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0-01 17:32:52包淳亮

從南方周末辭職的公開信(記者翟明磊)

從南方周末辭職的公開信(記者翟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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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清明悼南周 發表日期: 2003-09-26 08:58:01 返回《記者的家》 快速返回

 辭職信
南方周末編委會:
    謹辭去南方周末記者一職。近三年來,我沒有利用南方周末四字賺取一分錢私利,也未將周末當做晉職升官的基石。我爲新聞而來,爲新聞而去。


                                 翟明磊
                              2003年8月17日



附:我辭職理由如下。
                             一
    上星期三(8月13日),我經過艱難採訪完稿的《明孝陵保衛戰》在新聞部同仁努力下,撤下一個廣告版安排上稿,編排完畢。4時許,張東明總編告知新聞部同仁,這稿子撤下,理由是1,此稿批評了南京市政府。 2文中寫了明清民國三代對明孝陵的嚴格保護,有今昔比較的效果。此稿因此被槍斃。同仁表示驚訝與氣憤。
    我對此事的看法是:我尊重張東明總編槍斃稿子的權利。但報社畢竟不是衙門,不是唯官是大,上面做什麽,下面無條件服從。槍斃稿件需要充分的理由。
    此稿相同的題材已在南京北京多家媒體上發表,均批評了南京市政府。應該說此稿風險並不大。
    寧願得罪記者,也不願得罪政府,而且在當地政府完全沒有施加壓力情況下槍斃稿件。我個人在周末是第一次碰到,在我七年記者生涯中也是第一次碰到。這種隨意槍斃稿件的做法,我認爲失去了周末的風骨,也超過我的忍耐底線。我必須爲自己稿件發表權提出抗議。
    這種槍斃屬醜聞,否定了記者勞動,也否定了兩位七十歲專家在南京最酷熱的天氣中在野外的勞動,更影響了周末在南京記者群中的信用。歷來只聽說周末領導頂住壓力,努力發稿,未聞領導主動因稿件批評了政府而撤下。
    在實際採訪中周末之所以有如此大的影響力是周末領導能頂壓力,地方記者願意將料供給周末,這一基礎如不存在,周末名存實亡。
    聯繫到周末同仁多次被隨意槍斃稿件,並發生了領導主動將批評深發展的稿件交給深圳市政府審查的蠢事。我認爲張東明先生始終沒有完成一個新聞檢查官向報紙總編的轉化。我對他的考察期已經結束。一句話概括之:卿本佳人,奈何做賊?
    他是一位好的新聞檢查官,卻不是一位合格的總編。特別不配做南方周末的主編。

    我不贊成周末冒進做無謂的犧牲。在目前情況下尤其需要策略。但我不同意周末應當苟活。這樣活著,最後是死路一條,而且死也無人爲你悲哀。

    回到此稿,第二條理由更是莫明其妙,我之所以寫明清民國三代的保護是爲了說明明孝陵爲何會保存完整的格局至今,文中同時說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歷來對明孝陵有國家法規嚴格保護。不知杯弓蛇影的依據何在?
    在南方周末,我是寫批評報道較多的記者。
    批評報道意義何在?絕不是爲了批評而批評,或是爲了和政府對著幹,也絕非滿足記者的個人成就感或市場需求。
    打個比方,新聞工作者是大海航船高桅上的觀察員,他如實地發佈警告,而這警告只是他觀察的産物,如果觀察員因爲船長說過:“這一航線不可能有冰山。”而明明冰山在前而不報告。最後必然是船毀人亡。因此報紙有依據事實批評的特權。
    再打個比方,新聞紙是人體四肢的末端神經,如實傳遞痛酸麻等感覺,沒有人在內心或頭腦中喜歡痛的感受,但如果人體的末端神經將痛感當快感,人可能因不知危險(感覺不到刀砍火燒摔倒的疼痛)進入險情。記者只是神經細胞,只能是根據外界實情寫作,而無法顧及大腦所思。
    這是批評報道的價值。這是我堅守自己職責的動力。
    在薩斯事件中我們的教訓還不慘痛嗎?我們因爲新聞禁令,不報疫情,天下太平的結果就是瘟疫。
    在南京記者被打事件的報道中,我與劉建平已證實毆打者中有省教育廳管理中心主任,從而突破了這只是保安打人事件的界限,但文章發表時,絕大部分獨家的細節被刪,保留了保安的說法。使文章與教育廳公安局公文精神保持一致。
    我厭惡在這種框架內的假新聞。


                              二
    上周末,我接到以南方周末辦公室名義發出的通知,現公佈如下:

                  通知
翟明磊同志:

  你今年上半年的業績考核情況爲:3月和5月考核爲“E”,2月和6月的考核空白。按規定應予解聘,編委會經慎重研究,考慮到6月份的客觀因素,作出如下處理:留用3個月,以觀後效

  特此通知。
                                        
    
               南方周末辦公室
                                  
               2003年8月12日  
    我接到此信感到心寒,也感到了周末已不再是一個有人性味的企業。“以觀後效”一詞不知是何意,做爲聘用者與單位,地位應當是平等的。有何資格用這些威脅的口氣?更荒唐的是我並不符合考核標準的處罰標準。(後來解釋是搞錯了)
     之所以對此信感到心寒,應當指出這四個月我在採訪中的感受是特殊的。
    四月份,我冒著生命危險獨家採訪了上海首先確診薩斯病人的兩位醫生。結果稿件中對上海深入真實報道部分被刪。在這之後,我曾要求去病房採訪,站長朱強出於對記者站集體健康的考慮,沒有批准我的請求。在這一月,正常的採訪因薩斯而全面停頓。影響了發稿。
    在這之後,五月七日,我因爲對三位元記者辭職報社未有反思,而停工抗議,這抗議是針對一年多來的管理,我從未說過“非暴力不合作”一詞,因爲正是對報社仍抱有很大希望,才有這樣的行爲,我理解這正是合作的態度。這損害了我自己利益,但我至今不悔。
     6月份,我連夜完成周正毅案的獨家報道,結果因爲禁令下而未發稿,由於疏忽,我未將稿件上報,因此未算任務。(結果被財經時報搶了頭籌,內容相同)。在這之後,我因爲先前對拆遷律師鄭恩寵的報道,而受到一些部門的干擾,經向記者站請示,朱強建議我儘量減少外出。我曾希望能離開上海採訪,朱強認爲“最好不要離開上海。”因爲新聞工作,在這個月我受到極大壓力。
    因此此月考核成爲空白。
     爲了新聞我不顧家庭安危,妻子仍爲我擔驚受怕,這時前方記者最希望的是後方的支援與理解。沒想到換來的是一張冷冰冰的通知,周末還有沒有人味?
    有關部門不考慮實情而簡單粗暴地以數量責備因爲採訪承受普通人難以承受的壓力的記者。完全不考慮三至四月周末大變動,非典,鄭恩寵案對記者實際影響。完全不考慮,我曾爲周末立下汗馬功勞。我曾三個月連獲A級,曾經一個月內連續三期,發表頭版文章,2001年我獲得周末唯一的南方周末評選的全國十大新聞報道《千里追蹤希望工程假信》,2002年我獲得年度報社最佳監督獎《誰奪我祖傳石庫門》,曾有一月我三篇稿件因不可抗因未能發表,我仍採訪不止,這也可能創下周末記錄。就在七月《西晉國寶天價之謎》引起海內外關注,是一篇真正能說有國際影響的稿件。就在1月29日,我發表了在全國引起轟動的《東南大學顧冠群論文剽竊案》,同樣在上半年,我發表了全國影響的《賣淫女的清白之旅》,《一所慈善學校的苦澀實驗》,《誰壟斷了安全套》請指出今年上半年有哪幾位元記者發表過同樣數量真正有轟動影響的新聞。如能指出三位以上,我就表示服氣。
    我的《揭假MBA王惟尊的相關報道》,《上海交大有沒有招生黑幕》,《湯山投毒案的48小時》,在業界自有公論。
    在周末最困難的張君案後 ,我沒有放棄周末,而是與楊海鵬溫州實地採訪23天寫出《溫州自費改革的悲喜》,朱總理報道之後,三位元主力記者流走,我呼籲周末自救自省。
  我當然希望報社能以一個長期限觀察一個記者。但是如果報社仍堅持“以觀後效”的說法,我覺得這是對一個優秀記者榮譽與尊嚴的傷害。我無法接受。
  我也明白真正的評價在讀者在歷史,但報社連基本的評價都混淆。這將失去基本的公正,這本身就不是光明磊落的行爲。這是將記者看成永動機,不考慮各種客觀因素對記者心理的影響。並不顧實際新聞的質量而以數量做依據。不考慮一篇高質量新聞的勞動量可能是平庸稿件的數倍。(例如一篇拆遷稿件採訪物件兩百餘人)且不論考核體系的優劣問題,這是違反了基本常識。
  我鍾愛南方周末記者的職位,我時刻牢記自己的職責。但我無法在名譽受到如此污辱的情況下繼續工作。
   因爲究其本質,我是一個新聞騎士。
  
   

   附記:辭職信上交後

    毛哲副主編打來電話,我問及,通知是怎麽回事?因爲按周末考核標準,無特殊原因連續三月E與連續四個月D. 才可以解聘.我並不符合這一條件(4月爲B),爲何說本應解聘?.我驚奇得問:怎麽會連基本標準也會搞錯,毛解釋:當時開會時,標準沒有手邊.我指出這是對記者不負責任. 這太荒唐了.我稱“是不是要把通知給其他記者看一下。”毛說“千萬別這麽做。”
    數天後,我被朱強站長告知:總部打電話來,的確弄錯了,通知會撤銷.然而一周之後,我收到另一份通知:稱上份通知沒錯,對標準不能窮盡的情況,解釋權在報社.
    看樣子知錯不改,死愛面子,已成爲這個官僚機構的通病。我本自由人,與官人無緣共事,亦是常理。本來3月份周末變動,我的留下也是爲堅持做事的陣地。既無法做事,去也。



                          三
     我於2002年3月21日曾發表出《宏村之痛》,此文歷時兩個星期,兩位元記者連續採訪,寫出京黟公司與政府串通無償拿下世界文化遺産宏村的三十年承包權,將門票收入98% 占爲已有僅將1%交給農民,造成當地農村的貧困,這個公司違反國家規定,不願修繕古民居,造成世界文化遺産古民居倒塌。
     京黟公司在黃山市起訴周末,按管轄地原則,對周末是非常不利的,要求索賠100萬並致歉,經集團律師與我的努力,我們出示了大量採訪證據,而對方出示的證據甚至證明了我方的觀點,這樣情況下,一審判五萬,並致歉,二審判我方不用賠償,需要致歉。地方保護主義 導致新聞官司難打,這樣的判決基本上證明了周末的無罪。  
     按周末傳統,這樣的判決,周末歷來是拒絕登致歉啓示。在劉秋海案中也是如此。因此報社與我達成一致意見,拒絕刊登。
     八月二十一日,我突然發現,在法製版上,悄悄(何謂悄悄就是沒與我商量)登出一行啓示,稱爲京黟公司(文章中批評物件)恢復名譽。這種行爲充分顯示了管理層的怯弱與虛僞。我認爲周末保護記者,勇於激濁揚清的生態已發生變化。
    我信守自己的承諾,報社一登致歉啓示,我就辭職。

     以上是我辭職的三個原因。
                                     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