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性研究與變項
解釋(因果)性研究是以一定的命題或假設為前提,運用演繹方法探討事物之間的相關關係或因果關係的研究類型。
根據母體所選出來的樣本,以實驗方式進行。在控制無關中介變項的影響下,操控自變項以觀察依變項的變化和影響,以觀察兩者之因果關係。
解釋性研究在社會研究中佔有相當重要的地位,是一種比探索性研究和描述性研究更深層的研究類型。
在設計研究,實驗研究法是典型的解釋性研究。
解釋性研究大部分的研究是在探求變項與變項之間的關係。
變項是指人或事物的特徵,這些特徵往往變動不定。所以對於研究的設計,變項的認定、操縱、控制是十分重要的事情。
變項(variable)
變項種類可分為:
自變項與依變項
自變項(independent variable)由研究者操縱控制,依變項(dependent variable)則隨著自變項而產生變化。
而其他無法經由直接觀察、測量或操縱的因素,稱之為中介變項,,研究者必須盡量減少中介變項對研究的影響。
主動變項與屬性變項
所謂主動變項(Active variable)是指研究者可以主動控制的變項,如教學方法、教學環境、教材施用等;
而屬性變項(attribute variable)則無法由研究者所操控,只能加以測量,如智力、性別、社經地位...等。
如果研究範圍都屬於屬項變項的話,則無法從事實驗研究。
連續變項與類別變項
連續變項(continuous variable)是指可獲得連續數值的變項,通常數值越大表示特徵越明顯,例如:智力、成績、身高體重等;
類別變項(categorical variable)則沒有連續性質,而有名義的性質,同一類別的東西具有同樣性質,例如:性別、職業、教育程度等。
心理學變項與社會學變項
心理學變項(psychological variable)主要包括個人的態度、價值觀、行為等;
社會學變項(socialogical variable)則是指社會學的事實,如性別、宗教、社經水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