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24 06:58:27阿楨

泛藍統媒的陰謀

針對近日來貴台和兩大報一再批評親、民兩黨陰謀「排馬條款」,在我看來完全相反,是國親泛藍統媒在搞陰謀,這怎說?

明說吧!就是苦肉計,藉由不公不義的「排馬條款」(還有王金平批馬是少數族群精英不能當總統)激起泛藍和中間選民對馬的同情。

那就是陽謀了?跟只起訴馬一人、馬的支持度大升一樣?

連審計部(特別費一半不需領据)、法務部(是屬實質補貼私款)、檢查官(故不用查),但馬的部分則屬「公款」。故不只只起訴馬一人、也只定罪馬一人,如此更能激起泛藍和中間選民對馬的同情。

這樣的話,台灣的泛司法體系不也全是在搞陰謀了?

那當然,馬曾當法務部長,你忘了嗎?

照你這樣「陰」下,搞「排馬條款」的綠委,也和馬有陰「毛」了?

(陰「毛」是口「誤」?或口「娛」?)

不只!連綠天王們的「逼宮說」「排藍條款」「憲法一中」「一台憲法」「政策買票」「善變」「奸巧」「私用公家資源」「人頭黨員」「非常光碟」……全都是「陰謀」了。

台灣的「陰毛」何其多,這種相互矛盾的「陰謀論」,不只垂直的理性思考無法理解,連水平的直覺思考也無能為力。

無妨!跟台灣地圖倒過來看一樣,也倒立的非理性思考,就能理解了。

那是政治,要是軍事可不行,所以軍方近日會以客觀的智力測驗來決定軍士官的去留。

少來了,那是「我們國軍辦公作事,總是頭痛醫頭,遇事只求解決眼前問題,有事以後再說。人不夠用時,廣開門路,大作廣告,能拉多少就拉多少。現在嫌人多,就想出個提高智力測驗標準的妙招,想刷下一些基層幹部軍士官,減少員額。」

管它IQ、EQ……xQ,全都是玩弄測試數字!
馬 無罪 2008-04-25 08:55:40

馬英九特別費案 無罪定讞【聯合報╱記者王文玲08.04.25
 
總統當選人馬英九的首長特別費案,最高法院昨天駁回檢察官上訴,馬英九無罪確定。
對於特別費的性質,最高法院認定不是實質補貼,須因公支出。這項見解,對其他偵審中的特別費案有指標性意義。
為馬英九核銷特別費的台北市政府秘書處前秘書余文,因以他人消費的發票核銷市長特別費,且以不實的工作獎金領據領取首長特別費,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一年確定;因未獲緩刑,須入監服刑。
最高法院雖然推翻一、二審有關「領據」特別費屬於實質補貼的見解,但因二審認定馬英九在台北市長任內以領據具領的特別費,已全數因公支出完畢;而檢察官上訴時沒有就是否「已因公支出完畢」的判決表示不服,最高法院因而認定檢察官上訴不合法。
最高法院於今年一月卅日收到二審檢察官上訴,審理八十五天即做出判決,速度相當快。馬英九因為特別費案遭起訴時,不但辭去國民黨主席,且表示「一生廉潔竟遭貪汙起訴,比失去生命還痛苦」,昨天的無罪定讞判決,可以說是馬英九就職總統前收到的最好禮物。
去年一月,台灣高檢署前查黑中心檢察官依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起訴馬英九,去年八月十四日一審宣判,馬英九獲判無罪:同年十二月廿八日二審仍判決馬英九無罪,檢方再提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
最高法院昨天下午舉行記者會。刑事庭發言人張淳淙表示,檢察官的上訴,只針對首長特別費的性質「空泛」指摘二審無罪判決違法,未具體說明二審認定馬英九無貪汙、背信的事實有何不法或不當,不足以動搖二審無罪判決。
張淳淙說,特別費的支出與核銷,法有明文規定,首長於月初或月中以領據具領特別費半數的陋習,雖經二審判決誤認是行政慣例,但這對馬英九無罪判決的結果並無影響,不是上訴三審的合法理由。

國務費案 扁珍代誌大條了【聯合報╱記者蘇位榮
 
馬英九特別費案昨天無罪定讞,審理國務機要費的台北地方法院表示會參考馬案判決的見解。法界人士認為,如果依最高法院判決馬案余文有罪及「公款公用」的見解看來,未來對陳水扁、吳淑珍夫婦涉及的國務費案都不利。
審理國務機要費案的台北地院合議庭表示,個案事實不盡相同,不能一概而論,但馬案的最高法院見解,仍可以拿來參考。
檢方起訴國務機要費案,主要是認為吳淑珍蒐集他人發票,交給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馬永成、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及出納陳鎮慧核銷請領國務機要費一千多萬元,被依偽造文書及貪汙罪起訴;陳水扁總統則被認定為夫人吳淑珍的共犯,將在他五二○卸任後起訴交付審判。
檢方認定,萬海航運副董事長陳柏廷在Tiffany買了一百零五萬元鑽表,送給陳水扁總統的兒子陳致中當結婚賀禮,但吳淑珍不喜歡,想換成一百四十七萬元的鑽戒,硬要求Tiffany打折成一百卅二萬元兼換貨,以廿七萬元的SOGO禮券補差價,再用買禮券的發票請領國務機要費。
檢察官認為,依最高法院見解,不僅以領據核銷的特別費要「公款公用」,本來就必須實報實銷、以單據或發票核銷的國務費,更須「公款公用」;吳淑珍不僅以他人發票申領國務費,錢還沒有用在公務上,當然涉嫌貪汙罪。
依檢方調查的事實,比較余文案與國務費案,余文用他人的大額發票取代小額發票核銷市長特別費,便宜行事將行政程序簡化,但這些錢仍用於公務;而吳淑珍卻是以發票詐領國務機要費,全用於個人花費。
法界認為,參照最高法院見解,陳水扁夫婦涉及的貪汙及偽造文書罪,未來審理結果很不利。

特別費案 綠天王難脫刑責【聯合報╱記者蘇位榮
 
最高法院認定台北市長秘書室前秘書余文以不實發票核銷特別費,並且認為這不是行政慣例;依照這樣的標準來看,副總統呂秀蓮、民進黨前主席游錫堃、總統府前秘書長陳唐山等人,恐怕都難脫刑責。
而且,最高法院也認定,不論是需要發票核銷,或是只需要領據具領的首長特別費,都是應該用於公務的公款,並非給首長的實質補貼;這一見解對被控貪汙罪的呂秀蓮等天王也不利。
最高法院判決余文有罪確定,主要有兩個理由:一是認定余文用他人消費的發票充當原始憑證,核銷市長特別費,構成公務員假藉職務機會變造私文書罪。二是余文辯稱循慣例便宜行事,最高法院認為這不是正當理由,也非行政慣例。
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辦呂秀蓮、陳唐山、游錫堃等人的特別費案,指控他們指示下屬蒐集他人消費的發票,冒充原始憑證,核銷首長特別費卅六萬元到五百多萬元不等,涉及利用職務詐取財物貪汙罪及偽造文書罪。
法界人士指出,將呂秀蓮等綠營天王的特別費案與余文案對照看,發票核銷部分的案情類似,都是以不實發票核銷特別費,依最高法院的判決標準,對呂秀蓮等人很不利。
不同的是,檢方認定余文是「自作主張」蒐集發票替市長馬英九核銷特別費,馬英九完全不知情;但呂秀蓮等人的特別費案,檢方認為呂秀蓮、陳唐山及游錫堃等人知情,甚至指示部屬蒐集他人發票核銷特別費,因此認定三人與蒐集發票的部屬是共犯關係。

檢方被打到趴 何來精緻偵查【聯合報╱記者 蕭白雪】
 
檢方起訴馬英九特別費案後,一路判決無罪;這樣的結果對於強調要「精緻偵查」的檢察體系而言,不管是個別檢察官的「獨特」見解,還是檢察高層放任檢察一體不作為,都凸顯出不少亟待檢討檢察困境。
檢方從偵辦馬英九特別費案期間,就曾出現南、北檢察官見解大論戰。當初起訴的檢察官認定馬自始至終有詐領特別費案犯意,更將他讓會計人員把錢匯入帳戶的法定做法,視為「施用詐術」,除曾使用特別費的首長外,包括公務體系內會計、首長秘書等,對這樣的見解都存疑。
特別費的支用方式,或許在制度上有長期「便宜行事」的陋習,但平心而論,在特別費案爆發前,有幾位首長真正認識特別費的「性質」,有多少會計、審計人員曾要求首長將領據具領後未用完的特別費繳回國庫?
法律或容許不同見解,但檢察官對特別費案未深入探究當事人的犯意及違法性認識,輕率起訴的結果,不但造成政壇、社會重大震盪,少數檢察官起訴被判無罪後,仍一路上訴;檢察首長們私底下明明都知道「沒有犯意」,卻沒人有勇氣敢行使職權下令不得上訴。
有資深檢察官形容,一審判決是檢察體系左臉被打一巴掌,二審判決又打了右臉一巴掌,三審的結果,是拿棍棒將檢方打到趴地不起。尤其最高法院在判決理由中明指馬英九主觀上沒有犯意、客觀上更未施用詐術,最基本的構成要件都不足,檢察官當初是如何認事用法?檢察首長們又是如何把關?
最高法院對於馬案的判決結果,讓檢方手上數百件的特別費案非但無法解套,甚至連原本多數認為不用再追究的領據部分,都需再花時間追查;這一切都是檢方自己選擇起訴、一路上訴,也一路挨打。
法務部及檢察體系一直高喊要學習日本檢方的「精緻偵查」,但他們的重大案件起訴後,幾乎沒有判無罪的,而今特別費案釀成「司法災難」,檢察體系該如何檢討

排馬條款 2008-02-19 09:13:13

綠委擬修法 有綠卡不能選【聯合報╱記者林河名、08.02.19
 
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謝長廷猛打對手馬英九持有美國綠卡問題,雖然現行法規定「具有外國國籍者」才不得登記參選,但是有民進黨立委擬提案修法,擁有綠卡也不得參選。
民進黨立院黨團副幹事長管碧玲昨天表示,黨團成員有人提到,應該修改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擴大不得登記為候選人的範圍,規定持有綠卡也不得參選,因為在美國擁有綠卡是申請國籍的開始。
不過,民進黨團幹部表示,目前還沒有看到立委的修法提案,即使有提案,以目前國會生態,通過修法的可能性很低;就算通過修法,因為登記已經結束,也很難溯及既往,適用這次選舉。
儘管如此,管碧玲仍認為美國綠卡是「準國籍」概念,必須繳稅也可以當兵,在英國擁有永久居留權甚至可以投票;既然持有美國綠卡或擁有外國永久居留權者已象徵對他國的國家忠誠,應否修法或聲請大法官解釋便是值得思考的議題。

陰謀理論 2008-01-08 09:21:10

<陰謀理論:當代政治傳播學的理性探討>

[摘要]陰謀理論是一種信仰,也是一種經驗假設,認定某些事件(曆史的或當前的)是由一個或幾個有勢力的秘密組織陰謀操控、秘密實施産生的結果。由于陰謀理論往往很難得到事實的佐證,因此成爲一個貶義用語。按照波普的科學哲學觀與檢驗理論科學性的標准,陰謀理論並非科學。但事實上,陰謀理論並非是無根據的、非理性的、虛僞的。
陰謀理論,它是一種信仰,也是一種經驗假設,認定某些事件(曆史的或當前的)是由一個或幾個有勢力的秘密組織陰謀操控、秘密實施産生的結果。它斷言,某些特殊重大事件,例如暗殺、革命,甚至是商品推廣的失敗,並非僅僅是由公開的政治力量或市場力量實施的公然的行動而導致的,而更是由于非公開的操縱而産生的。
與此同時,由于陰謀理論是基于對非公開行爲的斷言,所以它們往往很難得到事實的佐證。于是乎,勢力團體甚至個人都可能會用這個字眼去譴責那些有罪的(真實或假定的)人。它常常被人們輕蔑地用來描述3種想法:(1)廣泛認爲是虛假的但卻尚未證實的推測;(2)不可能證明是真是僞;(3)妄想猜疑的,或無中生有的。術語“陰謀理論家”(Conspiracists)也往往被用來輕蔑地形容那些易于相信陰謀理論的人士。心理學家指出,那些相信某一陰謀理論的人也往往會相信其他陰謀理論。
陰謀理論的涵蓋範圍十分廣泛,涉及暗殺、秘密社團與兄弟會、被壓制的工藝技術、間諜機構、監視技術、疾病與流行病、排猶信仰體系、地球外生命、宗教預言等等。正如威廉?哈森所指出的,“我們自己的語言裏布滿了帶有意志的詞”,而且在對話表述中“陰謀”與“陰謀理論”這兩個術語往往被混用,因而極其容易被攻擊和蔑視。陰謀理論的批評者們對這一理論的蔑視相當普遍。美國學者威廉?哈森在其《世界新聞多棱鏡》一書中指出:“網絡上的新聞販子不僅能迅速得到更多的新聞,而且還能接觸到一整套輕率而不負責任的信息,其中包括種種未經證實的傳聞、臆想、評述、討論,甚至陰謀理論等。”盡管它在西方世界擁有悠久的曆史傳統,但卻往往被視爲偏執的世界觀,因爲它包含有迷信的內容。例如某些人認爲,在我們的世界,除了表面的運作邏輯外,還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在曆史的底層操縱一切,譬如魔鬼組織“光明會”(Illuminati)。
事實上,在迷信、謠言的陰雲中,陰謀理論也包含著懷疑與批判精神,包含著對社會組織體系的辨識。而且由于它自身尚未得到充分證據的支持,所以也難以真正推翻。《The Persian Gulf TV War》(波斯灣電視戰)一書的作者柯爾諾(Douglas Kellner),在精心搜集並仔細核對海灣戰爭的巨量信息之後,仍不得不承認他無法否認某些陰謀理論(例如美國誘使伊拉克入侵科威特)。
爲證明將某一“理論”視爲貶義的“陰謀理論”是正確的,詆毀者往往羅列出3項指控:(1)未受足夠證據的支持;(2)不能被證明爲不正確的;(3)無法置信的古怪看法。然而,辯護者往往對此做出如下反擊:(1)卷入陰謀的那些強權人物隱藏、銷毀或者混淆證據;(2)在他們看來,對方沒有開放的心態;(3)對方可能受政治動機的激勵,並可能在現實環境中有自己的利益。正是由于第3個辯護論點,陰謀理論具有了社會階級分析的屬性。
進一步擴展到社會政治與文化層面,陰謀理論也滲透入“文化工業”與“文化霸權”的範疇之中。20世紀30至40年代初興起的法蘭克福學派,以批判的社會理論著稱,其代表人物包括霍克海默、阿多諾、馬爾庫塞和哈貝馬斯等。他們對大衆文化采取了完全否定的態度,認爲“文化工業”(Culture Industry)是一個憑借現代科技手段大規模地複制、傳播文化産品的娛樂工業體系。它以大衆傳播和宣傳媒體,如電影、電視、廣告、無線電、報刊、雜志等,操縱了非自發性的、虛假的、物化的文化,成爲通過娛樂方式欺騙大衆,束縛意識的工具。在這裏,傳媒成了陰謀理論實施的工具。而葛蘭西在《Prison Notebooks》(獄中雜記)一書中提出的“文化霸權”理論(Cultural Hegemony)則是指統治階級爲了確保其統治地位而行使的文化支配權力,它可以通過文化消費的方式勸誘被統治者接受自己的道德標准、政治觀念和文化價值,而無需使用武力。而且霸權的形成並非統治者單方面的意願,而是由統治者與被統治者談判後産生的,是被統治者某種“自願的贊同”。 這表明,資産階級統治下的社會文化實際上並不是純粹的資産階級文化,而是一種來自不同階級不同意識形態的文化聯合體,這直接將陰謀理論賦予了大衆文化。
二、陰謀理論是否科學
卡爾波普(Karl Raimund Popper)是20世紀英美著名的哲學家。他的哲學研究範圍包括科學哲學﹑政治哲學和形而上學等。他對陰謀理論有如下評述:“有一種非常有影響的哲學人生觀,大意是說,在這個世界上無論什麽時候發生了某件真正壞事(或是我們非常討厭的事),那麽都肯定有某個人是造成此事的原因:這件事肯定是某個人故意而爲。”這種觀點頑固地存在于《荷馬史詩》、後期基督教思想以及階級批判的社會學中。他還將“那種把戰爭、貧困和失業看成是來自某種邪惡的企圖或某種陰險的計劃的理論是常識的一部分,然而未經過批判的考察”,稱爲“Conspiracy Theory of Society”(社會陰謀理論),並堅定地認爲“理論性的社會科學的目的就是去發現造成了我們的行爲所導致的不受意圖決定的後果的那些社會關系”。[9] 這樣就否認了某些壞事(例如戰爭、貧困和失業)是由某些集團或個人有意策劃出來的;或者說,事件的發生和結果其實並不受某些集團或個人的意志影響。
………………
但更多的陰謀理論並非如這一案例那麽容易追蹤和檢視。例如西方政治學中有兩種對立的理論模式:多元競爭和權力精英。多元競爭模式認爲:西方民主社會的最大特點就是政治權力向一切社會集團開放,各種勢力通過多黨制和議會制進行公開、公平競爭以及談判和妥協,任何個別集團都不可能長期取得壟斷地位。但20世紀60年代後,權力精英理模式的地位上升。它認爲,在西方多黨、議會民主制只不過是一種表面形式,真正實質性的政治決策,是通過一小批精英人物在幕後操縱完成的。提出權力精英模式的人,如米爾斯(C. W. Mills)強調社會高層圈子內的密切聯系],巴克拉克(Peter Bachrach)關注政治議程的幕後預設,而喬姆斯基(Noam Chomsky)關注大媒體的思想控制等等。如果將這種理論推至極端,就是“陰謀理論”。但假使我們深入分析美國社會的體制結構,就會發現,權力精英模式是更准確地反映現實。在表面上,美國制度中的總統、參衆議員和最高法院的法官是掌管著最大的權力。但在美國社會日常運作的過程中,最高利益中心和實際決策中心,遠不在于三權分立的政治家們的臺前表演,而是處在幕後的,一個集社會等級、經濟實力、文化資本等各方面特權于一體的利益集團。
三、校驗理論科學性的標准
波普在劃分正確與錯誤的哲學觀的同時,還提出了檢驗理論科學性的標准。他認爲,要判斷一個理論(Theory)是否是科學理論,重點並不在它能被證實(Verifiable),而是在于它能被證僞(Falsifiable)或具備可證僞性(Falsifiability)。所有科學命題都要有可證僞性,不可能爲僞的理論不能成爲科學理論。但波普的標准是否應像應用在自然科學那樣嚴厲一樣應用到社會科學上,這已成了一大論題。這一標准在對陰謀理論的認定方面,也時常讓人困惑。
例如陰謀理論者認爲,2003年伊拉克戰爭是喬治W.布什與美國石油公司一起謀劃的結果。但是,石油公司股價隨後卻下跌了,這一事實成爲陰謀理論失敗的經驗主義證據(之後又大漲)。但他們還指出,戰後主要美國石油公司對伊拉克油田展開掠奪,這卻是支持這一陰謀理論的經驗主義證據。一些數據看似證僞了陰謀論的觀點,而另一些數據證實了這一觀點。
陰謀理論的批評者們有時也辯解道,許多陰謀理論並不能證僞。這一說法常常是正確的。例如,根據民意調查,盡管大多數美國人相信本拉登與薩達姆侯賽因有密切關系,然而它卻從未得到美國政府的明確證實。鮑威爾(Colin Powell)曾在伊拉克戰爭期間提供了一盒磁帶,顯示本拉登與薩達姆?侯賽因有染。不過這盒磁帶似乎是一種誤導。還有有關微軟、英特爾和美國政府聯手的陰謀理論,認爲這兩家企業利用軟件、硬件來竊取我們的機密和隱私。專家們認爲微軟在其Windows操作系統裏開了“後門”,以換取美國政府在反托拉斯壟斷方面網開一面。但即使放棄微軟的操作系統,電腦機箱裏英特爾的Pentium系列芯片上還有一個獨有的電子序列號。用系統後門與電子序列號來對使用者進行遙控和追蹤,在技術上是可以實現的,但卻尚未有證據證實這一陰謀理論。
波普認爲,一個無論對錯與否,都不能被證明是錯的理論,是不能承認爲科學的。但上述陰謀理論卻可能暗示著,可證僞性的標准是很難或不可能應用到變量不能被獨立出來的複雜環境中,尤其是社會和政治環境。
[作者簡介]李一峰,浙江大學傳播研究所博士生。《中國傳媒報告》(China Media Reports) 2005年第2期 
http://media.szu.edu.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3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