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哲男甘心?
陳哲男甘心獨臭其身?
從昨天到今早都一直在想到底要評啥議題好呢?湊熱鬧的話,當然是評姓陳的政治醜聞,但我的反骨賤性一直反彈,質問我幹嘛要繞著陳家轉?(在此我沒侮辱陳姓之急,陳在台是大姓,任誰也很難沒陳姓的親戚朋友)。論爆料內幕,去看TVBS李濤全民開講的張邱幾位爆料大王即可,無須你來幫腔;若要開罵或護航,我想大概沒有文人能寫出比台灣政論性節目更煽情的字眼了。
那要怎樣呢?本想評其它,反正這種醜聞隨時都會爆發,要評不怕沒時機。但也不能跟著俗論起舞,而要溯原性地析判起。所以早上打開電腦找議題時,自然就搜到《台灣共犯体》有關高捷高鐵弊案的原頭「民營化及BOT」還有回顧一下前朝的李主子及其劉掌櫃如何翻臉。
就在此時看到網友阿原留言陳哲男因貪污退黨,旣然如此,我就先評。
一般人看到陳退黨最兩極的反應是,藍的認為那是玩假的啦,只不過在做危機處理、找停損點、建防火牆,以免火燒陳主子及民退黨;綠的當然是宣伝,這反映了陳總統及民進黨之改革。
雖然任何時代,護航的一方都是不利,但若加入民族主義和烏賊戰術(比如抹黑TVBS是中資逃漏稅),勝負就很難說了。
不要如此悲觀,要相信人民尤其公正的學者專家之智慧及力量,就像二蔣用復興中華文化、叛亂、中共同路人來打壓黨外一樣,獨裁威杈最終還是不敵民主自由的。
不過十幾年李陳政權的實賤顯示,民主自由又不敵台獨及騙術。
我看這回不管用了,陳主子最近不是在三倒台及卡車上,秀了幾回老把戲,但觀眾並不捧場,很快又被陳家豪宅旁廁所的臭味吸引過去了。
這就令人担憂之所在,一般人總像無頭的逐臭蒼蠅,善於製造臭味的陳氏香水工廠,此刻不是正在鞭屍陳哲男加速其腐臭,等人民受不了臭味時,他們派到法國十七八世紀宮廷學習激情香水的聞香師,就會散發「民營化及BOT」的基調是香的,會臭,是執行者和使用者的体臭所玷污。
難道陳哲男就甘心獨臭其身,充當替罪羊倒霉鬼?不會沿街撥糞,將整個民進黨和主子都搞臭?
那台灣政壇可就成了化糞池,為了福爾摩沙的遺香萬年,他們絕不會放任空氣污染。你看看,李登輝下台了,所有的臭味還不是身邊的奴才吸,而李呢?好像得了鼻竇炎,說他不曾聞過奴才幹過啥臭事,台灣的檢調司法又只聞得到李的体香。更何況陳還在掌權,能防止臭氣外洩最好,萬一堵不住了,就趕緊除臭噴香,再不行就散發說那是中国仿冒的偽劣香水。
如此就能迷惑眾人之鼻?我不信!
別忘了所有香水的「基調」都是臭的,不信去讀讀展題<香の世界>。
今天臨時改評題,快中午才寫玩。
阿楨
國務機要費除罪化 施明德無言 簡錫堦轟:貽笑國際 2022/05/31 中國時報
立法院通過國務機要費除罪化,當年倒扁行動總指揮施明德昨僅表示「無言」。副總指揮簡錫堦炮轟,台灣一再以「歷史共業」替官員脫罪,成為貪汙無罪的代名詞,貽笑國際。另名副總指揮林正杰則提醒,國務機要費只是扁涉及的貪汙罪中最小的案子,其他的貪汙罪比這個大很多。
2005年8月國內爆發「高雄捷運外勞弊案」,此後時任總統的陳水扁及其周遭人士陸續傳出多起貪汙弊案,前民進黨施明德2006年8月發起百萬人民反貪倒扁運動,要求扁主動下台,9月9日數萬「紅衫軍」在凱道靜坐,隨後大遊行在全台「遍地開花」,持續到當年底。
對於立院為扁「量身訂做」修法,林正杰表示,陳水扁的貪汙不是只有國務機要費,許多人認為這是扁唯一涉及的案子,這是把扁貪汙的事實縮小了。
他贊成立法院為所有首長特支費如何開銷,做一個合理的、制度化的通案規定,卻不贊成為一個陳水扁修正法案,這種為特定對象立法或修法,違反代議政治原則,但這屆立委已做很多類似行為。
林正杰以《黨產條例》為例,台灣300多個黨,卻只針對國民黨弄了一個條例。如果要幫陳水扁一個人解套,「叫蔡英文特赦就好了,何必搞這一整套?」當初民進黨一再逼前總統馬英九為了和諧要特赦扁,現在民進黨執政「為什麼不去逼蔡英文?」
他認為,這是因為扁若被特赦將恢復公民權,會挑戰民進黨其他派系,他們不願意「縱虎歸山」,明明是蔡特赦就可天下太平,卻要叫立法院去背黑鍋。反而不去處理民代挪用助理費、學校校長涉及營養午餐費等應該通案解決的問題。
簡錫堦以瑞典前副總理莫納薩琳為例,曾以公務信用卡購買巧克力和香菸,被記者指陳其貪汙。莫納薩琳事後雖還了錢,仍不容於瑞典社會,辭去副總理職位。
他表示,瑞典連貪小錢都不容許,涉貪只能立即辭職,接受調查法辦,維護官箴以清廉稱許。台灣卻一再以「歷史共業」替官員脫罪,真是貽笑國際。
阿楨
陳水扁公開21項機密外交支出 揭露給王丹20萬美元 2022-04-07 聯合報
台灣高等法院4月1日審理纏訟逾15年的國務機要費等案,進行更二審程式,除前總統陳水扁停審、吳淑珍請假,其餘被告皆被傳喚出庭。陳水扁今天舉行國際記者會,強調「因公支出大於因公收入,沒有不法所得」,他也公開21項機密外交與資助犒賞餽贈支出,總計1億3300萬2010元。
陳說,王丹過去有接受國安局資助,後來停掉,因此請他幫忙,他答應給20萬美元,分兩年,一年10萬,因美國法律規定不得接受外國政府資助,他為了幫王丹,不知道用了多少人頭,中間還發生錯誤,錢沒匯到,王丹也有在秘密庭承認。
陳助王丹第一次是在民國93年11月,陳扁指示時任辦公室主任馬永成轉告副秘書長黃志芳,由國務機要費中支出10萬美元匯助其等推動中國民主運動之用。馬隨即將新台幣330萬元現金裝於牛皮紙袋交予黃,請黃將該款項匯予民運人士。之後黃電請友人將錢換成美元匯款,但匯款資料錯誤,未匯款成功,隔天取得正確匯款資料,再次匯款,黃也指示幕僚張功漢以電子郵件與民運人士聯繫,確認已收受匯款。
第二次是95年2月間,時任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指示時任行政院反恐辦公室主任郭臨伍執行資助王丹一事。馬旋由總統府辦公室主任林德訓保管之國務機要費中領取新台幣330萬元現金,請託秘書換成美元。隨後郭託曾任陳水扁競選總部海外部主任的張維嘉轉交給王丹。張隨後代墊款項,由友人轉交兩次5萬美元,王丹兩次收到後,分別通知郭,郭再將錢還給張。
回應
台毒吃定台灣! 只要扛出"抗中保台"的大旗, 綠色政渣就能在台灣"萬年執政"!
陳水扁假機密外交支出
菜老婆子倫敦政經學院假博士
扁所稱國務機要費機密外交支出 10年前已遭最高院打臉 2022-04-08
前總統陳水扁以「爆料」方式,公開21項機密外交的支出項目,強調自己沒有貪汙,事實上扁所說的內容,正是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無罪判決理由,但2012年遭最高法院「打臉」,被指違背經驗與論理法則,撤銷更一無罪判決發回高院第二次更審。
最高法院認為,扁珍及馬永成等人長年參與機要,怎麼會預知國家將遭遇重大急迫的情況,致窮盡國家法制內管道仍無法取得經費,非要挪用國務機要費?此外,陳水扁在偵查時供述所謂機密外交者只有六件,數年後法院審理時才主張有21件支出,這樣的辯解已有違常理。
阿楨
黃芳彥在美身亡 南加州法醫所證實持槍自盡 頭部中彈 2021/01/29 中時新聞網 高德順
黃芳彥因涉及國務機要費洗錢案潛逃美國12年後,傳出在美身亡的消息。黃芳彥的胞弟黃重彥指出,黃芳彥自2008年11月赴美之後,臺灣司法單位一直透過司法互助管道,想要把黃芳彥帶回臺灣,因此黃芳彥在美國購買了一把槍防身,還曾經撂話說,如果FBI找上門來抓人,絕對會跟對方拚了,不會束手就擒。橙縣法醫所驗屍官辦公室28日證實,黃芳彥是自殺,頭部中彈身亡,而非外界傳聞服藥過量。案發地點為爾灣市(Irvine),黃芳彥屍體在汽車中被發現,目前遺體還在法醫所等待解剖。
回應
他弟還要説謊,明明美國員警都説持槍自殺了
多行不義必自斃,死有餘辜!
阿楨
周玉蔻假新聞 判賠償180萬元確定 2019-04-03
名嘴周玉蔻指前總統馬英九非法收受頂新魏家2億元非法政治獻金,高院二審判周玉蔻賠償180萬元,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確定。馬辦公室表示,馬向來高度尊重言論自由,不輕易興訟,然部分人士卻因此有恃無恐,屢屢惡意造謠,為捍衛自身的清白及端正社會風氣而採取法律行動,對於法院最終做出公正判決感到欣慰,並盼以儆效尤。
翁啟惠捲入浩鼎案遭記申誡 公懲會:嚴重損害政府信譽
前中研院長翁啟惠捲入浩鼎案,監察院2017年通過彈劾,將他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2019-04-03判決申誡。
公懲會認為,翁有其中2項違失,其一是2006年至2016年擔任中研院長職務,翁以浩鼎股東鄭秀珍名義取得529張浩鼎股票,但翁向監察院申報財產時卻未據實申報。其二,翁以鄭秀珍、女兒翁鬱琇名義共取得3529張浩鼎股票,而2014年中研院與浩鼎簽訂「大規模酵素合成寡醣」專屬授權契約,翁是專案創作人,應揭露可能發生利益衝突情事,而未揭露,違反中研院科技移轉利益衝突迴避處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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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不用怕,李登輝、陳水扁、陳哲男、吳乃仁、李遠哲、還有蔡英文不就是榜樣,李陳都已成為台灣民族英雄,翁如法炮製有何錯?
jsoujsou
幫助陳其邁父親脫罪 前法官李文成偽證判6月定讞 2018-08-09 聯合報
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陳哲男16年前向時任新偕中建設董事長梁柏薰收賄600萬元,允諾為梁擺平官司卻未成,梁潛逃出境隔海爆料,時任高等法院刑事庭庭長李文成涉指點商人楊振豐作偽證,企圖助陳脫困,楊出庭無法自圓其說而吐實,李被起訴幫助偽證罪嫌,台灣高等法院更三審判決李6月徒刑。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定讞。
陳哲男的兒子陳其邁,將代表民進黨參選年底的高雄市長。陳哲男幫助偽證案,被判刑5月。
回應
法官喬官司幫忙做偽證,竟然只判六個月??呵呵,台灣真是喬王的天堂,王柯兩大喬王之王,爽斃了,抓老鼠的去坐牢,鼠輩照樣橫行國會,哈哈哈,司改個屁
國際認證大貪汙犯陳水扁的總統府副秘書長詐騙貪汙犯陳哲男,本領之大連高等法院庭長任其擺佈,足見其惡劣,現其子陳其邁居然大辣辣的選高雄市長,支援牠的不覺得羞恥嗎?
陳哲男家真是家大業大勢大,別忘了,西元兩千年前,他可還是國民黨的!集思會很多九年級以後的沒聽過吧!
韓國瑜以把馬子不分人種喻拚觀光 綠營重批粗鄙辱女性 2018-08-09 聯合報
國民黨高雄市長參選人韓國瑜今天接受POP radio電台「POP撞新聞」節目主持人黃清龍專訪時,針對民進黨高雄市長陳其邁認為高雄觀光過度偏向陸客之事,用「年輕時把馬子,絕對不會分人種…把馬子不分人種,賺錢為何要分幣種?」形容,並批陳其邁的說法是劃地自限、搬石頭砸自己的腳,「那不是傻瓜嗎?」他另形容今年高雄市長選舉是「地瓜對人蔘」。民進黨高雄市黨部不但強力駁斥,更抨韓國瑜用語粗、以鄙視的姿態恣意侮辱高雄人。
回應
"把馬子"是以前年代,追女孩子很普遍的用語,這樣,蔡屎英的爪牙,也能拿來批判,幹!幹!幹!欠罵的...........
陳其邁果然被韓國瑜打到痛處,已經氣急敗壞,到處起乩,韓國瑜講的內容非常通俗,對南部人來說根本很順口,反觀民進黨長期在南部[栽培]地下電台,低級下流言論充斥這些電台,今天還有臉說韓國瑜!
阿楨
更一審大逆轉 陳哲男12年改判7月【聯合報2010.07.28 (另參本館:司法巫師
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陳哲男收受新偕中前負責人梁柏薰六百萬元,允諾可以擺平官司;原本法院都認定陳哲男利用職務收賄,以貪汙罪重判;更一審昨天大逆轉,認為陳哲男只是一般的司法黃牛,改依詐欺罪判刑七月。
由於案發時,陳哲男被羈押時間剛好七個月,如果全案定讞,陳哲男可望以羈押折抵刑期,不必入監。
陳哲男案更一審合議庭的庭長是曾德水,受命及陪席法官是崔玲琦、陳恆寬;合議庭強調,判決完全根據調查證據,未受外界影響。
梁柏薰利用人頭向華僑銀行超貸,被台北地院判刑一年確定,卻潛逃出境。九十五年四月,梁柏薰返台投案,驚爆當年誤信陳哲男有實力幫他擺平官司的內幕,付了六百萬元支票,陳哲男卻「拿錢不辦事」。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陳哲男以總統府副秘書長身分,竟以熟識司法檢調高層為由,前後收取梁柏薰六百萬元支票及一百一十萬元奠儀,作為官司活動費,還利用在總統府會客機會,探詢內線炒作赤崁股票,涉嫌貪汙及違反證券交易法。
一審時,法院依貪汙治罪條例的詐取財物罪,判陳哲男十二年徒刑,內線交易部分判無罪。陳哲男上訴,高院仍維持貪汙罪見解,但改判陳哲男九年徒刑。去年最高法院又撤銷判決,將全案發回高院更審。
更一審結果昨天出爐,認定總統府對司法案件沒有監督或調查權,陳哲男也沒有因為督導民眾陳情案件,而有接觸司法機關的機會。
合議庭認為,陳哲男擔任總統府副秘書長之前,已有多年擔任立委及公職經歷,他向梁柏薰佯稱可幫忙擺平官司,讓梁柏薰誤信他有解決官司的能力,是因陳哲男多年政治及社會歷練累積的人脈,並非總統府副秘書長的職務。
更一審認同檢方起訴的犯罪事實,但認為一百一十萬元奠儀不屬於犯罪所得,並變更起訴法條,改依普通詐欺罪將陳哲男判刑一年四月,減刑為七月。
檢方表示,等收到判決書,再研究是否上訴。一般預料,檢方會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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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哲男>維基百科(另參本館:扁定罪
中國國民黨黨員時期
1968年,陳哲男加入中國國民黨,原為國民黨教育團體立法委員,轉跑道為高雄市立委後,開始批判「非主流派」(不願受當時國民黨主席李登輝控制者)。為李登輝所鍾愛的集思會立委。他於國會中提出「一中一台」,被指違反黨紀。本來李登輝想輕判他,但是同時的非主流立委通過證交稅法案被停權,非主流派要求嚴懲。他更公開指大老郝柏村(時任行政院長)等人為「賣台四奸」,故李登輝在中常會提出「孫武練兵斬愛妃」的典故開除他的黨籍。
1992年11月27日,主張一中一台的陳哲男遭國民黨開除黨籍[2]。
民主進步黨黨員時期
1993年,陳哲男加入民主進步黨。
1994年12月,被時任台北市長的陳水扁任命為台北市民政局長。
2000年陳水扁當選總統後,陳哲男任中華民國總統府副秘書長,深得陳水扁信任。
2002年1月31日,因協助推動總統府公文簡化和自動化業務、負責朝野國會聯絡和闡揚元首治國理念有功,獲陳水扁授二等景星勳章。
2004年5月19日,因「提升本府(總統府)清明形象」,包括推動擴大開放總統府對外參觀、志工業務和辦理總統教育獎等,獲授二等卿雲勳章。
2004年5月19日,卸任總統府副秘書長,被聘為有給職國策顧問[3]。
2005年5月20日,被續聘為有給職國策顧問[4]。
2005年10月5日,因涉及高雄捷運外勞弊案,辭總統府國策顧問[5]。
2005年10月28日,聲明退出民進黨,並指出高捷泰勞案發生至今,對他所摯愛的民進黨造成嚴重傷害,他身為民進黨一員,深感愧疚[6]。
2005年10月30日,民進黨中評會一致通過開除陳哲男的黨籍[7]。
離開民主進步黨之後
2005年11月4日,總統府聲明認為陳哲男在任內不當命令指派屬下從事非屬分內工作,已經明顯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六條「公務員不得假借權力,以圖本身或他人之利益,並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機會,加損害於人」的規定;並指出陳水扁獲知後至為震怒與痛心,已決定不待司法判決,將先行追繳其所獲兩座勳章[8]。 11月5日,總統府收到陳哲男以快遞寄回的兩枚勳章與證書[9]。
陳哲男位居高官卻接連與弊案牽扯,使民進黨形象大傷。部分解讀認為,陳哲男的相關新聞報導對於2005年中華民國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中民進黨失利有相當大的影響。
梁柏薰司法黃牛案
2002年,梁柏薰涉及華僑銀行超貸案、新偕中建設偽造文書案,為了免除官司,透過新瑞都股東蘇惠珍找上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並先後交付總計新台幣六百萬的支票予陳,結果仍被判刑,梁柏薰逃往中國。2004年總統選舉期間,梁柏薰指控陳哲男收取不法政治獻金,假借要幫他擺平官司,卻不辦事,台北地檢署開始偵辦。2006年梁柏薰回國投案,檢方將陳哲男依貪污罪嫌起訴[10][11]。
2006年12月13日,台北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中利用職務詐欺罪,一審判決陳哲男12年徒刑、褫奪公權10年,當晚陳哲男發表聲明,認為此案所涉款項為政治獻金,並無不法,將提起上訴[12]。
2008年6月26日,高等法院考量陳哲男已退回六百萬元,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改判他徒刑九年、褫奪公權六年[13]。
2010年7月27日,高等法院合議庭認為陳哲男並沒有審理司法案件的權限,因此撤銷原先涉及貪污罪九年刑期的判決,改依詐欺取財罪名,改判他七個月有期徒刑。
高雄捷運外勞弊案
2007年8月24日,高雄地院一審宣判,以罪證不足判陳哲男無罪 [14]。高雄高分檢上訴。
2009年1月15日,高雄高分院認為,無證據證明陳哲男協助華磐取得泰勞管理合約,二審宣判陳哲男無罪[15] [16] 。
2009年2月24日,檢方認為判決沒有違背法令,所以不向法院提起上訴,陳哲男無罪確定[17] [18] [19] 。
被監察院彈劾
2008年11月14日監察院召開審查會以10票對2票通過彈劾陳哲男,並送交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主查監委周陽山表示,彈劾陳哲男三項理由,第一,接受高捷外勞仲介業者招待,未經請假擅自出國,並與前高雄捷運副董事長陳敏賢涉足賭場等不當場所;在國策顧問任內,也未經報備,兩度赴越南旅遊;第二,指派總統府會計處專員高慎慎在上班時間為他處理私人財務並買賣股票;第三,利用他人帳戶買賣股票,未依法辦理財產申報,顯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的規定,所以依法提案彈劾。 周陽山再指出,可惜陳哲男退休金已一次領完,即使被彈劾,一毛都討不回來。
參考文獻
……………
http://zh.wikipedia.org/zh-tw/%E9%99%B3%E5%93%B2%E7%94%B7
無罪復職
阿扁應讓陳哲男復職【聯合報07.08.25黑白集】
陳哲男在高捷案一審獲判無罪,他對司法表示感激。具體而言,他該感謝的有二:一是當時雄檢檢察長陳聰明把高捷案分得夠細碎,讓案子頭連不上腳;二是檢察官把案子查得離離落落,讓法官判不下去。
對於陳哲男的「感激」,不知司法作何感想?案子辦了兩年,轟動台泰韓三國,更扯出一連串貪瀆疑雲;結果是小商人有罪,「有力人士」查無實據。法官明知當事人行為值得非議,有辱官箴,卻只能放虎歸山,徒呼負負。
值得玩味的是,陳哲男在「感激」司法之餘,卻對已繼承其總統府副祕書長職位的兒子表示「愧疚」。多麼奇特而感人的人倫景觀!其實,若自認清白無虞,陳哲男應該「譴責」司法,而非「感激」司法,不是嗎?果真如此,他對陳其邁又何愧疚之有?
進一步看,既然司法已還陳哲男「清白」,當初為撇清關係匆匆拔掉其職位的陳水扁,應該設法彌補自己當初的「錯怪」,儘快讓他恢復職務才是,總不能讓一名老臣含冤引退?何況,若父子同台擔任副祕書長,將為民進黨政府留下一大佳話,阿扁何樂而不為?
話說回來,司法需要的,其實是「尊重」,而不是「感激」。那些手持司法天平的人,如果有沒有盡心盡力執法,以致無法維護司法公信與尊嚴,就算得到再多無以名狀的「感激」又如何?
陳哲男的感激,也提醒了大家:那些被分得頭尾不全的高捷案,現在都進度如何了?總不能下個案子端出來,又只贏得一頓「感激」吧!
照著民意辦案得來的惡果【聯合晚報07.08.25社論】
高捷泰勞案一審宣判,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獲判無罪,檢方雖然表示要上訴,卻也說對這樣的判決結果不意外。
為什麼不意外?因為檢方自知送進法院的證據,十分薄弱,就是陳敏賢招待陳哲男的機票十萬元,和「雙陳」多次會面的紀錄,如此而已。其他相關證明陳哲男「圖 利」的要件,都不存在。檢方無法證明陳哲男對泰勞案有實質決策影響力,無法證明「雙陳」會面談的事與泰勞案有關,也無法證明陳哲男花過力氣介入泰勞案決策 與執行。
老實說,這是檢察系統又一次擺了烏龍,又一次慘敗經驗。我們可以問:為什麼市井間有那麼多傳聞的勾勾搭搭,擁有巨大公權力的檢察官竟然會查不出來?然而我們也可以問,可能更需要問:既然手上根本掌握不到陳哲男犯罪的事實,為什麼還要起訴陳哲男?
後面這個問題,有清楚的答案,因為檢察官缺乏從職權上不起訴陳哲男的勇氣。他們太顧忌輿論,所以越來越傾向於迎合民意,多起訴多求重刑,符合新聞上的形象 要求。高捷泰勞案是這樣,馬英九特別費案是這樣,這中間牽涉的不是政治藍綠立場的問題,而是檢察官專業自我認知的問題。
現在檢察系統越來越流行「看新聞辦案」,卻渾然忘卻了檢察職務與新聞輿論存在巨大差異。新聞混雜了社會的常識、偏見、道德評斷、正義預期,從來都不是純粹 由法律出發形成的立場。檢察專業,卻只處理、只能處理證據顯示的事實,以及直接與法律規範相關的犯行。檢察官不能猜測、更不能做政治或道德評判。還有,檢 察官不能一心一意只是想起訴,必須持平蒐集對被告有利不利所有證據,才做出決定來。
違反新聞輿論態度,當然不是件容易的事。可是我們的檢察官如果連這樣的勇氣都沒有,怎麼可能真正獨立辦案,擺脫干擾追查真相呢?又如何保障這個社會不被偏 見與媒體操作控制呢?接連幾項檢察烏龍是重要警訊,提醒警告檢察系統該快快擺脫迎合社會輿論的心態,回歸到追查真相、還原真相的本位本務上,有幾分證據起 訴幾個人求幾年刑,別再譁眾取寵亂扯亂搞了!
陳也無罪
高捷泰勞案 陳哲男判無罪
【聯合報╱記者曹敏吉/高雄市報導】 2007.08.25
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被控接受廠商招待出國,協助廠商引進高捷泰勞圖利案,高雄地院昨天以證據不足,判決陳哲男無罪,但指他接受招待出國「應予非議」。
招待陳哲男出國的華磐管理顧問公司負責人嚴世華、王彩碧夫婦被依共同背信罪,分別判刑三年六月及四年。
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高大方表示,檢方將上訴。
判決指出,嚴世華夫婦透過前立委劉炳偉認識陳哲男、高捷副董事長陳敏賢,九十一年七月六日至九日、十一月一日至三日,與陳哲男等人同往泰國曼谷、韓國濟州島;陳哲男與隨扈的機票款共約十萬元,都由業者支付。
法官說,陳哲男前往泰、韓期間,雖曾和陳敏賢在民宅交談或到飯店賭場,但不能據此認定陳哲男是為了協助爭取外勞開放,才接受業者招待。
合議庭強調,貪汙治罪條例的圖利罪,必須行為人對於該事務有影響力並據以圖利;高捷引進泰勞須經勞委會審核,但檢方所提證據並不足以證明陳有此職權,勞委會技士也證稱高捷泰勞案「並沒有長官下條子」。
合議庭說,陳哲男未謹守公私分際,接受業者招待且涉足賭場,行為應予非議;但檢方所提證據不足以證明他利用職權影響政策,或使華磐公司得以承接高捷泰勞管理業務。
國務機要費除罪化 施明德無言 簡錫堦轟:貽笑國際 2022/05/31 中國時報
立法院通過國務機要費除罪化,當年倒扁行動總指揮施明德昨僅表示「無言」。副總指揮簡錫堦炮轟,台灣一再以「歷史共業」替官員脫罪,成為貪汙無罪的代名詞,貽笑國際。另名副總指揮林正杰則提醒,國務機要費只是扁涉及的貪汙罪中最小的案子,其他的貪汙罪比這個大很多。
2005年8月國內爆發「高雄捷運外勞弊案」,此後時任總統的陳水扁及其周遭人士陸續傳出多起貪汙弊案,前民進黨施明德2006年8月發起百萬人民反貪倒扁運動,要求扁主動下台,9月9日數萬「紅衫軍」在凱道靜坐,隨後大遊行在全台「遍地開花」,持續到當年底。
對於立院為扁「量身訂做」修法,林正杰表示,陳水扁的貪汙不是只有國務機要費,許多人認為這是扁唯一涉及的案子,這是把扁貪汙的事實縮小了。
他贊成立法院為所有首長特支費如何開銷,做一個合理的、制度化的通案規定,卻不贊成為一個陳水扁修正法案,這種為特定對象立法或修法,違反代議政治原則,但這屆立委已做很多類似行為。
林正杰以《黨產條例》為例,台灣300多個黨,卻只針對國民黨弄了一個條例。如果要幫陳水扁一個人解套,「叫蔡英文特赦就好了,何必搞這一整套?」當初民進黨一再逼前總統馬英九為了和諧要特赦扁,現在民進黨執政「為什麼不去逼蔡英文?」
他認為,這是因為扁若被特赦將恢復公民權,會挑戰民進黨其他派系,他們不願意「縱虎歸山」,明明是蔡特赦就可天下太平,卻要叫立法院去背黑鍋。反而不去處理民代挪用助理費、學校校長涉及營養午餐費等應該通案解決的問題。
簡錫堦以瑞典前副總理莫納薩琳為例,曾以公務信用卡購買巧克力和香菸,被記者指陳其貪汙。莫納薩琳事後雖還了錢,仍不容於瑞典社會,辭去副總理職位。
他表示,瑞典連貪小錢都不容許,涉貪只能立即辭職,接受調查法辦,維護官箴以清廉稱許。台灣卻一再以「歷史共業」替官員脫罪,真是貽笑國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