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19 12:00:08包淳亮

轉載:經濟視角下的1707年蘇格蘭英格蘭合併

下文轉載自聯合新聞網的歷史月刊頁面。

這篇文章是一個很好的陣地;作者很用心,建立了一個資料豐富、很具說服力的砲彈。我想我會有引用這篇文章的機會。

========================================

http://mag.udn.com/mag/newsstand/storypage.jsp?f_MAIN_ID=97&f_SUB_ID=239&f_ART_ID=159084

=========================================

繁榮的契機——經濟視角下的1707年蘇格蘭英格蘭合併 (下)
1702年,英格蘭議會與蘇格蘭方面的代表就完全合併的事宜展開初步磋商,結果以失敗而告終。英格蘭人希望達成「一體化合併」,撤銷蘇格蘭議會,蘇格蘭人則希望達成某種形式的「邦聯式」聯合,但又拿不出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
【文/楊琨】

邁向合併之路

達瑞恩的慘敗點燃了蘇格蘭國內醞釀多年的憤怒火焰。蘇格蘭各界對現行的聯合體制產生了普遍質疑——1603年以來實行的王位聯合模式根本沒能給蘇格蘭帶來任何益處,只會逐漸扼死相對弱小的蘇格蘭。此時,就連一貫支持宮廷的人們也開始指責蘇格蘭所受的不公待遇。愛國者們更是言辭激烈,猛烈抨擊1603年以來的聯合關係。著名的蘇格蘭作家、政治家安德魯‧弗萊徹用「一個被僕人所管理的農場,遠離了主人的視野」來形容蘇格蘭的處境——這個著名的比喻在蘇格蘭各界廣為流傳,成為當時蘇格蘭人的共識。

在同期的英格蘭,重新構建兩國關係的問題也被推到了風口浪尖上。1700年,瑪麗的妹妹安妮公主的最後一個繼承人亡故,英格蘭王室就此絕嗣。1701年,英格蘭議會頒布了《嗣位法》(Act of Settlement),規定安妮過世之後,英格蘭王位將由新教的漢諾威(Hanoverian)王室繼承,藉此避免詹姆斯二世的天主教後裔捲土重來。但早就對英格蘭傲慢獨斷態度不滿的蘇格蘭議會,卻宣布《嗣位法》不適用於蘇格蘭。鑑於詹姆斯二世黨人一直在蘇格蘭有較大影響力,英格蘭人擔心一旦王位聯合模式破裂,一個親天主教的,親法國的蘇格蘭將會出現。至此,英格蘭和蘇格蘭兩國之間的關係面臨著重大考驗,重新洗牌在所難免。

1702年,英格蘭議會與蘇格蘭方面的代表就完全合併的事宜展開初步磋商,結果以失敗而告終。英格蘭人希望達成「一體化合併」,撤銷蘇格蘭議會,蘇格蘭人則希望達成某種形式的「邦聯式」聯合,但又拿不出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

1703~04年,在強烈的反英情緒推動下,蘇格蘭議會連續通過針對英格蘭的法案,兩國關係面臨徹底破裂的危險。英格蘭方面隨即予以嚴厲反擊。1705年3月,英格蘭議會通過《外國人法案》(Alien Act),法案規定:蘇格蘭在當年耶誕節之前必須派出專員與英格蘭磋商完全合併事宜,保留王位聯合模式亦可,但必須承認漢諾威王室的繼承權。否則所有居住在英格蘭的蘇格蘭人將被視為外國人,財產充公。法案還規定禁止蘇格蘭牲畜、亞麻和煤炭進口,禁止向蘇格蘭出口羊毛及軍事裝備;英國護衛艦將阻止蘇格蘭與法國進行貿易。這與其說這是一個法案,倒不如說這是一份最後通牒,一份赤裸裸的要脅。

《外國人法案》出台之後,蘇格蘭各界大為震怒,公眾情緒近乎失控。同月,愛丁堡當局公開宣判並處決了英格蘭商船沃塞斯特(Wocester)號的格林船長與兩名水手,理由是其對蘇格蘭公司的商船實施海盜行徑。沃塞斯特號事件成為蘇格蘭人憤怒情緒的一個縮影,也讓英格蘭政府意識到政治目標不能僅靠威嚇去完成,為了緩和緊張局勢,英格蘭於11月撤銷了這一法案。

對蘇格蘭政治家們而言,英格蘭經濟制裁的大棒雖然沒有落下來,但他們已經感覺到了絲絲寒意。蘇格蘭此時的經濟狀況破敗不堪,蘇格蘭銀行剛於1704年破產。如果英格蘭實施經濟制裁,國家將走到絕路。同年年底,蘇格蘭議會重新組織了代表團與英格蘭商討合併事宜。

此時,原本對合併方案持抵觸態度的蘇格蘭議員,其立場也悄然發生了改變。1704年時,還有議員宣稱,在議會中找不出10個人贊成英格蘭的完全合併方案。可到了1706年底,相當數量的蘇格蘭議員已經對此心存嚮往。許多人指責英格蘭方面通過赤裸裸的政治賄賂收買了蘇格蘭的政治精英,另一些人則認為是宮廷利用了其高超的政治駕馭技巧。但經濟方面的考慮卻值得我們格外關注。

議會中的重要人物羅克斯巴勒伯爵(Earl of Roxburgh)在1705年11月的一封信件中寫道:「(合併的)目的中,貿易占了很大部分,剩下部分是漢諾威王室,部分是安逸和安全的考慮,其他還有對國民混亂秩序、難耐的貧窮和持久的壓抑的厭惡之情……」另一個重要的政治人物西菲爾德伯爵(Earl of Seafield)同樣沒有忘記經濟因素——「我認為和英格蘭合併的正面因素如下……英格蘭在貿易和其他方面將會給我們帶來好處,這是其他的國家都不能做到的……」

由此可見,經濟前景是議員們轉而支持合併的一個關鍵原因。需要指明的是,這一贊同動機是公共利益和個人私利的奇怪混合物,很難分清哪些是基於民族發展前景考慮,哪些是基於自身經濟利益考慮。議會中有相當多的地主,這些人擁有農場、牧場、鹽場和礦山,主要從事農礦業商品的經營。如果完全合併達成,他們將獲得更多的貿易機會和市場份額,成為首要的獲益團體。可如果《外國人法案》付諸實施,他們也是首當其衝的受害者。更何況,一些貴族在英格蘭還通過聯姻或購買手段擁有大片地產。

但不管哪種考慮占了上風,此時的合併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發。蘇格蘭議員們都瞭解這個國家所面臨的艱難境遇:如果毫無修正地維繫現存的王位聯合模式,蘇格蘭積貧積弱的狀況將得不到一絲緩解;如果施行蘇格蘭人認可的某種模糊的聯邦制,英格蘭人照舊會將蘇格蘭看作潛在的威脅,遏制蘇格蘭發展;而如果徹底斷絕與英格蘭的聯合關係,英格蘭會毫不留情的施加經濟制裁甚至武力打擊,此時的蘇格蘭甚至沒有財力組建部隊來保衛自己,倘若兵戎相見,何以應對?除了接受完全合併,蘇格蘭政治家們很難找出一個更好的方法來維護國家利益。合併固然傷害了蘇格蘭人的民族感情,但從理性角度看,這卻是將國家從貧窮和落後中拯救出來的最好方法。

1707年1月16日,《合併條約》的全部條款在蘇格蘭議會大廳以110票贊成、41票反對得到通過。最終通過的《合併條約》共包括25個正式條款及三個附加條款,在這25個條款中,涉及經濟方面的多達15條。條款中給予蘇格蘭人以貿易自由;取消了航海條例的限制;取消了關稅壁壘;還規定由英格蘭撥出資金,作為蘇格蘭分擔英格蘭國庫債務的補償,在實際操作中,這筆資金也被用於向在達瑞恩計畫中蒙受經濟損失的蘇格蘭投資者提供補償。除此而外,條約還包含了在蘇格蘭徵收更輕的稅收及每年向蘇格蘭投資發展工業等內容。

同年5月1日,《英格蘭及蘇格蘭王國合併條約》正式生效,蘇格蘭王國和蘇格蘭議會都成為了逝去的歷史。

二十世紀20年代,現代蘇格蘭民族主義運動開始興起,二戰之後,主張獨立的蘇格蘭民族黨在議會中聲勢日隆,80年代,柴契爾領導的保守黨政府提出妥協方案,即允許蘇格蘭擁有地區議會,但是中央政府保留取消該議會的權力,被大多數蘇格蘭地區政黨接受。1997年,英國就蘇格蘭地區議會議案舉行全民公決,75%的投票者接受妥協方案。次年,英國政府公布了蘇格蘭法案,消失了近三百年的蘇格蘭議會再次恢復。

結語

合併之後,廣闊的英格蘭市場和其遍及世界的殖民地都向蘇格蘭人敞開了懷抱。但合併還是經歷了痛苦的磨合期,直到40年代政治形勢趨於穩定之後,備受期待的大發展局面才姍姍而來。十八世紀下半葉,蘇格蘭經濟開始了奇蹟般的騰飛,1783年之後更是步入了工業革命。同時,蘇格蘭的知識界萌發了輝煌的「蘇格蘭啟蒙運動」,誕生出亞當‧斯密(Adam Smith)、大衛‧休謨(David Hume)等一大批傑出思想家。在這一過程中,英格蘭流入的資本、技術、觀念功不可沒。與英格蘭合併的長遠利益,直到這時才完完全全的展現在蘇格蘭人面前。

長久以來,1707年合併一直被蘇格蘭民族主義者所詬病,但事實是,高漲的民族情緒並不能讓蘇格蘭成為歐洲強國。從十七世紀下半葉到十八世紀初,蘇格蘭經濟正處在發展的重大轉捩點上。中世紀以來與歐洲大陸的傳統貿易關係已經朽爛;與之相反,蘇格蘭經濟對英格蘭的依賴程度卻不斷提高。至1700年,向英格蘭出口牛、羊、亞麻、煤、鹽已經成為蘇格蘭最大宗的出口貿易,約占總出口額的40%。在當時的背景下,只有擴大與英格蘭的貿易往來,參與英格蘭的殖民地貿易才能挽救蘇格蘭經濟,才能讓蘇格蘭民族得到繁榮和發展。1707年議會投票中贊成兩國合併的那些蘇格蘭政治家們,是以務實的態度而非偏激的情緒看待擺在面前的這個機遇,儘管飽受非議與攻訐,儘管這一舉動的確摻雜有個人私利的成分,但在這個關鍵的歷史時刻,他們做出的是一個明智而關鍵的選擇。

【本文摘自歷史月刊250期】

包淳亮 2009-06-01 10:56:48

  丘吉爾的表態讓羅斯福陷入孤立,加上羅斯福希望蘇聯出兵對日作戰,所以只好同意烏克蘭和白俄羅斯成為創始會員國。但羅斯福也為美國爭取到了增加兩個席位的對等權利,卻因無法在當時的48個州(阿拉斯加和夏威夷當時還未升級為州)中選出兩個州而擱置此事。如今,美國國務院網站在介紹聯合國的創建過程時,依然聲稱“美國至今仍保留在適當時候增加兩個聯合國代表席位的權利”。

  1945年4月25日,聯合國制憲會議在舊金山開幕,會議邀請了烏克蘭和白俄羅斯到會。由於蘇聯在反法西斯戰爭中的特殊貢獻,與會的中小國家對此也無異議。6月25日,烏克蘭和白俄羅斯的代表在聯合國憲章上簽字,成為聯合國創始會員國。

  當然,蘇聯提出這個主張,也是理直氣壯的。

  第一,蘇聯的加盟共和國加入聯合國,並不違反《聯合國憲章》與《蘇聯憲法》。

  通觀《聯合國憲章》全文,並未要求成員國必須是獨立國家。

  1936年通過的《蘇聯憲法》規定,各加盟共和國獨立行使國家權力,其主權受蘇聯的保護。《蘇聯憲法》還規定加盟共和國有自己的國旗、國徽、憲法,並保留自由退出聯盟的權力。1944年2月2日,蘇聯對1936年《蘇聯憲法》進行了修改。修改後的《蘇聯憲法》第18條稱:“每個加盟共和國都有權與外國直接發展關係,簽訂協議並交換外交、領事代表。”此外,新的《蘇聯憲法》還給了加盟共和國建立自己武裝部隊的權力。

  這樣,蘇聯的加盟共和國加入聯合國,從法律上講,並無不妥。

  第二,烏克蘭和白俄羅斯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中損失和貢獻都很大。

  事實上,在蘇聯解體之前,烏克蘭和白俄羅斯的代表在聯合國大會、安理會和其他機構中的投票中,從未出現過與蘇聯不一致的情況。現在,烏克蘭政府網站也承認,冷戰期間烏克蘭和白俄羅斯在聯合國的席位,其實只是讓蘇聯多了兩票。(來源: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包淳亮 2009-06-01 10:56:23

蘇聯在聯合國為何擁有三票?
http://www.chinareviewagency.org/doc/1009/8/0/0/100980005.html?coluid=6&kindid=26&docid=100980005&mdate=0527092331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5-27 09:23:40

  1944年8月21日到9月28日,美、英、蘇三國代表在華盛頓附近的敦巴頓橡樹園舉行會議,討論聯合國的籌建。針對創始會員國的資格問題,美國主張,除所有曾在1942年1月通過的《聯合國家宣言》上簽字的國家外,再加上8個沒有和軸心國交戰的國家(其中有6個是拉美國家,拉美是美國的戰略“後院”)。

  蘇聯認為,美國是想拉一幫小兄弟進聯合國,以便將來投票時“人多力量大”。因此,蘇聯強調創始會員國應是對軸心國宣戰的國家。當美國堅持己見時,蘇聯提出它的16個加盟共和國都應列為創始會員國(1940-1956年,蘇聯還有一個卡累利阿—芬蘭加盟共和國,所以總數是16個)。蘇聯這個提議讓英美代表大為驚恐。據羅伯特.達萊克所著的《羅斯福與美國的外交政策(1932~1945)》記錄,羅斯福聽到這個消息時說:“我的上帝,告訴葛羅米柯(時任蘇聯駐美大使和首席談判代表),我們決不能接受這個建議。”羅斯福認為這個建議具有“爆炸性”,應嚴守秘密,他立即打電報給斯大林,經雙方緊急磋商,這一問題暫時擱置。

  1945年2月,法西斯的崩潰已成定局。1945年2月4日到11日,蘇美英三國首腦在蘇聯克裡米亞半島的雅爾塔(今屬烏克蘭)舉行會晤,史稱雅爾塔會議。在這次會議上,蘇聯再次提出了加盟共和國的代表權問題。蘇聯代表提出,蘇聯16個加盟共和國中有3個(烏克蘭、白俄羅斯、立陶宛)或至少兩個(烏克蘭、白俄羅斯),應作為聯合國創始會員國,因為它們在這次戰爭中貢獻巨大。

  美國總統羅斯福對此表示為難,他說:“如果我們給某個國家一票以上的代表權,那我們就違反了每個成員國只應該有一票表決權的規定。”但丘吉爾也想讓大英帝國的自治領獲得代表權,所以就支持蘇聯的要求。從法律上講,當時大英帝國的有些自治領,如印度,還不是獨立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