特•菲茨傑拉德 / 法蘭西斯•福特•科波拉
主演: 羅伯特•雷德福 / 米亞•法羅 / 布魯斯•鄧恩
  劇情簡介
  湯姆(布魯斯•鄧恩 Bruce Dern 飾)和黛西(米亞•法羅 Mia Farrow 飾)的婚姻並不幸福,因為湯姆是一個花花公子,經常出去鬼混。湯姆還經常和與他們相鄰的黛西的舅舅尼克一起出席舞會,尋歡作樂。尼克的鄰居蓋茨比是個神秘的有錢人,他經常邀請尼克參加宴會,兩人很快相熟。相熟後,蓋茨比(羅伯特•雷德福 Robert Redford 飾)邀請尼克帶著他的侄女黛西來他家作客。此時,黛西認出了蓋茨比。原來蓋茨比是黛西5年前的戀人,只因當年蓋茨比只是一個窮小子,為了改變命運而出國拼搏,黛西正是在這個時候與湯姆結了婚。兩人很快舊情複燃。 
  一次宴會,黛西又和湯姆吵翻了,借酒消愁的她酒後和蓋茨比一起開車回家時不幸撞死了湯姆的情婦。為了昔日的情人,蓋茨比決定挺身而出。

從紙頁到菲林——1974版《了不起的蓋茨比》

  菲茨傑拉德的《了不起的蓋茨比》作於1925年,曾四次被搬上螢幕,分別是在1926年、1949年、1974年與2000年,其中1926年的版本是黑白默片,1949年版的膠片已再不可尋,而其中2000年版則是以“電視電影的形式”演繹。所以這其中能當做現代電影與原著對比的,也只有這個1974年的電影版。    
  小說向電影的改編,特別是非現代小說向電影的改編,每每飽受爭議,這其中有諸多原因。不過歸根芥蒂,都和觀眾的期待有關。觀眾希望優美的文字作品能重現於光影聲響中,固然是好事,不過小說與電影這兩種藝術之間的差異,也必須要看到:    
  影像比文字直觀。正如如卡羅爾(Carrol, N.)在《電影的力量》中所說,畫面表現與文字表現不同,只需要簡單的學習,就可以完全欣賞其中的美感。文字的複雜給多少低教育的人士設下了障礙?比如《坎特伯雷故事集》雖然好,《貝奧武夫》雖然好,但除非你經過中古英語的嚴酷訓練,你定然看得還是莎士比亞。可是如果這三者都改編成了聲像,你又會如何選擇呢?恐怕《亨利四世》的滑稽就不比《貝奧武夫》的宏偉來得過癮了。    
  千軍萬馬、雷霆萬鈞雖可通過文字想像,但想像也靠依託。一個從沒有到過戰場的人,根本連一絲殺戮的概念都沒有,又何談想像?而現代3D電影的產生,更是突破了人類想像力的極限,創造出美輪美奐、分外逼真的世界,遠遠超過了我們想像力的極限。《阿凡達》的出現就是絕佳例證——我是絕對想不出那瑰麗的景色的。    
  不過,縱然電影再炫目,亦不可替代純文字的魅力。文字在小節之處大做文章,這細膩的功夫電影如何都比不了。即使電影用上了旁白、定格、特寫、放慢等手段,部分或完全還原了文字的表面內容,也達不到文字所能觸及的境界。文字之美,便在於實中帶虛,虛中坐實。如果說翻譯還能追求“信達雅”的話,那麼翻拍則絕對是對小說的二次創造。翻拍的電影不求句句臺詞相吻、個個場景相同,最重要的是保持神似。而如果導演的才氣夠高,完全蓋過了原著也並非不可。    
  電影《了不起的蓋茨比》中,甫一開場,便是蓋茨比豪宅的特寫:香車、泳池、金飾,不一而足,極盡豪奢。輕柔的爵士樂中,女主角黛西的相片鋪陳在蓋茨比的書桌上,這便是交代了蓋茨比與黛西不同尋常的關係,與小說中漸次展露的方法大不相同。蓋茨比家中的擺設多有“JG”兩個字母,正是Jay Gatsby的縮寫,更增其身份。此外,縱觀《了》全片,無一演員不精緻可人,無一場景不紙醉金迷,這與菲茨傑拉德原書中的描述頗為一致,是非常到位的詮釋。此外原著中灰塵幻化的城市、蓋茨比家大派對的瘋狂也紛紛具象,不論觀影者是否讀過原文,都會一飽眼福,這可謂是電影實體化的魅力。    
  片頭過後,導演通過主人公的內心獨白,道出小說版《了不起的蓋茨比》之開場:“我年紀還輕、事故不深的時候……”(In my younger and vulnerable years...)在小說中,這第一段非常的長,其中有不少的戲謔之語,是說出了講述者尼克的個人經歷與性格喜好。這一段本來非常重要,因為正是尼克的氣質讓人對他掏心窩講話,他才能和故事裡的人物有深度的交往,並推動故事的發展。電影不但對此段大加刪減,連尼克的個人歷史也一併抹去,直接切換到了尼克與黛西在長島的相遇。究其原因,恐怕正是由於電影容量所限。饒是如此,電影也有2小時17分之長,可見把一本小說改成電影,必須有刪有剪。不過這也就顯出了弊端:電影為了講好一個故事,就只好犧牲了很多旁支情節。尼克的個人歷史由於沒有被指明,就顯得他的人物形象非常單薄,只能傻做紅娘。不少觀眾帶著復原小說的期望而來,沒想到一個開場就是截然不同。    
  此外此片還有幾處處對於原文的改動,比如蓋茨比的出場方式——在書中,蓋茨比和尼克是相談甚歡,而後尼克才發現原來神秘的蓋茨比就是眼前的人;電影中的尼克則是被蓋茨比的手下請到了蓋茨比的辦公室,完全沒有了驚喜之感。再如蓋茨比與黛西相會時,原著中大雨滂沱,電影裡卻陽光燦爛,這都是不同。但是從故事情節上來講,沒有大的變動。    
  總之,用電影手法表現小說,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還原,也不必做到。通過比較小說與電影的相似度是沒有意義的,也是從理論上來講不可行的。儘管如此,電影還是要照顧到觀眾的心理,將原著的精神在一定程度上展現出來。這不僅僅從客觀上提高了電影的影響力,也是對於導演審美精神,藝術技巧的一次展現。該片的氣勢有餘,細膩不足,演員表情僵硬,特別是尼克這個角色,忒乾澀。那個慫漢的角色也太過慫包,簡直和弱智兒無異……但是好在此版忠於原著情節,起碼派對那一個環節下了大工夫,讓我覺得聊勝於無。    
  從紙頁到菲林,多少都有驚喜和遺憾。看開釋然吧,這世上又有什麼感情能一份不差地從此處轉到彼處?莫說是小小故事,就是你內心的那份情愫,不也隨著時光流轉而不斷變化麼。人們總是想一遍遍地溫存舊夢,就像蓋茨比,就像看這個電影的你我……不過我們都知道,有些東西,想忘也忘不了,有些東西,想留也留不住。 
  回應
  兩小時要改編一本小說,取材和剪裁需要精心設計,確實還原的時代氣氛服裝音樂,幾乎可以做為美國史參考。可惜輕重沒有掌握好,比如尼克和嘉初次見面那些不必要的時間花掉太多,很多橋段不知目的何在?拼貼凝聚出的結果淩亂和無價值,與小說相距很遠了,好萊塢應該重拍。勞勃雷福出任男主角條件氣質堪稱完美,演員個個出色,粹粹是改編劇本的失敗。
  這個片裡面女配才是亮點...她獲得了金球獎最佳女排Orz哈哈!
http://movie.douban.com/review/3335814/

當村上春樹遇到費滋傑羅.從《大亨小傳》到《挪威的森林》(文.葉桑) 
 
.村上春樹在《終於悲哀的外國語》書中提到,當初之所以會選擇到普林斯頓大學,很單純的原因,也是最重要的理由,他想親眼看一看費滋傑羅的母校,找機會拜訪費滋傑羅的孫女; 
.2006 年春天,村上春樹控告「中央公論」雜誌社的安原主編,原因是對方涉嫌把他在 1980 年翻譯費滋傑羅的〈冰宮〉手稿,以 100 萬日幣高價賣給了舊書店,村上說「手稿本來就屬於作者的」 ; 
.2006 年 11 月,村上春樹翻譯費滋傑羅名作《大亨小傳》,並交由前身是中央公論的「中央公論新社」出版,短短數日銷量已破 11 萬冊,緊急再刷; 
F. S. 費滋傑羅,1896 年出生,1940 年亡故,他被譽為是二十世紀美國最具代表性的小說家;村上春樹,1949 年出生,2006 年獲捷克卡夫卡文學獎,他是世界各國所公認下一位最有機會獲得諾貝爾獎的日本作家;村上春樹與費滋傑羅,兩位分屬不同世代,也不可能謀面的東、西方大作家,卻能藉由文字、藉由上述的具體而為,進行各種跨越時空距離的心靈契合,而這就是村上春樹表達對費滋傑羅至高無上的崇敬與感念。 
關於費滋傑羅和他的《大亨小傳》,或許很多人是早在高中時期就曾試圖挑戰的,當然有看沒有懂,甚或翻不到一半就又放回書架的也不在少數,但這都沒關係,也算很正常,因為即便是村上春樹,當年都曾自謙的許願,要到 60 歲年紀才有資格翻譯《大亨小傳》喔(村上現年 57 歲)!理由無他,一本好書,一本永世流傳的經典名著,不但值得一看再看,更會隨著時空的轉變與讀者年歲的增長,重新體認或再次確認作者的心路歷程,以及故事本身所要傳達的真義。 
  村上春樹向費滋傑羅致敬─《挪威的森林》 
18 歲那年的渡邊:「……《大亨小傳》一直是我心目中最棒的小說。我一心血來潮就從書架上拿出《大亨小傳》,隨便翻開任何一頁,便專心入神地讀起來,成為一種習慣,從來沒有一次失望過。沒有一頁是無聊的。我想為什麼這麼棒呢?而且想把那種棒的感覺傳達給別人。…」 
渡邊與室友永澤的對話:「他走到我的身邊坐下來問我在讀什麼?《大亨小傳》我說。他問有趣嗎?我回答這是從頭讀第三次了,但每次重讀有趣的部分就更增加。」「如果是能讀《大亨小傳》三次的人,應該可以跟我做朋友。」於是我們成為朋友,那是十月的事。 
到了 20 歲的渡邊:「我意興索然地去大學上課,每週打三天工,偶爾重讀《大亨小傳》,星期天到了就洗衣服,給直子寫長信…」 
不僅是書中渡邊君對《大亨小傳》的鍾情傾心,在《挪威的森林》一書的後記裡頭,村上也說明這是本極個人性的小說,就如同費滋傑羅的《大亨小傳》、《夜未央》一般,對我而言是個人性小說一樣的意味,這大概是某種情感上的問題吧! 
  村上春樹:《大亨小傳》是這一輩子最愛的一本小說 
費滋傑羅曾和朋友談到《大亨小傳》時說道,其實沒有必要去探究故事本身的真偽,只要它們能沾染到如魔術般的光彩就行了; 
村上春樹在提到《挪威的森林》時也說,所謂的寫實主義小說,並非故事中的每件事都得是真的,真實與否沒那麼重要,只要讓人讀起來感到自然就是了,《挪威的森林》正是如此;
《大亨小傳》是費滋傑羅於 1925 年出版的小說,故事中所描寫追求「美國夢」的幻滅,竟然在數年後的 1930 年代降臨美國,全面性的「經濟大恐慌」以極其殘酷的速度讓美夢破碎,而這般的警世預言,對曾經歷過從「日本一」到「泡沬經濟崩潰」的村上春樹而言,內心的震撼與共鳴想必是更加深刻的。 
所以日前村上春樹在提到自己翻譯《大亨小傳》感想時就這樣公開表示,「如果只能選一本一輩子最愛的小說,無庸置疑的就是《大亨小傳》這一本」!

用生命寫的書---評 大亨小傳  
    
  「挪威的森林」中渡邊君這麼說道:「《大亨小傳》一直是我心目中最棒的小說。我一心血來潮就從書架上拿出《大亨小傳》,隨便翻開任何一頁,便專心入神地讀起來,成為一種習慣,從來沒有一次失望過。沒有一頁是無聊的。我想為什麼這麼棒呢?而且想把那種棒的感覺傳達給別人。」村上春樹可真是鍾愛這本書啊!他自己翻譯《大亨小傳》發表感想時就這樣公開表示:「如果只能選一本一輩子最愛的小說,無庸置疑的就是《大亨小傳》這一本!」這....這本書,真的有這麼讚嗎???不就是本愛情小說嘛!了不起的蓋茨比究竟有啥了不起啊?
  我高中時一讀,也覺得好美呀!蓋茨比凝望著海灣對岸的綠燈時,文字描寫之美,令人愀心不已。不過就只是因為書中美麗的愛情,費滋傑羅竟能在美國文壇中享有這麼高的地位嗎?甚至同樣描寫美國夢的史坦貝克(一九六二年諾貝爾獎得主)相形之下,居然還顯得粗糙赤裸?乖乖,「憤怒的葡萄」也是本觸動人心的好書呢!如果「大亨小傳」真的這麼超凡入聖,它的神奇之處究竟何在?
  為了找尋這個答案,特地買了費滋傑羅的傳記來看,看完後慢慢能體會這本書的動人之處(雖然仍及不上村上的入迷程度,作家畢竟比較能領略創作者的巧思)。他和妻子賽爾妲過著放浪不羈、紙醉金迷的一生,大亨小傳中很多情節是真實的血淚幻化而成的。精簡版的費氏一生很容易搜尋到,比如:http://tinyurl.com/am7nty,那麼,就由他的真實人生來看這本書吧! 
  人物原型
不難看出,賽爾妲就是黛西的原型-年輕貌美、任性、揮霍無度,在費滋傑羅尚未成名致富前的軍旅階段,還曾一度和他解除婚約,直到塵世樂園一書使他成為文壇新貴,兩人才結婚。
值得一提的,還有主角蓋茨比和敘述者尼克的人物原型,前者同樣很容易從傳記中找到痕跡,就是費滋傑羅本人的化身,不過尼克呢?他的原型竟然也是費本人,這一點非常非常有意思,後面再來提。 
小說場景與現實的關連
在《大亨小傳》書中有個無關緊要卻有趣的片段:一輛剛離開宴會不久的車子衝撞路邊,「肇事」的司機搖搖晃晃地走出來,還不知道車已經停了。這個僑段取材自費滋傑羅的真實生活,1923年他曾駕車駛入蓮花池,藉由這個真實的片段,在筆下的虛構世界裡安插了一個位置見證。小說中的車上除了司機,還有一位貫穿全書的醉酒乘客。對照1923年的那場真實故事,的確有位乘客,既寫實又象徵地與費茲傑羅一起衝向蓮花池。他就是費的編輯麥斯威爾‧柏金斯。
類似這樣的真實虛構交錯的材料,書中到處可見,如長島的風光、蓋茨比的勞斯萊斯、無止盡的宴會、旅居巴黎....讀費滋傑羅傳記,回憶著大亨小傳的情節,會一步步陷入某種哀傷中,夢想、幻滅的糾纏,灰暗與毀滅的色調。 
  明確的二元對立主題
大亨小傳中有許多精彩的對比。人物方面,梅朵與蓋茨比同樣是想要更換自己社會階級的角色,對等蘭香襲人的黛西與天子驕子湯姆‧勃堪能;觀點方面,尼克以客觀冷靜的超然俯視這群男男女女,但抒情的描寫卻又那樣晶瑩剔透,不可思議的對比實在富有無窮魅力;意象方面,夢幻與現實之間的遙遙相望,既狂亂且使人沈思,矛盾又極具張力;敘事結構方面,有時極盡舖陳之能事,有時又簡約澄澈得無以復加。我想這些傑出的對比,是這本書經過了二十年,還是深深吸引著我的魅力所在。
  前面說到,尼克其實是費滋傑羅本人,如果看過費滋傑羅靡爛淪落的一生,會對尼克的客觀態度感到無比驚奇,縱觀其人生,快樂的高峰之間是悲傷的幽谷,隨著時光的消逝,快樂越來越少,而悲傷變得更為猙獰,他知道應該追求快樂,但卻無法確保能達到那樣的境地,追求歡愉或許只是想掩蓋諸多痛苦。費滋傑羅的小說作品與他自己的悲劇相互映照,縱情的狂歡宴樂,功名成就與失敗陷溺的交纏,將他自己完全地融化在自己的作品中,千萬讀者們不可自拔地愛著這簡短的作品,只因為這是部用生命寫成的故事。 
http://www.yumau.com/modules/notes/view.php/2865
 
巫寧坤《了不起的蓋茨比》譯 序 

20 世紀是美國小說的黃金時代。一百年來,巨匠輩出,名著如林。自辛克萊?劉易斯于1930年首次爲美國贏得諾貝爾文學獎以來,先後又有賽珍珠、福克納、海明威、斯坦貝克、莫裏斯等小說家獲獎。誰料到,1998年,紐約文學出版界巨擎蘭登書屋回顧本世紀英語小說的成就,由負責編選世界文學經典的“現代文庫”編委會選出20世紀最佳小說一百部,高踞榜首的是愛爾蘭小說家詹姆斯?喬伊斯的劃時代巨著《尤利西斯》,其次便是美國小說家弗?司各特?菲茨傑拉德所著的《了不起的蓋茨比》。在20世紀美國小說中,《了不起的蓋茨比》自然就是首選了。
  《了不起的蓋茨比》篇幅不長,與《尤利西斯》相比,仿佛是個“侏儒”,膺此殊榮,自然引起評論界議論紛紛,爲諸多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叫屈。好在自由世界文學評論中,曆來是“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現代文庫”的評價並非“一花獨放”,從此確立了這一百部小說在文學史上的地位。但是,這至少不失爲一家之言,而且也並非“空穴來風”。
  20 世紀二三十年代,美國的小說界群星燦爛,各放異彩。西奧多?德萊塞出版了一部又一部長篇巨著,1925年又發表了他的代表作《美國悲劇》。同年4月,《了不起的蓋茨比》在紐約問世,著名詩人兼文藝評論家艾略特立刻稱之爲“美國小說自亨利?詹姆斯以來邁出的第一步。”艾略特是以苛刻聞名的批評家,因此我們就不難領會這評價的分量了。但是,這部傑作並沒有給作者帶來他所追求的名和利。直到1940年,他貧病交迫、溘然長逝10年以後,《了不起的蓋茨比》和他的其他作品在美國和西歐才重新引起人們的重視,同時評論家和學者們也紛紛做出了新的高度評價。《了不起的蓋茨比》逐漸成爲美國大學和中學英文課的必讀書,今日則更是家喻戶曉的美國文學經典了。 
  二 
這部被如此看重的《了不起的蓋茨比》到底是怎樣一部小說呢?從故事情節的層次說起吧。青年軍官傑伊?蓋茨比出生于美國中西部一個普通農家,他英俊聰明,耽于浪漫的好夢。他在南方一個大城市駐防時,和一個“大家閨秀”黛西一見鍾情,私訂終身。蓋茨比出征歐洲期間,美麗風流的未婚妻卻嫁給了紈絝子弟湯姆?布坎農。
  蓋茨比複員歸國,在紐約從事非法的私酒生意,發了橫財,決心奪回舊愛。這時湯姆和黛西已趕時髦遷居大紐約市長島豪宅,蓋茨比便在其海灣對面買下一所更加豪華的別墅,經常舉行盛大的晚會,等待機會吸引黛西前來赴會,以期重溫舊夢。久別重逢,黛西深爲蓋茨比忠貞的愛情所感動,也爲他的財富動心。湯姆發現兩人間的隱情後,在紐約尋釁攤牌,當衆揭露蓋茨比靠私酒買賣暴富。蓋茨比不甘示弱,坦陳兩人間五年不渝的愛情,要求黛西跟他走,黛西卻拒絕和粗鄙不忠的丈夫分手。黛西駕車從紐約回家途中,心緒不寧,撞死了湯姆的情婦威爾遜太太。蓋茨比決心爲她承擔罪責。湯姆謊稱駕車的是蓋茨比,並唆使威爾遜槍殺了蓋茨比。
  “三角戀愛”的模式在中外小說史上屢見不鮮。一對熱戀中的情侶,由于富有的第三者的介入而分手,結果造成悲劇,也不在少數。19世紀英國小說家艾米莉?勃朗特的傑作《呼嘯山莊》就是一個例子。可是,在天才作家的筆下,一個言情小說的平常模式卻被點化成一個“高貴的野蠻人”心靈承受最深刻的苦難的戲劇和景象、一出“驚天地、泣鬼神”的“愛即受難”的悲劇。
《了不起的蓋茨比》的基本情節也屬于同一個模式,菲茨傑拉德的天才卻將一個並無多少羅曼蒂克色彩的“三角關系”點化成爲一個獨特的“了不起的”蓋茨比靈魂受難的纏綿悱惻的悲劇。 
  三 
蓋茨比有什麽“了不起”?
蓋茨比從年輕時起就一心要追求“一個絢麗得無法形容的宇宙”:
  實際上長島西卵的傑伊?蓋茨比來自他對自己的柏拉圖式的理念。他是上帝的兒子……因此他必須爲他的天父效命,獻身于一種博大、庸俗、華而不實的美。
  一旦愛上了“黃金女郎”,“他那些無法形容的憧憬和她短暫的呼吸就結合在一起了”。她成爲他理想的化身,盡管黛西早已移情別戀,盡管他清楚地聽出“她的聲音充滿了金錢”,他仍不改初衷,固執地追求重溫舊夢:
黛西遠不如他的夢想——並不是由于她本人的過錯,而是由于他的幻夢有巨大的活力。他的幻夢超越了她,超越了一切。他以一種創造性的熱情投入了這個幻夢,不斷地添枝加葉,用飄來的每一根絢麗的羽毛加以綴飾。
  因此,他對理想的執著追求和獻身精神也超越了世俗的男歡女愛的恩怨。爲了重溫舊夢,他不惜投身紐約金錢世界的污泥濁水,但是他對財富本身和花天酒地的生活並無興趣,出污泥而不染。
  爲了抱著一個夢太久而付出了很高的代價。他一定透過可怕的樹葉仰視過一片陌生的天空而感到毛骨悚然,同時發覺一朵玫瑰花是多麽醜惡的東西,陽光照在剛剛露頭的小草上又是多麽殘酷。
  他的靈魂在受難,但是他無怨無悔,從一而終,“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小說敘述者從一開頭就表白從不輕易褒貶人物,卻在和蓋茨比訣別之前理直氣壯地喊道:“他們是一幫混蛋,他們那一大幫子都放在一堆還比不上你。”所以,蓋茨比是“了不起的”。 
  四 
蓋茨比是20世紀20年代美國文明孕育出來的産兒。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元氣未傷的美國進入了曆史上一個空前繁榮的時代。“美國夢”像一個在半空遊蕩的色彩斑斕的大氣球,使一代美國人眼花繚亂,神魂顛倒。菲茨傑拉德說過:“這是美國曆史上最會縱樂、最絢麗的時代,關于這個時代將大有可寫的。”他所大寫特寫的正是這個時代,並且將它命名爲“爵士時代”,因此人們往往稱他爲“爵士時代”的“編年史家”和“桂冠詩人”。
  菲氏並不是一個旁觀的曆史學家,他縱情參與了“爵士時代”的酒食徵逐,他完全溶化在自己的作品之中。正因爲如此,他才能栩栩如生地重現那個時代的社會風貌、生活氣息和感情節奏。但更重要的是,在沈湎其中的同時,他又能冷眼旁觀,體味“燈火闌珊,灑醒人散”的悵惘,用嚴峻的道德標准衡量一切,用淒婉的筆調抒寫了戰後“迷惘”的一代對于“美國夢”感到幻滅的悲哀。不妨說,《了不起的蓋茨比》不僅是“爵士時代”的一曲挽歌,一個與德萊塞的代表作異曲同工的美國的悲劇,也是作家本人“靈魂的黑夜”的投影,“在那裏永遠是淩晨3點鍾。”
小說家以凝煉而富有濃郁抒情氣息的語言,畫出“爵士時代”一個“美國夢”從鼓樂喧天到夢碎人亡的悲哀,情節、人物、對話、場景、主題等等熔鑄成一件完美的藝術品。正如同時代中國小說家沈從文所說,一座希臘小廟,“精致、結實、勻稱,形體雖小而不纖巧。” 
  五 
但是,《了不起的蓋茨比》寫的不僅是“美國夢”幻滅的悲哀。它也寫了“人類最後的也是最偉大的夢想”的頑強生命力,蓋茨比雖九死而不悔的追求就是它最好的印記。
  小說是這樣結束的:
蓋茨比信奉這盞綠燈,這個一年年在我們眼前漸漸遠去的極樂的未來。它從前逃脫了我們的追求,不過那沒關系——明天我們跑得更快一點,把胳臂伸得更遠一點……總有一天……于是,我們奮力向前劃,逆流向上的小舟,不停地倒退,進入過去。
  菲茨傑拉德“逆流向上的小舟”最後埋葬在馬裏蘭州洛克維爾市一座古老的聖瑪利天主教堂的墓園裏。想當初,一個不甘寂寞的金發少年,夢想憑自己的錦繡才華,營造一座金碧輝煌的地上天堂,享盡人間賞心樂事。曾幾何時,貧病交迫,夢碎酒醒。他身不由己來到這個角落安息,和他的紅粉佳人分享一抔黃土和永恒的寂寞。墓碑前地面一塊碑石上鐫刻的正是這部傑作的最後一句。無獨有偶,一個當代“美國夢”的巨人、電腦大王比爾?蓋茨,也將這一句鐫刻在華盛頓州豪宅圖書室內的頂板上,作爲“逆水行舟”的座右銘。
  《了不起的蓋茨比》和巫寧坤先生的譯本
《了不起的蓋茨比》是美國文學史上的大手筆。我個人從大學起就很少讀小說了;受一種流傳觀點的誤導,一直以爲這本書是一部纏綿的愛情小說。到美國以後,一次偶然的機會看了由此書改編的、Robert Redford主演的同名電影,才大吃一驚,原來《了不起的蓋茨比》如此的深刻!
這個故事遠遠不止是愛情的纏綿;原作者司各特?菲茨傑拉德對社會和人性的洞悉和敘述絕對是大師風範。而他寫作的美國20世紀20年代的社會背景,與當代中國有很多相似之處:資本者對社會資源的分割;放縱的歡宴與深刻的危機;人性的掙紮……我于是在零星的時間裏對這本書做了一點調查。菲茨傑拉德的確是美國課本的必選。我在網上搜索到一些中文的評論,不少人沒有理解到他的深刻;巫寧坤先生寫的譯序是對作品把握的最准確的一篇文章(參見http://rl.rockiestech.com/node/69)。我沒有見到過巫先生的譯本。根據巫先生本人的經曆,他有可能在翻譯的時候缺少工具參考;我從沒有想過會懷疑他的造詣。我只翻閱了一點菲茨傑拉德的原著(參見http://www.litfix.co.uk/fitzgerald/onlinetexts/gatsby/index.htm),很喜歡他清麗雋久的語言。
所以我在新語絲看到李繼宏先生指控巫寧坤先生的譯本“極其糟糕”的時候再次大吃一驚。我看了李繼宏先生舉出的8個例子之後,才發現基本上都是李繼宏先生自己搞錯了。
===例子1===
In consequence, I’m inclined to reserve all judgments, a
habit that has opened up many curious natures to me and also made me
the victim of not a few veteran bores.
[巫寧坤譯本]久而久之,我就慣于對所有的人都保留判斷,這個習慣既使得許多有
怪僻的人肯跟我講心裏話,也使我成爲不少愛嘮叨的惹人厭煩的人的受害者。
[李繼宏譯稿]結果,我習慣了不做任何評價;這種脾氣讓我了解到很多種古怪
的性格,來找我的無聊老兵也非止一兩個。
[habpi評論]“In consequence”的直接意思的確是“結果”。巫寧坤譯本的“久而久之”反映了上下文的語境,是一個好的選擇。因爲翻譯首先要傳遞出原文整體的准確含義;在新的語言的敘述行文中對個別詞語的調整有時是必要的。巫寧坤譯本中的“這個習慣既使得許多有怪僻的人肯跟我講心裏話”也不是對原文逐字直譯,然而結合上下文說出了原作者的准確意思。
李繼宏譯稿的“習慣了不做任何評價”有兩個缺點:漏掉了原文“傾向于”的意思;“judgment”一詞在英語裏習慣是指對人的評價,在中文中需要體現出來。李把“veteran”翻錯了,舟子已經指出了。
===例子2===
The abnormal mind is quick to detect and attach itself to
this quality when it appears in a normal person, and so it came about
that in college I was unjustly accused of being a politician, because
I was privy to the secret griefs of wild, unknown men.
[巫寧坤譯本]這個特點在正常的人身上出現的時候,心理不正常的人很快就會察覺
並且抓住不放。由于這個緣故,我上大學的時候就被不公正地指責爲小政客,因
爲我與聞一些放蕩的、不知名的人的秘密的傷心事。
[李繼宏譯稿]如果正常人有這種脾氣,心理異常的人很快會察覺到,並糾纏不
清;所以在大學裏有人錯怪我收買人心,因爲我會聆聽情緒失控的陌生人傾訴他
們秘密的痛苦。
[habpi評論]李把“wild”理解錯了;“放蕩的”是wild的一個常見意思,比方說“wild parties”。“quality”在這裏是指一種個人品質,巫譯成“特點”是恰當的。巫在“政客”前添加的的“小”是來突出該詞的貶義,是一個妙筆。最後一句裏,巫的“與聞”比李的“聆聽”要好;因爲原文講的是一種狀態而不是動作。
由于時間關系,我不在這裏分析每一個例子了。李唯一一個比巫譯好的地方是“in white heaps and sugar lumps這個詞組表現了河流對岸樓房的高低錯落有致”。然而李繼宏先生在每一個例子中都有——well, he just didn't get it。比如:
例子3中的“Most of the confidences were unsought”。巫譯:絕大多數的隱私都不是我打聽來的。李譯:這些推心置腹泰半是自作多情。李的兩個成語都是“judgmental”,根本不符合原文的意思。
例子4中的“assertions”。
例子5中的“the city seen for the first time的原意是‘這城市看上去非常新奇’”。
例子6中“Daisy tumbled short of his dreams”。巫譯:黛西遠不如他的夢想。李譯:黛茜突然讓他大失所望。原文是對黛西的評價,沒有講蓋茨比大失所望。
例子8中“there were hardly any lights”,顯然是講環境,不是講岸上的房子。
在例子7中,李突然講起語法來了。像我前面說過的,翻譯最重要的是准確表達出作者的意思,在語句組合上作一些調整常常是必要的。
我不認爲我自己的水平很好。但是我這裏指出的李繼宏先生的錯誤都是很明顯的。我曾經委婉的批評過他翻譯不是打字快;這次我要說翻譯也不僅僅是翻字典。
我把這篇文章和李繼宏先生的文章同時放在以下的永久網址[http://rl.rockiestech.com/node/156]。每一個人都可以閱讀評論。如果李繼宏先生承認自己的錯誤,鑒于他使用的對他人的攻擊性語言,我希望他能公開就此事道歉。
 
  《了不起的蓋茨比》巫寧坤譯本錯誤辨析
  
  說明:關于翻譯,有很多流傳甚廣的觀念,比如老一輩的翻譯家水平比現在從事翻譯的人高;再比如譯得快等于譯得差,譯得慢等于譯得好。爲了小心求證,我利用業余時間,校勘了一些所謂“名譯”,比如蕭乾、楊絳、梅紹武、王家湘(我不知道這個人算不算著名翻譯家,但很不幸,我最喜歡的兩個外國作家納博科夫和庫切都有書被她譯得奇爛無比)、巫寧坤、王永年等之流的譯著,發現如果按照目前出版社通用的譯稿標准(差錯率千分之一),這些所謂“名譯”竟然沒有一本是合格的。
  下面列出的是《了不起的蓋茨比》巫寧坤譯本錯誤辨析。這個譯本極其糟糕,如果要求嚴格一些,可以說沒有一句譯對的。可悲的是,這樣的翻譯也被當成所謂“名譯”,上海譯文出版社和南京譯林出版社采用的均是這個譯本。年前更有新京報的SB記者爲巫寧坤大肆吹噓,搖旗呐喊,說“有些人只要翻譯一篇文字,就能當得起翻譯家之稱,比如巫寧坤。”
http://news.thebeijingnews.com/0283/2005/1007/012@132047.htm)我看巫
  寧坤再譯100本書也當不了翻譯家。
  因爲這個譯本太爛,所以不可能從頭到尾勘誤。我隨手6頁,挑出其中較爲
典型的錯誤,辨析如下。但要事先指出的是,這個譯本決不止這6頁有錯,而這6
頁也決不止就這點錯誤。
  采用版本:譯林出版社,2005年5月第2版,2005年8月第1次印刷。
  例句1
  原文:In consequence, I’m inclined to reserve all judgments, a habit that has opened up many curious natures to me and also made me the victim of not a few veteran bores.
  譯文:久而久之,我就慣于對所有的人都保留判斷,這個習慣既使得許多有怪僻的人肯跟我講心裏話,也使我成爲不少愛嘮叨的惹人厭煩的人的受害者。(第1頁)
  辨析
  這段話很短,但誤譯的地方不少。首先,in consequence的意思是as aresult,也就是“結果”,也可以做“因此”解。“久而久之”這個成語出自《鏡花緣》第十三回,語境如下:“因置大缸一口,內中貯水,日日伏其中,習其水性,久而久之,竟能在水一日之久。”它的意思是“經過了相當長的時間”,語法上用做時間狀語。比如在上引句子中,“竟能在水一日之久”的原因是“日日伏其中”,而非“久而久之”。
  其次,opened up many curious natures to me譯成“使得許多有怪僻的人肯跟我講心裏話”也有問題,原文中沒有出現“人”,也沒有出現“講心裏話”,這些都是譯者添加的。Open up做及物動詞使用的時候,義項有三個:to makeavailable;to make plain or visible : DISCLOSE;to open by cutting
into。在這裏應該采用第二個,也就是“揭示”,“使見識到”。Nature在這裏的意思是性情,curious natures不是“有怪僻的人”。
  最後,victim這個詞在這裏不能譯爲“受害者”。單純從漢語上看,“使我成爲不少愛嘮叨的惹人厭煩的人的受害者”並沒有確定的含義。Victim的義項比較多,在這裏,正確的一項是one that is acted on and usually adversely affected by a force or agent,也就是受到某一力量或者行爲主體負面影響的對象,例如a victim of cancer,是“一位癌症患者”,而非“一個癌症的受害人”。用“愛嘮叨的惹人厭煩的人”來譯veteran bores也是錯誤的,bore在這裏的義項是one that causes boredom: as a : a tiresome person b :something that is devoid of interest,也就是“沈悶的人,無聊的人”,“無趣的事情”。Veteran的義項更加簡單,只有三個,1 a : an old soldier of long service b : a former member of the armed forces 2 : a person of long experience usually in some occupation or skill (as politics or the arts),在這裏的意思是老兵。【方舟子按:veteran在這裏不是指老兵,而是“向來如此”的意思。】
  參考譯文:結果,我習慣了不做任何評價;這種脾氣讓我了解到很多種古怪的性格,來找我的無聊老兵也非止一兩個。【方按:最後一句應譯爲:也使我成爲好些個向來無聊的人的犧牲品。】
  例句2
  原文:The abnormal mind is quick to detect and attach itself to this quality when it appears in a normal person, and so it came about that in college I was unjustly accused of being a politician, because I was privy to the secret griefs of wild, unknown men.
  譯文:這個特點在正常的人身上出現的時候,心理不正常的人很快就會察覺並且抓住不放。由于這個緣故,我上大學的時候就被不公正地指責爲小政客,因爲我與聞一些放蕩的、不知名的人的秘密的傷心事。(第1頁)
  辨析
  When除了表示時間狀態之外,也表示條件狀態,等同于英文的if。比如韋氏詞典的解釋:in the event that: IF,該詞典還舉了例句:a contestant is disqualified when he disobeys the rules。Quality不是“特點”,而是peculiar and essential character,也即指上文不做任何評價的“脾氣”。“小政客”的“小”也是原文所無。但最嚴重的錯誤出在wild一詞。這個詞並非“放蕩的”,是emotionally overcome,韋氏大學詞典在這個義項下面舉了例句*wild with grief*,也就是“悲慟難忍”,wild是情緒非常激動的意思,跟“放蕩的”天差地遠。
  參考譯文:如果正常人有這種脾氣,心理異常的人很快會察覺到,並糾纏不清;所以在大學裏有人錯怪我收買人心,因爲我會聆聽情緒失控的陌生人傾訴他們秘密的痛苦。
  例句3
  原文:Most of the confidences were unsought—frequently I have feigned sleep,preoccupation, or a hostile levity when I realized by some unmistakable sign that an intimate revelation was quivering on the horizon; for the intimate revelations of young men, or at least the terms in which they express them, are usually plagiaristic and marred by obvious suppressions.
  譯文:絕大多數的隱私都不是我打聽來的——每逢我根據某種明白無誤的迹象看出又有一次傾訴衷情在地平線上噴薄欲出的時候,我往往假裝睡覺,假裝心不在焉,或者裝出不懷好意的輕佻態度。因爲青年人傾訴的衷情,或者至少他們表達這些衷情所用的語言,往往是剽竊性的,而且多有明顯的隱瞞。(第1-2頁)
  辨析
  原文只有一句話,由三個部分組成,有兩層遞進關系。主幹是Most…unsought(分句1),破折號後面的frequently…horizon(分句2)是進一步解釋句子主幹,而for…suppressions(分句3)又是分句2的遞進,整個句子非常通順自然。譯文斷成兩句,本來修飾分句2的分句3單獨成句,變成同時修飾分句1、2了。
  分句1的most也是個很多人都會用錯的簡單詞彙。它當形容詞用時有兩個意思:greatest in quantity, extent, or degree也就是漢語中的“最”;the majority of,是“多數”,而非“絕大多數”,51%是多數,卻非絕大多數。Confidence的義項比較多,在這個語境中,其意思是a relation of trust or intimacy(信任或者親密的關系),跟“隱私”相去甚遠。Unsought的意思是 not searched for or sought out,韋氏詞典舉了個例句,unsought compliments,譯成漢文即“不虞之譽”。
  分句2的preoccupation是an act of preoccupying : the state of being preoccupied,就是忙碌,而不是“心不在焉”。hostile levity並非“不懷好意的輕佻態度”,hostile在語境中的含義是not hospitable(不友好/冷淡),levity比較簡單,在這裏等同于frivolity,hostile levity並非“不懷好意的輕佻態度”,而是原譯中所用的前一個詞:“心不在焉”。Horizon固然有地平線的含義,但在這裏,它的意思是range of perception or experience(感官或經驗的範圍),契合同分句中的realized,更與前面被人糾纏不清的經驗相呼應。當quiver作動詞用,其意思是to shake or move with a slight trembling motion(輕微搖晃、抖動),和“噴薄而出”(形容陽光透過雲層照射而出)相差好幾光年。
  撇開這些理解錯誤,譯文連基本的漢語規範都違背了。首先,“每逢……的時候”是錯誤的表達方式,有“每逢”就必須刪掉後面的“的時候”。比如我們說“每逢佳節倍思親”就夠了,如果說“每逢佳節的時候倍思親”,非但累贅,而且錯誤。因爲原譯漏掉了marred,使得最後一個句子結構錯亂:“語言……有……隱瞞”。“隱瞞”是動詞,並不能作名詞或者形容詞用。
  參考譯文:這些推心置腹泰半是自作多情——如果我根據經驗,從某些清楚的迹象察覺到有人欲訴衷腸,通常便會假裝睡覺、忙碌或者心不在焉;因爲這些年輕人的衷腸,至少是用來表達它們的言詞,每每並不由衷,欲說還休。
  例句4
  原文:Her laughter, her gestures, her assertions became more
violently affected moment by moment, and as she expanded the room grew
smaller around her, until she seemed to be revolving on a noisy,
creaking pivot through the smoky air.
  譯文:她的笑聲、她的姿勢、她的言談,每一刻都變得越來越矯揉造作,同
時隨著她逐漸膨脹,她周圍的屋子就顯得越來越小,後來,她好像在煙霧彌漫的
空氣中坐在一個吱吱喳喳的木軸上不停地轉動。(第34頁)
  辨析
  原文比較簡單,但原譯理解有誤的地方不少。Assertion不能等同于“言談”,它是to state or declare positively and often forcefully or aggressively,原文語境中著重點在aggressively,moment by moment是“愈加,越來越”,但並非“每一刻都變得越來越”,因爲後面這個詞組是錯誤的。expand語帶雙關,既有to increase the extent, number, volume, or scope of(擴大/膨脹/增加等)意思,也有to express at length or in greater detail(詳細描述)的含義。Smoky也並非“煙霧彌漫”,該場景上下都沒提到有人吸煙,真正的意思是“模糊,朦朧”,喝醉酒的人眼睛看東西總是模模糊糊的。這句話出自書中第二章,“我”到湯姆?威爾遜家做客,喝醉了。原文刻意表達了“我”喝醉的狀態。
  參考譯文:她的笑聲、姿態和誇誇其談變得越來越矯揉造作;她興致愈高,房子愈顯狹窄;透過迷蒙的空氣,她宛如在一根吱嘎作響的卷軸上旋轉著。
  例句5
  原文:Over the great bridge, with the sunlight through the girders making a constant flicker upon the moving cars, with the city rising up across the river in white heaps and sugar lumps all built with a wish out of non-olfactory money. The city seen from the Queensboro
Bridge is always the city seen for the first time, in its first wild promise of all the mystery and the beauty in the world.
  譯文:在大橋上,陽光從鋼架中間透過來在川流不息的車輛上閃閃發光,河對岸城裏的樓高聳在眼前,像一堆一堆白糖塊一樣,盡是出于好心花了沒有銅臭的錢蓋起來的。從皇後區大橋看去,這座城市永遠好像是初次看見一樣,那樣引人入勝,充滿了世界上所有的神秘和瑰麗。(第76頁)
  辨析
  原文意境非常優美,行文也很流暢。第一個句子說的是橋上能看到的景觀,第二個句子緊接著點明了這種景觀的心理效應。可惜原譯者沒有讀懂,譯文完全不知所雲。
  Heaps是a collection of things thrown one on another,在這裏用的是比喻,用來形容那些高樓;而sugar lumps則是指那些低矮的房子,in white heaps and sugar lumps這個詞組表現了河流對岸樓房的高低錯落有致,原譯的“像一堆一堆白糖塊一樣”錯的太過離譜。out of在這裏的意思是used as a function word to indicate origin, source, or cause,即用于說明來源或者原材料,韋氏詞典中舉了例子:built out of old lumber(用舊木所建)。With a wish是插入語,等于漢語中的“希望,但願”。“這座城市永遠好像是初次看見一樣”更是不知所雲,the city seen for the first time的原意是“這城市看上去非常新奇”。
  參考譯文:皇後區大橋上,能見到陽光穿越鋼架,照耀那些行進的汽車,反射出一道流動的光芒;能見到河流對岸聳起的城市,座座白色的大廈和糖塊般的低矮樓房,但願這些全都是正當錢銀所建。從大橋上看去,這座城市總是那麽新奇,依然如最初那樣,許諾了人世間所有的神秘和美麗。
  例句6
  原文:There must have been moments even that afternoon when Daisy tumbled short of his dreams—not through her own fault, but because of the colossal vitality of his illusion. It had gone beyond her, beyond everything. He had thrown himself into it with a creative passion,adding to it all the time, decking it out with every bright feather that drifted his way. No amount of fire or freshness can challenge what a man will store up in his ghostly heart.
  譯文:那天下午一定有過一些時刻,黛西遠不如他的夢想——並不是由于她本人的過錯,而是由于他的幻夢有巨大的活力。他的幻夢超越了她,超越了一切。他以一種創造性的熱情投入了這個幻夢,不斷地添枝加葉,用飄來的每一根絢麗的羽毛加以綴飾。再多的激情或活力都趕不上一個人陰淒淒的心裏所能集聚的情
思。(第107頁)
  辨析
  原文非常簡單,但原譯理解有誤,讀起來不知所謂。Tumble是to fall suddenly and helplessly(突然地、止不住地下降),short of是連詞,意思是of a lesser degree than(程度較……爲低)。Fire是liveliness of imagination(想象的逼真性),fresh是full of or renewed in vigor(充滿活力),
  參考譯文:就算那個下午,也肯定有些時刻,黛茜突然讓他大失所望——這並非由于她自己的缺點,而是因爲他幻想得太多了。這幻想超越了她,超越了所有事物。他帶著創造性的激情投入其中,爲其添磚加瓦,將他遇到的一切美好東西都用來修飾它。淒惻的人心中所蓄積的想象,是再也逼真和鮮活不過的了。
  例句7
  原文:He must have looked up at an unfamiliar sky through frightening leaves and shivered as he found what a grotesque thing a rose is and how raw the sunlight was upon the scarcely created grass.
  譯文:他一定透過可怕的樹葉仰視過一片陌生的天空而感到毛骨悚然,同時發覺一朵玫瑰花是多麽醜惡的東西,陽光照在剛剛露頭的小草上又是多麽殘酷。(第181頁)
  辨析
  原文的句子主幹是he must have looked up……and shivered……,at……leaves和as……grass分別充當looked up和shivered的狀語,譯文對這兩個謂語的處理有誤。
  參考譯文:他肯定透過那些嚇人的樹葉,仰望過一片陌生的天空;而當他發現玫瑰花是多麽怪誕的事物、照耀稀稀疏疏的青草的陽光是多麽刺眼,肯定感到一陣激靈。
  例句8
  原文:Most of the big shore places were closed now and there were hardly any lights except the shadowy, moving glow of a ferryboat across the Sound. And as the moon rose higher the inessential houses began to melt away until gradually I became aware of the old island here that flowered once for Dutch sailors’ eyes—a fresh, green breast of the new world.
  譯文:那些海濱大別墅現在大多已經關閉了,四周幾乎沒有燈火,除了海灣上一只渡船的幽暗、移動的燈光。當明月上升的時候,那些微不足道的房屋慢慢消逝,直到我逐漸意識到當年爲荷蘭水手的眼睛放出異彩的這個古島——新世界的一片清新碧綠的地方。(第203頁)
  辨析
  原文非常簡單,優美而流暢,但譯文體現不出這個特點。
  參考譯文:這時海邊的公館多數已經閉門鎖戶,幾乎沒有任何光線,只剩下一艘穿越海灣的渡輪遊弋的黯淡燈火。明月漸升漸高,那些虛幻的房子開始消退而去;隨後,我慢慢意識到正是這個古老的島嶼,在荷蘭水手眼中,曾經鮮花遍地——是新世界一片清新翠綠的勝景。
http://rl.rockiestech.com/node/156
 
班傑明的奇幻旅程 The Curious Case of Benjamin Button  (2008)
 

導演:大衛芬奇
編劇:艾瑞克羅斯
演員:布萊德彼特/蒂妲絲雲頓/凱特布蘭琪/伊莉芬妮/艾理斯寇迪
  影片改編自奇幻小說家史考特費茲傑羅寫於1920年代的奇想短篇小說,他的靈感來自馬克吐溫的一句話:「如果我們能夠出生的時候80歲,逐漸接近18歲,人生一定更美好 ...本片是布萊德彼特與大衛芬奇繼《火線追緝令》與《鬥陣俱樂部》第三度合作,也是他與凱特布蘭琪繼《火線交錯》後再度同台,片中配樂則是《色戒》的配樂亞歷山卓迪斯普拉特。 
  1919年,班傑明出生在巴爾的摩,一出生就是個八十歲的老嬰兒,被父親給棄養在街邊,但是好心的黑人夫妻收容了他,將他當成自己的兒子扶養,教導他許多智慧,但奇妙的是,隨著他漸漸成長,班傑明卻是越來越年輕。 
  1930年,11歲的班傑明遇上了六歲的黛西,善良而親切的黛西溫暖了班傑明。二次世界大戰爆發,班傑明坐船來到英國,直到戰後才與黛西在紐約重逢,此時,黛西已經是個亭亭玉立的女孩。 
1950年,他們終於共譜戀曲,並且一起渡過生命中最美好的時光,但黛西越來越老,班傑明卻越來越年輕,他終於體認即使他們深愛彼此,班傑明逆行的生理特性,卻成了兩人關係的唯一障礙…。 
  本片拍攝計畫輩延宕四十年,因為特殊化妝與技術上的不允許,雖然故事的構想與內容引人入勝,卻遲遲無法拍攝。影片製作經費超過一億五千萬美金,目的就是完成班傑明這段看似平凡但卻又不平凡的人生旅程。班傑明一生所面對的生老病死與愛恨別離,與一般人並無二致,只是外貌隨著時間的飛逝顯得越來越年輕,布萊德彼特與演員們必須在層層特殊化妝手法下展現演技。 
  大衛芬奇表示:「電影前52分鐘的班傑明幾乎全是電腦動畫!」連結的老人身體全是別人,只有臉是小布,他得在臉上塗滿螢光劑,對著鏡頭擠眉弄眼,讓特效小組收集所有面部表情與肌肉運動,任何一個角度都不放過,才能讓電腦動畫人員找到正確角度,與身體達到零缺點的結合,為此他每天得花6小時上妝!
影片中不同時期的建築、汽車、服裝與髮型都有很大的改變,工作人員花了很長的時間考究每個時代的變遷,透過班傑明的一生,呈現在大銀幕上。 
http://app.atmovies.com.tw/movie/movie.cfm?action=filmdata&film_id=fcen00421715&channelid=CH56
 
主題:散場後還不停掉淚的五分鐘
 
1F從一開始就了解這是部劇情片,所以合理跟不合理不該是我認為該討論的範圍.故事的張力才是重點,通常越期待的片落差就越大,但是這部片讓我大大改觀.很完整的一個故事,我知道怎麼愛上 為什麼愛 愛的如何 怎麼為了愛彼此而犧牲,全都有跡可尋 有理可證.我想不是小布演的話 我也會一樣為這故事感動,不過凱特布蘭奇真的演的讚 少女的氣息 成熟女人的掙扎 表情眼神內心都是戲.看完之後我到廁所哭了五分鐘,連我自己都覺得不可思議,從來沒有過這種經驗.沒有完美結局的愛令人傷感,愛的沒有結局更令人錐心刺骨
2F神經病~有這麼感動嗎﹖還在廁所哭五分鐘~真的是神經病~ 
3F怎麼這樣說別人,這部片真的滿感人的,但一定又有相反兩個極端的評價
5F看完會不停掉眼淚??還會哭五分鐘!!!有這種事----
好李家在我看到一半就睡著了--省了會不停的流淚五分鐘---~~ 
6F聚精會神一直看到結尾>>我都沒哭.看完後去了廁所>>仍然沒哭.回家看到你們的哭點>>>我笑了 .8F看完電影我沒有哭,但感覺心痛.班哲明怕連黛西所以選擇一個人老去(心理)黛西深愛班哲明所以發現他最後退化成嬰兒時,還是深情的陪伴著他照顧他.這個部分對照班哲明的一生,讓人感覺很沈重,個人是喜歡這部電影的 
14F呼應一下……我一個人去看這部片……或許是太期待感動了,我從班傑明被收養我就開始哭了。到班傑明變成小孩又痴呆時,我更是哭到快不能呼吸……(怕哭出聲音會影響到別人觀影片)然而片子就結束了,情緒當然就無以平復,又沒個人可以跟我對話,也不知道還哭了多久……整個人好惆悵喔~~~~ 
19F這輩子每個人都哭過,生命的歷程不同,個性不同,會碰觸內心柔軟的一面的電影類型也就不同.
20F看完我哭了,害我白白浪費人生珍貴的兩個半小時 
http://bbs.atmovies.com.tw/bbs/bbs.cfm?action=view&c=102&s=60759
 
主題:這實在跟期待有段差距(小雷)
 
1F劇情平淡,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一目暸然.,邏輯也有問題,一開始他有老人的身體,跟嬰兒一樣的大小,那麼隨時間過去,身體組織越來越年輕.老的時候呢?是不是應該有老人的大小,和嬰兒的皮膚組織?並非深究故事的真實性,只是...選擇一個特殊的題材,卻不合邏輯,就難免有嘩眾取寵的嫌疑. 
2F先說明只是個人觀點,而且,為我不能充分享受這部片能帶給大家的感動,感到遺憾.不能否認,這部片適合芸芸眾生觀賞,大風大浪見多的人,能感受的很有限倒敘法,了無新意(鐵達尼)你永遠不知道將會發生什麼事情(阿甘)倒走的時鐘企圖與缺乏邏輯的病症產生關聯,但因邏輯說不通,所以試著暗示,而不去解釋.結論:錢可以還我嗎??
3F  8字形的無線含義,羅素克洛的美麗境界用過了,不是說這部片不好,只是處處都有其他影片的影子,你能說他多好?
5F我可以了解你很愛這部電影,不過特殊也可以合邏輯.雨人(達斯丁霍夫曼)的題材特殊,同時合邏輯.阿甘正傳題材特殊,同時合邏輯.猜火車題材特殊,同時合邏輯.....族繁不及備載.我承認這是主流電影很多人喜愛,我不那裡面....如此而已 
9F看電影本就是很主觀的行為,你不喜歡但個人覺得不錯啊!而且一部賣座片一定有它可取之處,不能全盤否定它的價值! 
11F路人丙說:一部賣座電影一定有其可取之處.這我認同,希望喜愛這部電影的人別激動.當然,我之沒有寫正面的意見,一方面覺得本片優點不多,背負著13項提名的桂冠有點言過其實;另外,已經有這麼多的正面意見了,我無須畫蛇添足.有人藉由本片找到人生的意義(我不知道他怎麼找的,很厲害就是了)有人看完會反覆省思人生和命運(然後導出的結論是愛真偉大)還有人覺得只有認真生活的人能欣賞本片(造成台灣地區99.5%的人都認真生活)...以上,如果是真的,未嘗不是件好事.
16F果然,本片只有拿下最佳藝術指導,最佳化妝,最佳視效3座小獎項而已,那些感動到流口水的人,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阿~~這妝劃的真是令我感動)而痛哭失聲,因而認清人生的真諦
17F那些刻意貶低本片的人,並不會因為你跟主流民意不同,就能證明你有多與眾不同,充其量只不過是想引人注意關愛的可憐蟲而已!主流就是主流,票房好就已經證明一切,電影本身就是一種商業行為,我就是賺了你的錢,你能怎樣?你再怎麼貶低本片、再怎麼不爽,我就是賺了你的錢,你打我啊!除非你這輩子以後都不再看電影,否則你下次還是得再乖乖掏錢出來! 
19F回覆18樓的湯小姐:你說:(我就是賺了你的錢,你能怎樣?你再怎麼貶低本片、再怎麼不爽,我就是賺了你的錢,你打我啊!)我沒弄清楚,你看起來不像片商,也不像電影院的經營者,怎麼賺我的錢?當然,從你這麼激動支持擁護本片的態度來猜想,導演有可能是恁阿公吧!?喜歡本片的討論標題我也進去看了,並不認同其中某些觀感但是我尊重,不在那裡留言,表示我不是來筆戰的。
20F總之,你多說無益,也無法改變票房好這件事實!主流就是主流,總是有這些非主流在那孤芳自賞而已!你當然能有你自己的意見,我也尊重,只是更凸顯你們這些非主流的孤立無援罷了!我再重申,電影就是一種商業行為,買賣之間本來就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你就是已經掏錢出來了,就算覺得不好看,也只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在這邊批評也無濟於事! 
http://bbs.atmovies.com.tw/bbs/bbs.cfm?action=view&c=102&s=60589
 
《班傑明的奇幻旅程》:奇幻流淚時光  文:藍祖蔚
 
時光滴滴答答往前走,那位工匠能讓時光逆流,生命重來呢? 
一部電影只要有一場戲能打動人心,往往就已足夠,大衛芬奇執導的《班傑明的奇幻旅程》卻有多場戲讓我激動莫名。 
  首先,當然就是全片最重要的時光倒述主軸。 
人生有了殘缺或遺憾,才會有「時光若能倒流,多好」的感歎與期待,偏偏,時光一直以直線快速奔行,雖然偶而會在我們的意識與夢境中閃動梭遊,卻是駐定再難回頭,更別說重來了。 
但是人生做不到的事,電影做得到。 
  《班傑明的奇幻旅程》的破題論述就在於一位看似完全無關的蛋糕先生,他的姓氏叫做Gateau,英譯叫做蓋托,但在法文則另有糕餅之意。糕餅能夠飽滿人生的口腹之欲,因此也就可以解讀成豐潤人生風景的動力。 
  蓋托先生眼瞎,但是手巧,善於打造時鐘,因此同樣可以解讀成他雖然看不見人生風景,卻彷彿聽得見生命時光的節奏旋律,他不賣糕餅,賣得卻是更珍貴的時光。他的獨子從軍又為國捐軀之後,蓋托先生完成了紐奧良市的委托,製作了火車站的大時鐘,但是別人的秒針都是右旋,唯獨他的大鐘卻是左旋,右旋是人生時光的運行常態,左旋則是罕見的倒流,「我故意這樣設計的,」蓋托先生在啟用典禮上特別做了說明,「我希望時光能夠倒流,讓戰場死去的亡魂能再回返…」 
   此時,銀幕上的影像開始倒流逆轉,在戰場上仆地死難的戰士,一一拉拔起身,重新恢復了元氣生機…人生無法倒帶重來,但是電影可以,夢想亦可以,電影只要操作倒轉按鍵,跳水的人就能從池中彈跳回岸上,吃進肚子的麵條就可以從腸胃中重新給撈拾回來…科技讓人生變得奇幻,也讓夢幻變得更多彩多姿。 
蓋托的逆轉時鐘,其實是做父親的衷心祈願,期待兒子能夠死而復生,祝福天下人都能撫平殘缺,了無遺憾,他不能改變人生,但是透過工藝作品,他的癡情心聲,天下人都聽見了。我的第一滴淚水就在此時浮現於眼眶中了。 
  殘缺有憾的父子關係,正是《班傑明的奇幻旅程》最深濃的主題。班傑明出生時,母親難產去世,父親湯瑪士(由傑森佛萊明飾演)難以承受喪妻之痛,更不肯接受兒子像個老醜怪胎的事實,於是把襁褓中的小孩棄置在老人院的階梯上,他是一位懦弱、自私,不負責任,也不能信守諾言的父親,直到老年之後,湯瑪士才向班傑明告解認錯,盼能贖罪。 
   知道真相的班傑明雖然既氣又恨更錯愕,但是他沒有怨,亦沒有嚎叫,他的生命耐力遠比凡人堅強,他沒有因此大發雷霆,午夜夢迴後,他頓悟自己可以做些什麼不一樣的事,於是他搖醒了睡夢中的老爸,帶著他到湖邊去看日出。 
  他不是醉心詩情,附庸風雅的文人,一切只因為湯瑪士曾經分享他與妻子在湖邊相遇,一見鍾情,共看日出的初戀記憶。父親雖然沒有盡到應盡的天職,但是兒子可以用更寬容的心接納這段變色的父子情,讓老杇凋零的父親再看一眼日出,再重溫年少激情,不是這湖,不是這夜,父母不會相遇相愛,有了愛,才有了班傑明… 感恩的方式有很多種,不一定要說愛,更不必說謝,做好該做的事,其實是更強有力的表態。 
  一代巨星彼得奧圖在2006年作品《維納斯》中,飾演行將就木的垂暮老者,他的最後心願就是想要重回海邊,重溫腳泡海水的滋味,人生最甜美的記憶往往相當唯心私密,隱含的玄機奧妙只有自己明白,一旦知心的朋友(或者子女)協助你圓夢,即使那是人生長河的最後一記浪花,但是青春回來了,記憶回來了,歎息不見了,唇角的笑容是滿足,亦是幸福。 
  湖邊的日出光芒,花了我的雙眼,因為淚光正在我的眼眶中盪漾。 
http://bbs.atmovies.com.tw/bbs/bbs.cfm?action=view&c=102&s=71364
 
史考特.費茲傑羅F. Scott. Fitzgerald《班傑明的奇幻旅程》 (新雨,2009)
 
 本書收錄費茲傑羅的《大如麗池飯店的鑽石》、《冬之夢》、《班傑明的奇幻旅程》等七篇經典名作,即它所稱的「爵士年代故事」。這些故事是融入他個人的生活體驗而寫成的:他悲傷的愛情故事、他的理想、野心以及幻滅,他都能將其寫成故事做為一種療癒的方式。
  另外特別收錄電影改編原著《班傑明的奇幻旅程》。此為費茲傑羅於1920年所作之短篇小說,其靈感來自於馬克吐溫曾說的:「如果我們能夠出生的時候80歲,逐漸接近18歲,人生一定更美好……」主角班傑明.巴頓正是這樣的一個「幸運兒」。擁有和世人截然不同的生命歷程,當其他人風華散盡、邁向死亡時,班傑明卻日趨年輕;時間的逆流帶領班傑明走向另一條道路,也讓他飽嘗了他人所不曾經歷過的一切。然而,這是否就是美好的人生呢?美國最偉大的小說家費茲傑羅,以他魔幻的生花妙筆,生動地描寫了班傑明與眾不同的一生。 
  書評 
1.葉維2009.03.06
的確,<<班傑明的奇幻旅程>>原作只是33頁的短篇小說,因此在電影的改編上加入了許\多其他的要素--例如黛絲這位<<大亨小傳>>的女主角--,在故事的走向上,原作也因此和電影有所不同,但這並無損於原作的價值. 
首先,原作雖然只有33頁,但並非單純的平鋪直敘; 透過對班傑明.巴頓一生的描述,整個故事帶著一點黑色幽默卻又隱含著幾分感傷, 在這方面來說,費茲傑羅是有他獨到的功\力的. 
其次,原作雖然受限於篇幅,沒有像電影那樣加入一堆波瀾壯闊的劇情,但是它本身的基調仍然和電影是十分相近的,那就是一種對生命的體悟,以及一種讓人看過之後,對自己身邊的人會更加珍惜的心情. 
船長說的,\"你可以詛咒命運之神,但是當到了最後,你還是只能選擇放手\", 這就是貫串原作小說的真正精神. 
我必須說,原作它基本上不是一篇簡單的短篇小說,而是一篇要一讀再讀方能體會真味的好作品. 
3.朱婉綺2009.02.27
這是由很多篇短篇小說所編輯成的一本書,最後一篇才是’班傑明的奇幻旅程,分開來看每篇故事都不錯 很妙 
但,如果你只想看班傑明的奇幻旅程,你會覺得故事擴張不夠,平鋪直敘,就很簡單的十幾頁就沒了
 
推薦序:高代價的抒情──費茲傑羅爵士時代的短篇小說 by梅思坦
 
  美國二十世紀著名作家史考特?費茲傑羅(F. Scott Fitzgerald, 1896-1940)為公認之美國爵士時代文學代言人。他的作品多半取材自那個時代追逐奢侈生活,以至信心喪失、道德精神墮落的新一代年輕人,而他自己和妻子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他們是美國文學史上一對有名的自我放逐夫婦,從美國到歐洲又回到美國,過著「有一千個舞會等著他們而無工作」的浪漫生活。然而他的作品卻源源不斷。在他自稱「亮晶晶」卻悲劇告終的一生裡,他完成了《大亨小傳》(The Great Gatsby)、《夜未央》(Tender Is the Night)、《塵世樂園》(This Side of Paradise)、《美麗與毀滅》(The Beautiful and Damed)等長篇小說,以及超過一百五十篇的短篇小說。完整地構築起一個融合個人生活與見證時代、精緻的文學體系。
  費茲傑羅在追求「美好的生活」的同時,也遭遇了經濟與健康上的重大壓力和損傷。他必須不斷地寫作以贏得名利,供給他過奢靡豪華的生活所需。為了還債,他可以在半年內寫出十一個短篇故事來。雖然他自己痛恨這些作品,說「全是垃圾」,發表出來還是佳評如潮。他的一百五十多個短篇小說多半是在這種情況下寫出來的,卻無損它們的價值。這些短篇作品可被視為長篇故事的縮影,故事背景鮮明顯示出那個時代的男女,在瀰漫濃郁的頹廢氣息中,熱情沸騰地追求著「大好機會」。故事篇篇精美而空洞,確實實踐了費茲傑羅所愛的外表「亮晶晶」,本身卻實非「光鮮亮麗」的人生理想。他善用歡樂語調的文筆將感傷鍍上一層光澤,頹潰中交織著魅惑力,折射出人生多彩的光譜,著實引人入勝。   
  這些短篇故事最能反映爵士時代的男女,以及他們感情善變無常的諸多細節。故事皆以當時的社會現象作為背景來鋪張架構,情節繁複縝密,主題相當一致,表達出一個沒有真正的愛情,人人自私自利,若要保全自我感情只有以演技般的藝術相對待的感傷年代。可貴的是,這些他所稱的「爵士時代故事」,是融入他個人的生活體驗而寫成的──他悲傷的愛情故事、理想、野心及幻滅,他都能將其寫成故事作為療癒方式。尤其是他和他的妻子賽爾妲(Zelda),作為爵士年代的一對典型男女,他們所經歷的無盡感傷故事,在他寫來絲絲入扣,幻滅中又極致抒情,彷彿自己是身處爵士年代中的一顆恆星。費茲傑羅流暢的敘述筆法,詩意的散文風格,以及如社會歷史觀察家般的敏銳觀點,確保了他在美國文學史中所佔的重要地位。   
  然而,短篇小說顯然是費茲傑羅主要的經濟來源,但讓他失眠、生病、精神耗盡的也是短篇小說的寫作。這些故事都是發表於《星期六晚郵》(Saturday Evening Post)等雜誌,稿酬優渥,非常暢銷,並讓他擠身流行作家行列。他以《大亨小傳》一書聞名於世,為了賺錢卻寫了一百五十多篇短篇小說,若不是有其驚人的內涵才華作為後盾,這些作品恐怕就真的「全是垃圾」了。他被歸為美國放逐大文豪一類,如同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及詹姆斯(Henry James)等人的行列,成為美國二十世紀的一位偉大作家。(本文作者為師大英語系教授)
 
譯者序:寧靜的喧鬧──史考特.費茲傑羅的爵士時代故事  by柔之   
 
  以《大亨小傳》(The Great Gatsby,1925)傳世的美國桂冠作家史考特?費茲傑羅(F. Scott Fitzgerald,1896-1940),其實也是一位豐富多產的短篇小說流行作家。他在1920到1930年代期間,曾在《星期六晚郵》(The Saturday Evening Post)、《時髦人士》(The Smart Set)等刊物上發表過許多膾炙人口的短篇小說,引起眾多迴響,不比長篇小說遜色。這些小說內容一如《大亨小傳》的主題──有錢人的生活,婚姻、財富、社會階級等問題,故事的女主角皆美麗善變,男主角則癡情守護,只為了擄獲芳心。本書所收錄的七篇故事寫於1919到1924年間,正值作者與其妻賽爾妲(Zelda Sayre)初戀至結婚,一直到《大亨小傳》出版前一年期間,也是《塵世樂園》(This Side of Paradise,1920)讓他一夜成名的狂歡時刻。此時,史考特?費茲傑羅才二十三歲。   
  1920年代是史考特?費茲傑羅所稱的美國「爵士時代」(Jazz Age)。這個時期的美國年輕人,剛從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破壞中復甦過來,意識到他們這一代歷經戰後,生活型態已經被導向與他們父母輩迥異的方向;他們嚮往新時代高度羅曼蒂克的道德觀、奢侈歡樂的生活;因為有汽車代步;他們的活動力比上一代更大,平常的雞尾酒舞會、市區的戲院排場及夜間俱樂部,也日趨繁複豪華。因此當時新一代的美國年輕人,便在他的小說主題裡找到了這樣的認同與皈依。   
  第一個故事《大如麗池飯店的鑽石》(”The Diamond As Big As the Ritz”,1921-22)是其中著名的一篇。這篇故事的情節排場極其豪華盛大,遠超過想像所及,敘述一個中產階級的男孩愛上富豪之女的故事。男孩在享受物質華美脫俗的舒適,以及初嚐愛情新鮮甜蜜的喜悅的同時,生命也面臨了威脅。最後,在一切幻滅之後,只留下被物質戲弄過後薄弱、詼諧的感情,之所以以喜劇收場,全憑一場幻覺想像的極致發揮。
  《柏妮絲剪頭髮》(”Bernice Bobs Her Hair”,1920)是流行最廣的一篇「新潮女郎」(flapper)故事。費茲傑羅以剪短髮作為少女(the debutante)初入社交圈的儀式,反映了1920年美國婦女開始被允許剪短髮的現象。他是為他的妹妹安娜貝爾(Annabel)參加第一次舞會而寫的。故事經由一對表姊妹大肆探討新舊女人的異同,他認為「新女人」(New Woman)不但美麗迷人,還要機智聰明、大膽自信,最重要的是,懂得經營美好的婚姻。古板高傲、矯揉造作的舊式女性美是要受批評譴責的。柏妮絲經過表姊瑪喬莉(Marjorie)的刺激、調教後,終於拋棄了那些舊有的累贅,成為一個「新女人」。   
  《冰宮》(”Ice Palace”,1920)及《敏感之事》(”Sensible Thing”,1924)幾乎像是作者的自傳故事。1919年秋天,費茲傑羅似乎相當為他與賽爾妲的婚姻所苦,當時他回到聖保羅(St. Paul)家居,藉著想像力假想自己到阿拉巴馬造訪她。故事以美國南、北方迥異的人文、地理為背景,描述男女主角間迥異的氣質和執著,終至形成僵持對立,無法圓滿達成他們最初浪漫設想的結果。這似乎便是費茲傑羅婚前所憂慮的事,也是他最喜歡鋪張描述的主題。《敏感之事》是以賽爾妲一度要與他解除婚約,終又化解危機的架構而寫的。故事主題除了依舊著重在財富與婚姻的關係上,另外也重新探討了他對浪漫情懷的幻滅感,只剩下生活的力氣與無盡的感傷。   
  《冬之夢》(”Winter Dreams”,1922)反映了費茲傑羅對愛情、金錢及社會地位的看法。故事中的場景取自他在普林斯頓大學(Princeton)唸書時的生活經驗,雖然並非自傳故事,不過也涉及一位當時他所愛,像茱迪?瓊斯(Judy Jones)一樣的女孩。這也是一個關於初入社交圈的少女故事,後來成為作者心中的女英雄。《赦免》(”Absolution”,1924)是以宗教背景來描寫一個驕傲自豪的小英雄的故事。這個美麗的小男孩有一個秘密的內在,在他尋找肯定與認同之時,遭遇到了難堪與苦楚,但始終引以為傲。這篇故事多少可以說明,早年費茲傑羅因其天主教背景,讓他自然而然生活在靈秘的想像世界裡的原因。   
  最後一篇《班傑明的奇幻旅程》(”The Curious Case of Benjamin Button”,1920)為費茲傑羅寫於1920年代的奇想短篇小說,他的靈感來自馬克吐溫的一句話:「如果我們能夠出生時八十歲,然後逐漸接近十八歲,人生一定會更美好。」故事描述一個甫出生即擁有老人面孔的男人──班傑明巴頓(Benjamin Button),不同於常人從出生開始逐漸老去,他的年紀卻隨著時間流逝而越顯年輕。然而,跟世上所有人一樣,他無法停止或抗拒時間的進行……費茲傑羅鮮明刻畫了班傑明看似平凡卻又毫不平凡的一生。他所邂逅的人們和到過的地方,經歷人生的喜怒哀樂及愛恨別離,成就一段奇蹟似的悲劇性故事。此篇作品已改編為電影躍上好萊塢大銀幕,由兩大巨星布萊德彼特、凱特布蘭琪主演,並獲得許多國際獎項的肯定。
  全書讀似極盡鋪張的七篇故事,卻有著相當縝密的心思為底,內容架構看似輕佻迷亂,卻是亂中有致。在費茲傑羅精心營造的寧靜氣氛中,一篇篇有條不紊地上演著迭宕起伏的動人情節。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427160
 
《大亨小傳》一場時尚奢華饗宴 文:Thom

羽毛頭飾、長珠串項鍊、雙色滾邊鞋、鐘形女帽、塑膠手環、彩色吊帶、蝶形領結……,由布魯克兄弟、PRADA、Tiffany & Co等夢幻逸品構成《大亨小傳》的華麗時尚饗宴,被外媒質疑它的歷史正確性,批判色彩太過鮮豔飽和,呈現的只是美國1920年代的刻版印象。不過觀眾沒在care的!要看歷史正確的服飾,看探索頻道或國家地理頻道的紀錄片就好。《大亨小傳》的服飾炫麗奪目,欲傳達的是該時代服裝的社會與文化意涵。
  拜巴茲魯曼的妻子凱薩琳馬汀(Catherine Martin)所賜,他的電影總是非常華麗,從美術設計到服裝設計皆十分考究。凱薩琳馬汀曾因《紅磨坊》獲奧斯卡最佳美術設計與服裝設計兩座獎項,《羅密歐與茱麗葉 [1996]》與《澳大利亞》也曾入圍當年的奧斯卡設計獎項。
  這次《大亨小傳》的服裝設計不例外也由凱薩琳馬汀操刀,為重現「咆哮的20年代」(Roaring Twenties)的時尚,她深入挖掘文本,深刻呈現每個角色的衣著打扮和生活風格。片中所有男裝皆由美國傳統品牌「布魯克兄弟」(Brooks Brothers)包辦,該品牌有著「男人的衣櫃」的美譽,是美國上流社會男士的最愛。《大亨小傳》原著作者費茲羅傑本身就是「布魯克兄弟」的常客,並多次於著作中提及此品牌,因此由「布魯克兄弟」負責設計電影中富豪大亨蓋斯比的衣著是再合適不過了。他們為這部電影提供了超過2000件衣服,包括正式衣著的200件晚禮服,以及約1200件的日間衣著。
  女裝方面則出自PRADA設計總監繆西亞普拉達(Miuccia Prada)之手,她曾參與《羅密歐與茱麗葉 [1996]》的服裝設計,如今再度為巴茲魯曼的電影設計戲服,提供多達40套適合派對的女裝,配合劇情其中20套是用在「迷人派對」,另外20套用在「悲傷和俗艷派對」。
  劇中的珠寶由女人的夢幻品牌Tiffany & Co贊助提供,為了打造黛西的外型,她在戲中戴了Tiffany的珍珠鑽石髮帶,而在整部電影中她也一直戴著光彩奪目的Tiffany訂婚戒。凱莉墨里根表示:「我從沒參與過這麼大規模的電影製作,然而其中的設計細節卻精緻無比。我穿的每件服裝,我走進的每個場景,每次我穿上黛西的鞋子,或是戴上Tiffany珠寶,像是那只鑽石訂婚戒真的太美了,每次我一戴上就感覺完全不同,整個人就變成黛西了。」

《大亨小傳》重返摩登爵士年代 文:Kuma

3D+流行音樂+超華麗奢華派對場景,巴茲魯曼的《大亨小傳》以他特有的風格,重新塑造這部村上春樹這輩子最鍾愛的小說,也是美國20年代最重要的文學巨作。電影將於本周上映,影迷們千萬別錯過!
  音樂方面亦是一大特點,《大亨小傳》反骨地不以爵士樂歌頌爵士年代,找來當代最夯的嘻哈音樂人Jay-Z製作電影音樂,融合嘻哈、R&B、電音…等樂風,盡可能地使觀眾的觀影經驗變得豐富又充實。如同《羅密歐與茱麗葉 [1996]》及《紅磨坊》的作法,巴茲魯曼再一次在經典故事中注入吻合時代氛圍的當代流行音樂。原聲帶更請來各種類型的重量級藝人,包括布萊恩費瑞;芙蘿倫絲機進份子;拉娜德芮;倫敦樂團The xx;Fergie+Q Tip+GoonRock;Quadron、二人組的Coco O.;高堤耶(Gotye);Nero;希雅(Sia)及碧昂絲與Andre 3000。

翻閱大亨小傳的原著人生:史考特費茲傑羅 文:Liyi 

  費茲傑羅於1937年開始在好萊塢擔任編劇,分別於1949與1974年,兩次被「派拉蒙」公司相中著手拍攝【大亨小傳】的電影版本。【大亨小傳】的著作曾多次被翻拍成電影,包括《大亨小傳[1926]》、《大亨小傳[1949]》、《大亨小傳 [1974]》《大亨小傳[2000]》,此次2013年版本的《大亨小傳》由李奧納多狄卡皮歐演出主角蓋茨比,並由《紅磨坊》導演巴茲魯曼,自製自編自導再度將這部曠世之作以3D呈現改編搬上大銀幕。
  同時也是美國著名編劇的費茲傑羅,一生總共寫了4部長篇小說,150篇短篇小說,1938年改編著作【生死同心】是他唯一一部在片頭上掛名的電影。除了1922年的小說【美麗與毀滅】(The Beautiful and Damned)被拍成電影,以及1934年的著作【夜色溫柔】(Tender Is the Night),於1962年被改編成《夏夜春潮》以外,較為人所知的莫過於《班傑明的奇幻旅程》這部被改編自1922年費茲傑羅的奇想同名短篇著作【The Curious Case of Benjamin Button】。而這部由大衛芬奇所執導的《班傑明的奇幻旅程》更入圍2009奧斯卡最佳影片、導演、改編劇本、男主角等高達13項的提名肯定。費茲傑羅創作這篇小說的靈感來自於美國知名作家馬克吐溫的一句話:「如果我們能夠出生的時候80歲,逐漸接近18歲,人生一定更美好……」。
  一生為了「才華」與「金錢」所困的費茲傑羅,被評論家無情的批評:「生活腐化與自暴自棄的浪費了自己的才華,所以才如此短壽」,但於1913年就讀普林斯頓大學即立志成作家的他,與名門之女賽爾妲•莎爾(Zelda Sayre)結婚並育有一女後,為了維持笙歌宴飲的奢華生活,費茲傑羅替「星期六晚郵報」(Saturday Evening Post)撰寫大量的短篇小說以賺取高額稿酬的同時,他卻將這些創作視為低俗的垃圾,並且痛恨無比,內心的掙扎可想而知。
  其它有關費茲傑羅改編的相關影視作品包括:電影部份《我的一個老朋友》 (1994年) 、《魂斷巴黎》(1954年)、《三人行》(1938年)等等;電視部份則有【劇院90分】、【The Philco-Goodyear Television Playhouse】等等。除此之外,他和專欄作家希拉的愛情故事,亦於1959年被拍攝成電影《痴情恨》。
  費茲傑羅年僅44歲即因心臟病發作,逝世於1940年12月22日的聖誕節前夕,當時所著作的【最後一個影壇大亨】初稿只完成四分之三,該部著作後來由費茲傑羅的好友,同也是文學評論家埃德蒙威爾遜於1941年出版,並於1994年以【影壇大亨的愛】重新出版。這部影射好萊塢不為人知的幕前幕後的作品,亦於1976年被改編成電影《最後大亨》,由《慾望街車》伊力卡山執導,並由勞勃狄尼洛、湯尼寇蒂斯、傑克尼柯遜與珍妮摩露主演。
  出生於信奉天主教的美國中產階級獨子的費茲傑羅,因外祖父是百萬富翁,家庭生活亦保有上層階級的傳統,但家庭的經濟狀況卻在父親這代一落千丈。費茲傑羅雖然從小與富家子弟玩耍,卻同時也深知自己並非是他們的一份子,因此自幼即渴望能出人頭地。這樣的成長經歷也反映在他後來所創作文學作品中,而且比其他作家更直接。他大多描寫美國的上流社會,筆下的人物通常以追求物質成功為核心,也可說是他自己的生活目標。費茲傑羅企圖抓住上流社會的奢華,但卻又同時看到紙醉金迷的空虛本質。
  一心倘佯繁華世界的費茲傑羅,將他對浮華的渴望與幻滅如實呈現作品中,同時也向世人揭示他在面對人生走向毀滅,卻又無力與悵然的內心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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