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17 09:00:00阿楨
《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
本館緣現論(1)曾批「道德發展的西方中心主義到哈帕瑪斯達到頂點」(剪貼於後),那麼「公共領域的西方中心主義到哈帕瑪斯更達到錯亂」,1962初版時哈還忠於法蘭克福學派的「批判理論」、批判19-20世紀的「大眾社會」衰亡了17-18世紀興起的「公共領域」,到1990年的再版序則自批初版「當時,我過分消極地判斷了大眾的批判能力和批判潛能」。
這除了有二個世代背景之異(冷戰時以自批西方為主vs後冷戰時以批蘇東波為主),病根是哈氏對西方資產階級市民社會的懷舊 (此尚未見人批)和理想 (哈在再版序以韋伯的「理想型」反駁對其「不正確理想化」之批),但二者皆幻想!當然不只哈氏如此,凡迷信西方民主者多難免,所以只要有「反反西」者反政府暴亂,都會美化成「第x波民主」!(另參本館:《公民文化》伊斯蘭革命)
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 (學林出版社 1999)
內容簡介
《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的目的是分析“資產階級公共領域(burgerlicheOffentlichkeit)。研究物件特別難以把握,這就對研究方法提出了挑戰。首先,由於研究對象比較複雜,用單一某個學科的方法是難以奏效的。因此,我們必須把公共領域範疇放到傳統“政治學”曾經關注的那樣一個比較開闊的視野里加以探討;①研究物件就其自身而言打破了社會科學各學科之間的界限。社會學和經濟學、憲法學和政治學以及社會思想史等各學科一體化所帶來的難題是很清楚的:從目前社會科學學科分化和專業化水準來看,沒有誰能“掌握”多門學科,更不用說“掌握”所有學科了。
目錄
初版序言
1990年版序言
第一章 資產階級公共領域的初步確定
§1 起源問題
§2 論代表型公共領域
附論:代表型公共領域的終結:以《威廉・麥斯特》為例
§3 論資產階級公共領域的發生
第二章 公共領域的社會結構
§4 概論
§5 公共領域的諸種機制
§6 市民家庭和公眾私人性的機制化
§7 文學公共領域與政治公共領域的關係
第三章 公共領域的政治功能
§8 英國發展的樣板
§9 大陸的諸種變體
§10 作為私人自律領域的市民社會――私法和自由市場
§11 資產階級法治國家中充滿矛盾的公共領域機制
第四章 資產階級公共領域:觀念與意識形態
§12 論公眾輿論範疇的史前史
§13 公共性作為政治和道德的調節原則(康得)
§14 論公共性的辯證法(黑格爾和馬克思)
§15 自由主義理論關於公共性的矛盾觀念(穆勒和托克維爾)
第五章 公共領域社會結構的轉型
§16 公共領域與私人領域的融合趨勢
§17 社會領域與內心領域的兩極分化
§18 從文化批判的公眾到文化消費的公眾
§19 資產階級公共領域瓦解的線索
第六章 公共領域政治功能的轉型
§20 從私人的新聞寫作到大眾傳媒的公共服務:作為公共性功能的宣傳(廣告)
§21 公共性原則的功能轉換
§22 人為的公共領域與非公眾輿論:民眾的選舉活動
§23 自由主義法治國家向社會福利國家轉變過程中的政治公共領域
第七章 論公眾輿論概念
§24 國家法虛構的公眾輿論以及對公眾輿論概念的社會心理學解釋
§25 一種社會學解釋的嘗試
參考文獻
人名索引
名詞索引
譯者後記
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的評論
在這本書中(而不是在老哈本人現在的思想中),真正具有政治功能的公共領域不是存在于沙龍和咖啡館,那只是它的前身,而存在於報紙中。公共領域的作用就是產生公共輿論,這個公共輿論是資產階級代議制議會的正當性和有效性的依託。議會並不像戰後美國有些政治學家設想的那樣,是社會多元利益的角逐場和談判台,而是由公共領域產生的公共輿論的代表和集中。也就是說,公共領域的存在,是資產階級法治國家憲政架構的基石,雖然它在實際位置上處於國家機構與私人公眾之間,並且屬於後者。
這種公共領域的存在有兩個必要條件。第一個是國家與市民社會的明確分離,即公與私的明確分離。公眾在市民社會中的經濟活動,屬於他個人的私人事務,國家不得也不必要干預。因為市場經濟的法則自然會約束這些經濟活動:由於市場是完全競爭的,所以市場中的任何行動者都不可能對其他行動者構成強制,他們唯一要服從的是市場本身的法則,而不是任何其他行動者的意志。這樣,人們的經濟活動就完全是私人性的,而沒有任何社會性,所以國家不需要干預。由此,至少從理論上看,國家立法和議會決策所要討論的就不包括公民個人或者一部分公民的私利,而是整個政治共同體的利益,這種利益對所有公民都是平等適用的。這樣,公民(或議員)就可以通過在公共領域(或議會)裡,通過公開地運用理性進行批判,來達到政治共識,形成國家意志。
這種理性批判涉及到公共領域存在的另外一個條件,即是理性的批判主體的形成。兩個方面,一個是財產和資產階級小家庭,財產保障了公共領域裡批判者的獨立性,並成為他的小家庭的物質基礎,而這個小家庭形成了對外封閉的私人空間,批判者在其中處理個人和家庭的私人事務,並在這裡進行獨立的、不受他人影響的(這樣才能是真正批判性的)思考。另一個方面就比較微妙一些了。哈貝馬斯在討論政治公共領域之前,先分析文學公共領域,通常的理解是文學公共領域提供了發展政治公共領域的社會空間,但其實更重要的是,資產階級文學和文學批評的發展在心理上促進了後來的政治批判者的主體化,幫助他們發展明確的自我意識。兩個方面結合在一起,就形成了獨立的、有自我意識的、有理性批判能力的公共領域中的批判者。
上面的分析,可以說綜合了政治經濟學、法哲學、社會學和心理學,是哈貝馬斯理論分析的核心。當然,這樣深刻的分析也不是他的獨創,而是在很大程度上繼承了黑格爾和馬克思。他接下來對福利國家下的公共領域結構轉型分析,其實不過是考察這些條件所發生的變化。
1870年代之後,生產技術的發展使得市場即使在理論上也不是完全競爭的了。人們在社會中的經濟活動無法不影響到他人,這種活動不再是私人性的了,而是帶有了社會性和公共性。在這種情況下,公與私、國家與市民社會之間的明確區分就不可能再維持下去了,於是出現了國家社會化和社會國家化的雙重趨勢,議會再也無法保持對局部利益超然的姿態,理性批判的社會結構條件被破壞了;另一方面,隨著政治民主化,公共領域參與者的財產被工資收入所取代,大眾傳媒無空不入,小家庭的獨立性和封閉型蕩然無存,以私人化為前提的理性批判的公眾也就不存在了。
從這個理論脈絡來看,中國那些“市民社會”或者“公共領域”論者完全不得要領。不用說中國這種共產主義轉型國家,國家與社會自古以來就攪在一起,就是西方國家在20世紀末哪裡還有公私截然二分的社會結構?在哈貝馬斯的這個理論脈絡中,沒有公私二分,怎麼能談“公共領域”?
但是,最近幾年,明顯在中國能夠感到公共輿論對國家政策的影響力,恐怕哈貝馬斯的這個理論並不太適於作為解釋工具。恐怕不是理性批判,而是被哈貝馬斯在這本書裡批判過的、盧梭的對公正的良心直覺,再加上儒教和社會主義的公平意識傳統才好解釋。
http://book.douban.com/review/1280284/
規範與現實的不合拍—評《公共領域在台灣:困境與契機》
http://mcr.nccu.edu.tw/0094_pdf/94-5.pdf
失落的公共領域
尤根•哈貝馬斯(Jurgen Habermas),1929生於德國杜塞爾多夫。1949年起,先後在哥廷根、蘇黎世、波恩上大學,學習哲學、歷史、心理學、文學等,1954年博士學位。1956年,來到法蘭克福社會研究所,任阿多諾的助手。後因和所長霍克海默不和,離開社會研究所,來到馬堡。1961年,在馬堡大學通過了教授資格論文的答辯,獲授課資格。1961-1964年,在海德堡大學哲學系任副教授。1964年,重返法蘭克福社會研究所,任哲學和社會學教授。1971-1980年,任馬克斯•普朗克科學技術世界中的生活狀況研究所所長。1982年起,又任法蘭克福大學哲學教授,直至1994年退休。
主要著作有:
《絕對性與歷史,謝林思想的二重性》(博士論文,1954年),
《大學生與政治》(1961年),
《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1962年),
《理論與實踐》(1963年),
《社會科學的邏輯》(1967年),
《作為意識形態的技術與科學》、
《認識與旨趣》(1968年),
《後期資本主義的合法性問題》(1973年),
《歷史唯物主義的重建》(1976年),
《交往行動理論》(1981年),
《道德意識和交往行動》(1983年),
《現代性的哲學話語》(1985年),
《後形而上學思維》(1988年),
《在事實和規範之間》(1992年)。
下面我簡單地談一下我的讀後感:
在這裡,哈貝馬斯區分了資產階級公共領域和工人公共領域。認為後者是依附於前者的,並在最終在形態上轉化為前者所表現出來的形態。作為一個社會學家,哈貝馬斯的思考和研究的方式是值得我們借鑒的,在對公共,公眾,公共領域的解讀上他採用了社會歷史方法,從歷史的演進來考察。史料順手拈來,頗見風度。
第一章探討了其起源,資產階級的早期機制起源於從宮廷中分離出來的貴族社會。因此首先介紹的是歐洲封建制度下產生的貴族的代表型公共領域,“貴族是權威,表現在他那特有的個性當中,他是一個公共領域中的人物。”於之相適應的是權利象徵,修辭稱謂等。紳士無疑是一個代表型公共領域中人。到了十九世紀中期代表型公共領域開始消亡,此時資產階級已經產生,形成了市民社會,他們聚集在咖啡館,劇院沙龍等公共場所,談論時事。哈貝馬斯寫到:狹義的市民社會就是商品生產和交換領域。
第二章探討了公共領域的社會結構,我認為哈貝馬斯的全書的核心觀點可以基本上用下面的關係闡述:
私人領域----〉市民社會----〉公共領域(包括政治,文學兩個方面)〈----國家〈-------公共權利領域
接下來,哈闡述了一個十分重要的觀點,即公共領域獨立的存在的重要條件是私人領域和公共領域的完全的分離。
“成熟的資產階級公共領域永遠都是建立在組成公眾的私人所具有的雙層角色,即作為物主和人的虛構統一性基礎之上。”
第三章公共領域的政治功能
為什麼英國可以通過光榮革命,法國卻只能走流血的大革命的道路?
對此,哈的答案是“法國資產階級沒有像英國那樣與貴族上層官僚,穿袍貴族聯合成一個同質的社會上層,也就不能借助貴族的強大威望在政治上維護正在進行資本積累的階級利益,並且與國王對抗。”相反,資產階級和穿袍貴族之間出現裂痕。
曼德維爾名言:個人惡習,公眾利益。哈說:“一群理性的人一方面共同要求建立其捍衛自我的法則,另一方面各自想讓自己例外,因此必須對他們加以歸整,並建立憲法。從而他們儘管有些私心雜念,但它們在共同行為中的結果,是一致的,看起來就好象他們沒有私心雜念一樣。”因此,市民社會是法律秩序的自然基礎。
第四章討論了觀念和意識形態。哈分析了康得,黑格爾,馬克思,穆勒,托克維爾政治關於政治功能哲學觀點。
康得認為批判的公共性是真理的試金石。熱情讚揚了公共性。以公共性作為政治和道德的調節原則。在康得看來,公共性既是法律秩序原則又是啟蒙方法,法律源自實踐理性。人民主權原則只有在公開運用理性的前提下才能實現。在資產階級憲法和永久和平所組成的“絕對公正秩序”的常規狀態下,自然法則的統治可被法律法則的統治所取代---政治可以轉化成道德。
而黑格爾則揭露了市民社會的深刻矛盾:A,市民社會認同了人的自然不平等。B,勞動分工帶來的專業化使勞動者的依賴性增加並更加匱乏。
馬克思則批判道:公眾輿論是錯誤意識,資本家榨取雇傭勞動者的剩餘價值,因此不可能形成小商品生產者構成的中產階級社會。而一個階級社會隨著資本積累,市場最終形成寡頭壟斷,雇傭工人提高自己社會地位成為有產者的可能性越來越小。馬克思認為只有當一種關係徹底擺脫了法律規範,它才是私人關係。這種關係才屬於真正的私人領域。1848年,青年馬克思已經預見到資產階級公共領域的功能轉變。隨著非市民階層---雇傭工人進入政治公共領域,資產階級公共性武器將轉而針對自身。選舉改革要求消滅國家和市民社會,表明現有公共領域的瓦解。
穆勒《論自由》控訴了公共領域的束縛。公共領域的統治表現為社會權力過大所帶來的多數人和普通人的統治。強調保護少數人的利益。呵呵,對了,凡勃倫是穆勒的堅定的粉絲,給學生上課經常拎著菜籃子,戴著漁夫帽子。這是個人的自由。
托克維爾就反對憲法保障勞動權。警告說否則國家將變成獨一無二的實業家,獨一無二的壟斷者,把公民的資本集中到自己手裡。而這就是共產主義。針對此,馬克思在《法蘭西內戰》中也警告說:必須砸碎官僚國家機器,避免國家權利集中化。
總之,公共性過多,忽視個人權利;公共性過少,公共領域不公開也不透明。
第五章公共領域的社會結構的轉型
市民階級典型的私人生活範圍是職業和家庭。公共領域的社會結構的轉型主要是針對家庭和職業的轉型。
自由資本主義的前提條件是沒有任何人能夠取得足夠的權力用以控制他人,如今,競爭不完全,價格也不獨立。1775-1875年,自由主義曇花一現。“商品流通的私人領域,權力集中起來;而作為國家機構的公共領域承諾對每個公眾開放,這兩方面促使弱者通過政治手段與佔有市場的經濟強者相抗衡。”普選保障了結構的轉型。
L.G.STRACHEY得出貌似悖論的結論:恰恰是民主力量的反資本主義鬥爭,使得資本主義制度得以維持下來。
職業作為勞動世界獨立出來,家庭也開始萎縮,失去了經濟和教育功能。在這個過程,公眾也由文化批判的公眾蛻化為文化消費的公眾。我想到的是受眾的媒介素養。
文學公共領域成為社會力量通過大眾傳媒的文化消費入侵家庭的切入點。大眾文化試圖迎合教育水準低的消費集體的娛樂和休閒需求,以增加銷售為目的。哈提到了1880年代的黃色辦報作風,那時侯連環漫畫以黃色印刷,最為著名的是那個在赫斯特和普立策的報紙中的黃孩子。公眾分裂為具有批判意識的少數和消費大眾。隨著文化批判的公眾轉變為文化消費的公眾,以往區別與政治公共領域的文學公共領域失去了獨立的特徵,政治摻和其中。“廣大無產者對政治公共領域的佔領,導致了國家和這會的交疊,剝奪了公共領域原有的基礎,卻未曾賦予它以新的基礎。”
令人沮喪的是國家和社會的相互滲透銷蝕了私人領域。這破壞了自由主義公共領域獨立存在的基礎。
第六章 公共領域政治功能的轉型
上一章講到了文學公共領域的轉型,現在當然是講政治公共領域的轉型。還記得第二章對公共領域的劃分吧。
歐洲學術期刊,英國的道德週刊和政治週刊----->個人新聞寫作------->1830年代傳播信念的報刊向商業報刊業的轉變。
有必要先提一下,哈所講的資產階級公共領域的轉型的背景是由自由資本主義國家向社會福利國家轉變的過程當中。本書寫成於1962年,正是凱恩斯宏觀調控的經濟思想壟斷全球的時間{1935-1970年代},此時新自由主義還沒有真正興起。社會福利國家強調國家政治參與社會生活的程度。可以稱之為公共性增加的轉變----國家和社會重疊-----公共領域和私人領域重疊。
哈認為廣告宣傳的興起並非市場自由化的結果,而是賣方市場程度加大,壟斷競爭加強:技術密集到大批量生產時,均衡的最優產量不能隨便改變,就需要一個長期銷售戰略。結論是廣告競爭取代了價格競爭,市場壟斷加強,透明度降低。
在這個過程中,議員獨立的政治批判功能喪失----淪為政黨代言人,因此議會作用削弱。官僚機構加強:國家向社會轉變;特殊利益集團和政黨出現:社會向國家轉變。結論是國家和社會重疊。
公共關係即公關興起,組織能夠操縱公共輿論。公共性發生演變:其政治批判性讓位於展示組織的聲望。獨立的公共性“死”了。
在社會福利國家中想維持國家和社會的總體法律秩序,於是對憲法追加條款用來改造社會關係。按照易蔔生的觀點,社會福利國家必須包這個內經由社會組織,立法機構,執法機構,通過討價還價達成的利益均衡處於普遍的利益範圍之內。哈認為社會福利國家的普遍利益是加快實現富足社會。
但哈似乎比較樂觀,他認為公共性在社會福利國家的大眾民主制度中也被制度化,制度保障了一種類似于自由資本主義公共領域的政治公共領域的出現,認為這是一種合理化的進展,雖然滯後於前者。這種滯後可以通過公眾參與選舉的準備及選舉過程進行衡量。
接著,哈討論了民眾的選舉活動:人為的公共領域和非公眾輿論。
借鑒了PAUL.LAZARSFELD的伊裡調查的成果---兩級傳播理論和輿論領袖的概念。不過他像馬克思一樣稱“傳播”為“交往”。如下:
POWER ELITE<----A----->OPINION LEADER<-----B------>THE MASS
A,B兩個過程都需要具有批判意識的公眾的相互交流,否則即使輿論具有公眾潛力也不能構成公眾輿論。我理解這種相互交流就是有效的回饋和負反饋。同時,他指出,在這種垂直的流向中(從社會地位高的人向社會地位低的人流動),公共事務的輿論領袖通常是那些比較富有,受過良好教育的人。
我不知道,是否哈受BULLET THEORY影響,他認為,通常那些最想避開討論而形成公眾輿論的人最可能在觀點上受到左右。他們人數眾多,不關心政治,不太瞭解實際情況,冷漠。就想魔彈論裡的靶子一樣,應聲而倒。估計臺灣那些自以為擁有民主的選民就是這樣子,看到陳水扁被槍擊了,轉而選了他。
哈的結論是社會福利國家前提下的公共領域是一個自我形成的過程:它在擴張的操縱的公共性和政治批判性兩者的緊張中形成。呵呵,緊張是哈強調對立統一時喜歡用的詞。
哈提出“滿足需求的技術手段也帶來毀滅手段:全球範圍內的自我毀滅的軍事力量招致重重危險,由於危險性是整體性的,因此分散的利益很容易就能相互聯繫起來:民族之間尚未克服的自然狀態面臨重重威脅以至於普遍利益在具體的否定過程中十分準確的表現出來,康得早就認為,“永久和平”應該建立再一種“世界主義秩序”當中。”------我認為這是哈對於二戰的反思,過於書匠氣;但我們也可以窺見當今德國促成歐盟建立的理論依據。康得的偉大在於提出全球範圍內的力量制衡。
哈對於社會福利國家寄予厚望,提出政治公共領域的兩個前提:1.官僚決策的最小化2.將利益集團和獨立的私人的利益統一到普遍利益當中,使利益結構衝突相對化。並且認為今天實現這兩個前提“不能簡單的貶低為烏托邦”。
第七章論公共輿論的概念
首先提出作為公共輿論的兩者(1.批判力量 2.展示和操縱的力量)的緊張關係。
然後分析了兩種分析公眾輿論的途徑:
1.自由主義立場(人們應該挽救公共領域的理性因素而擯棄其大眾因素);2.以機制代替公眾,認為機制(如議會或政府執政黨)的結論就是公眾輿論。
LAZARSFELD提出公眾的社會心理學概念抹殺了一切關鍵的社會學因素和政治學因素。
將政治交往領域分為非正式的個人的非公共發意見系統(包括沒有經過討論的文化自明性,討論較少的基本生活經驗,經常討論的文化工業的自明性)和正式的制度化的權威的意見系統。並提出只有兩個交往領域通過批判的公共性聯繫起來,才會產生嚴格意義上的公眾輿論。
接下來,哈為公眾輿論的概念提出了三條標準。
最後,參考了C.WRIGHT.MILLS在POWER ELITE中對於公眾與大眾的區別。非常重要。但文字太多。我懶地列出了。指出了當意見陷入大眾交往之中時,意見就不是公眾輿論了。
http://book.douban.com/review/5432846/
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 維基百科
《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論資產階級社會的類型》(德語:Strukturwandel der Öffentlichkeit. Untersuchungen zu einer Kategorie der bürgerlichen Gesellschaft)是德國哲學家尤爾根•哈貝馬斯 於1962年出版的首部重要著作。本書闡發自他的教授職稱評定論文,由政治學家沃爾夫岡•阿本德羅特審閱。1989年,本書由托馬斯•伯格和弗雷德里克•勞倫斯譯介到英文學術界,引起了巨大反響,為哈貝馬斯贏得了世界性聲譽。[1]
主要內容
公共領域的概念可以追溯到古希臘時期。當時,城邦公民通過各種形式緊密參與政治,城邦的利益就是公民利益的體現,「公共」和「私人」之間的界限因而不甚分明。隨著社會的演進,「公」、「私」之間出現了分野。
根據哈貝馬斯的理論,公共領域(public sphere)指就是指「政治權力之外,作為民主政治基本條件的公民自由討論公共事務、參與政治的活動空間」。通俗講,它是一個介於國家(State)和社會(Society)之間的公共空間,公民們可以在這個空間中自由發表言論,而不受國家的干涉。[2] 哈貝馬斯強調,在這個空間內,公民間的交往是以閱讀為中介、以交流為中心、以公共事務為話題的「公共交往」。「他們既不像商人和專業人士那樣處理私人事務,也不像某個合法的社會階層的成員那樣服從國家官僚機構的法律限制。」[3] 在理想的民主政治下,國家在法律制約下只能承擔公共領域的擔保人角色,而不能干預。 [4]
在本書中,哈貝馬斯主要論述興起於十八和十九世紀早期的資產階級社會的公共領域的發展與衰落。哈貝馬斯認為,資本主義社會自誕生後經歷了兩次社會結構的轉型:第一次是由封建君主專制轉向資產階級自由的公共空間;第二次是由資產階級的自由公共空間轉向現代大眾社會下的福利國家。
公共空間的第一次轉型
第一次轉型主要發生於英國、法國、美國和德國,由十七晚期世紀的英國肇始,經歷了約一百五十年的過程,自十九世紀早期方告完成(德國最晚)。在這期間,封建社會解體,資本主義社會逐漸形成。哈貝馬斯通過綜合考察政治、社會、文化和哲學的發展,分析它們間的互動關係,試圖對此現象做出合理解釋。在封建社會,由於封建領主掌握政治權力和土地資源,社會的多數成員以農奴身份依附於領主,使得國家與社會之間、公共與私人之間界限模糊。專制君主通過高度象徵性的方式,通過一系列規定了何為「高貴」的繁文縟節,代表社會對文化、政治等領域實行統治。此時的公共領域是「代表型公共領域」(representative public sphere)。
隨著前工業資本主義的興起,封建君主專制被資產階級的以憲法保障的自由秩序取代。新秩序區分了代表公共的社會與進行政治統治的國家,並劃定了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的界限。一個介於貴族社會和市民階級知識分子之間的「有教養的中間階層」開始形成。[5] 公共領域承擔了市民社會從重商主義乃至專制主義控制之下獲得政治解放的語境當中的一切政治功能,它用公共性原則來反對現有權威。在公共空間內,資產階級可以對政治進行理性的討論和辯論,以形成代表社會的公共意見,要求國家做出反應。在這個時期,資本主義知識分子通過沙龍等形式,從討論學術、藝術,轉向討論社會和政治議題,此過程中學習如何批判性地反映自身及社會,成為此次轉型的先鋒隊。與之相隨的是早期資本主義的發展,以及自由主義政治哲學的構建。霍布斯、洛克、孟德斯鳩、盧梭和康德是這一時期知識分子的代表。這種以自由競爭為代表的自由主義,從十八世紀晚期持續到大工業資本主義開始興起的十九世紀中期。
公共空間的第二次轉型
1830年起到19世紀中期,隨著大工業的逐步興起,資本主義社會經濟加速發展。與之對應,一個涵蓋社會、文化、政治和哲學的新格局開始形成。黑格爾對康德自由哲學的批判,預示了資產階級自由公共領域向現代福利國家主導下的大眾社會的轉型。馬克思深入批判了自由立憲秩序的內在矛盾,並構建了新的政治哲學體系,與自由主義針鋒相對(另一方面,約翰•斯圖爾特•密爾和托克維爾的政治哲學,做為古典自由主義的修正形式,對公共領域採取了一種模稜兩可的態度。哈貝馬斯將這種修正看做資本主義內在矛盾的典型體現)。與之相應,資本主義隨著工業化的進行,發展為更加成熟而高級的形態。
進入二十世紀,在經歷了一系列重大的經濟社會變革後,大眾消費者成為了資本主義社會的主要成員。哈貝馬斯認為,這是一個更為宏觀的辯證運動的組成部分:自由公共領域的消解,避免了自由立憲體系的整體消亡。根據法蘭克福學派的批判理論(儘管狄奧多•阿多諾是哈貝馬斯的導師,但麥克斯•霍克海默的教導令哈氏避免了社會研究所的習氣),哈氏強調商業化和消費化對公共領域的毒害作用,表現為大眾傳媒的興起,「公共關係學」的繁榮,以及大行其道的消費主義等。他也指出了大型政黨在代議制的行為方式,對公共事務的理性批評造成的潛在影響。
出版與譯介
本書在德國和其他國家重版多次,並在譯介到英語學界後對政治學、媒體研究、修辭學等領域產生了重大影響。它也廣泛地被研究哲學史和思想史的歷史學家推崇。哈貝馬斯憑藉本書而躋身20世紀最重要哲學家之列。1980年代中期,哈貝馬斯的思想被譯介到中國大陸學術圈。1999年1月,上海學林出版社正式發行了由曹衛東翻譯的中文版。
書名翻譯
本書原名為Strukturwandel der Oeffentlichkeit。對於"Oeffentlichkeit"一詞,在漢語學界有「公共領域」、「公共論域」、「公共空間」等不同譯法。根據曹衛東的理解,這個詞涉及到兩個不同的層面,即社會層面和思想層面。從思想層面看,"Oeffentlichkeit"指的是個體和共同體(包括社會和國家)的一種特殊觀念,是一種韋伯式的理想范型,兼有批判的功能和操縱的功能;就社會層面而言,"Oeffentlichkeit"指的是一個話語空間,它介於國家和社會之間,充當二者的調節器和修正儀。思想層面上的"Oeffentlichkeit"可以翻譯成「公共性」,而社會層面上的"Oeffentlichkeit"則應當翻譯為「公共領域」。[6]
批判
自出版伊始,《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一書中的「公共領域」概念就遭到了女權主義者和後殖民主義者等後現代主義的批評。哈氏認為,"stood or fell with the principle of universal access. A public sphere from which groups were ipso excluded was less than merely incomplete; it was not a public sphere at all." [7] 但在實際中,只有接受過良好教育並握有資產的人,才能進入資產階級公共領域。這樣,社會的多數成員被排除在了公共領域之外。哈氏的「公共領域」因而陷入了自我矛盾的困境。由於哈貝馬斯過分注重對資產階級公共領域的研究,而忽略了對平民公共領域的關注,因此,不少學者對其理論的普遍性和代表性產生懷疑。約翰•湯伯森曾經指出,哈貝馬斯這種「厚此薄彼」的視野,僅把無產階級的大眾交往看作政治宣傳和組織渠道,實際上把資產階級的利益等同於公共領域的共有利益。
從某種意義而言,哈氏的公共領域在現實中從未存在。它曾經排除過窮人、女性、奴隸、移民、罪犯等弱勢人群,在今天,它則拒斥動物的權利。因此,公共領域只是一種理想化的概念。儘管自康德以來,我們的觀念已幾經變遷,但今天,在哈貝馬斯眼中,現代化仍是一個尚未完成的過程。[8]
參見
公共領域
尤爾根•哈貝馬斯
法蘭克福學派
參考資料
^ Hans J. Kleinstüber. HABERMAS AND THEPUBLIC SPHERE:FROM A GERMAN TO AEUROPEAN PERSPECTIVE (2001).
^ 杜耀明,1997:14~15
^ Habermas,1997:116
^ 張志安. 傳媒與公共領域——讀哈貝馬斯《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
^ 哈貝馬斯,1999a:37
^ 曹衛東. 公共領域.
^ J.Habermas The Structural Transformation of the Public Sphere: An Inquiry into a category of Bourgeois Society(1967), p. 85, Polity, Cambridge
^ Sean Cubitt. Ecomedia(2005) p.93, Rodopi, Amsterdam.
Habermas, Jürgen (1962 trans 1989) The Structural Transformation of the Public Sphere: An Inquiry into a category of Bourgeois Society, Polity, Cambridge.
Cubitt, Sean (2005) Ecomedia, Rodopi, Amsterdam.
外部連結
《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文摘 (英文)
緣現論(1)(4)、道德自律的批判
皮亞杰PIAGET的道德自律論、心理發展階段說和認知結構的特質等,提供了Kohlberg和Habermas建立道德發展論和道德歷史階段論的參考。
柯氏認為道德發展由下而上可分成三層次六階段:一、處罰和服從取向,其特徵是服從權威,關心制裁和處罰。二、工具式相對取向,其特徵是趨樂避苦,以實利為主。以上一、二階段是前習俗層次。三、人際關係和諧取向,其特徵是強調善意,要求自己符合他人期望。四、法律與秩序取向,其特徵是強調盡責,維護社會秩序。以上三、四階段是習俗層次。五、社會契約取向,其特徵是以民主方式改善社會。六、泛人類的倫理取向,其特徵是強調人權、正義、平等利人性尊嚴。以上五、六階段是後習俗層次(三五p222,三六p6-9)。柯氏認為以上六階段:各階段演進順序一律不變。人不能理解超出他自己那個階段之上的道德。人的理智受著比他自己所在的一級更高級的道德所吸引。階段的演進是在對道德認知發生不平衡時,才會有轉變階段的行動(三六p10-2)。
由上分析可知,柯氏的道德發展論雖認為第六階段的道德是泛人類的,但由它必須是經由第五階段西方特有的民主式道德而來,可知不是泛人類的,當然這並非柯氏絕對論特有的謬誤,而是各絕對論常見的合理化技倆。其实前四階段才是泛人類的(三七Op.69),而後二階段的實質是西方中心主义或者說西方父杈主義。對此、又產生了西方女杈中心主义,Giligan認為道德不是男性道德理性的應然,而是女人感性下的關心與愛(三七Op.82–101).此种顛覆伝統的革命行徑是女性至上者常用的手法,她們在否定了男人工具理性的同時,又陷入了女人的感性濫情,而喪失了學術討論該有的客觀、思辯及批判理性,亦即不能因伝统論証理性之蔽而拋棄了所有理性。道德發展的西方中心主義到哈帕瑪斯達到頂點,他除了在類似柯氏六階段的道德之上加入他獨特的政治社會解放性自由和理想的溝通言境式普遍倫理之外(三七p89,三八p125),更赤裸裸地將道德發展和歷史唯物論結合,雖然他又將之合理化成「我的社會演化的規範結構不能被誤解成,歷史動力的內在精神」(三七p120,三八p166)。且認為歷史唯物論不需假設某種演化的種的主體,演化不是目的性的直線演化(三七p139-140,三八p194-6)。但只要對比以下引文就可知其合理化,他說:
新石器社會:一、習慣性構建的行為系統(符號化現實性被調整到行為水準和規範水準);二、仍然直接與行為系統絆在一起(與解決行為的道德衝突的習慣模型絆在一起)的神話世界觀;三、從前習慣性立足點出發的對衝突的法律調節(行為後果的估價,對作為結果而發生的損害的補償,對原先狀況的恢復)。
早期文明:一、習慣性建構的行為系統;二、從行為系統出發的神話世界觀發揮著使權力位置的佔有者合法化的功能三、從習慣性道德觀點出發的對衝突的調節,這種習慣道德已從統治者那裡拆分出來(發展了的司法管理系統,依存在於傳統的,但已制度化了的法)。
現代:一、後習慣性構建的行為領域(某種普遍式被調節的戰略行為領域的分化,如資本主義企業、資產階級民法),通向某種以原則(規範意義上的民主)為基礎的、政治的意識形態的途徑;二、普遍式發展了的合法學說(理性自然律);三、從某種對法律與道德作出嚴格區分的觀點出發的對衝突的調節,一般的、規範的和理性的法,被原則所指導的私人道德(三七p157-8,三八p215-6)。
本書對各種關於原始人的謬論之批判,不是要美化原始人,最重要的是這些謬論犯了絕對論最易犯的合理化技倆。由本書初稿第六章有關原始文化的析判可知,原始人具備和現代人一樣的理性認知和自律道德的實際或潛能,至於原始和現代社會在主體、客體、社會及自然等存有的內容的不同,那是發展過程中四者有不同的互動所致,吾人不能以之判高下,不然為何不以文明的負面性做為評論的判準呢?如此的反思並不表示本書持文化相對論。論者可能反問,如若非相對論,為何不接受明顯的文明演化事實。其實真正的問題是,這些演化事實正是絕對論以其絕對預設為判準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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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主義是商人的哲學,認為衝突能帶來善果 2020-10-20 復旦中國研究院副院長範勇鵬
人和人之間的生存競爭註定是衝突的。但各大文明都希望通過消除內部衝突來實現和諧。無論是中國上古的宗法還是中古的禮教法家。各宗教文明,不管是婆羅門教、佛教還是諸亞伯拉罕宗教,也都希望通過教義消除社會內部的衝突。
社會主義、共產主義雖然講階級衝突,但目標卻是一個大同世界。
自由主義不同。自由主義是商人的哲學,不僅允許衝突,而且要論證衝突的合理性、道德性,甚至在本體論和認識論上就反對和諧論。
資產階級起初並不掌握政治和軍事權力,在教權和貴族的籠罩下,它只能通過經濟手段來鬥爭。所以它強調自由競爭、自由契約和商法-民法規則。後來它俘獲了國家,手裡有了權杖和槍炮,就用來保障它在世界上進行競爭。等它進一步強大,就甩掉國家,躲在政府背後監管著靠法律和契約運行的社會。
經濟上,自由主義聲稱自由競爭會改善人類總體福利,從亞當•斯密到福利國家理論,雖然在干預問題上有不同立場,但都屬此論。
國際上,聲稱自由競爭和全球化最終會提升各民族福利。
政治上,主張政治多元主義,聲稱各種社會利益自由衝突博弈,最後會導向公正的結果。
法律上,主張法治,所有矛盾都可通過訴訟來解決。
文化上,主張各種觀點、信仰、身份自由競爭。
這些聽起來都挺有迷惑性的,中國的社會科學幾十年來大多淪為這些觀念的傳播和再生產機制。但是只要到真實的世界中看一眼,所有的這些自由主義原則,無一例外地有利於強者,有利於生產資料和財富的所有者。
針對今天網路上的輿論狀況:看似每個人都獲得了表達的自由,實際爭論的目的是為了達成共識、實現改進,還是僅僅為了表達情緒,陣營劃線,黨同伐異,為撕而撕?
回應
所以,古代中國不會自動發展到資本主義,中國的工業化會用另一種不同的方式來完成,亞細亞生產方式...五段論在中國是不成立的。
中國本來就要資本主義萌芽,沒有衝破封建主義而已。
即使中國有資本主義的萌芽,也不會發展到資本主義制度,這是由中國文明所制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