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歷高低和殺不殺人沒有必然關係 (2008)
學歷高低跟殺不殺人沒有必然關係
最近廣被大眾討論的社會新聞再度證明了台灣社會那種”以學歷定位一個人”的習性主導甚至扭曲了很多價值.
事實是: “一個男人以兇殘的方式, 包括割喉, 挖出眼珠以及削鼻等, 將欲與其分手的女友殺害”
可是, 一講到這個男人的”學歷背景”就不得了了.
奇怪, 留美(西北大學)電機碩士就不會殺人嗎?? 留美碩士就不可能精神有問題嗎?? 事實就是一樁情殺, 可是在媒體和大眾討論之下, “什麼學歷的人就該是哪樣做為”的因果論自然浮現, 在我看來是非常無理的對應關係.
這情形在台灣社會由來已久, 像是”清大”女學生以王水解決情敵那件案子, 像其它很多很多”高學歷者”所犯的案子, 在媒體的帶頭之下社會大眾先是一陣譁然, 然後一整個摸不著頭緒地問 ”為什麼一個高學歷的人會犯下刑事案件”??
我倒要問, 是誰說高學歷的人就不會犯錯? 是誰說犯案動機需要由學歷選擇??
更好笑的是, 總是這些”好學校”特別會被點出來, 如果今天這個男子是美國阿拉巴馬州隨便一間大學的留學生, 大概就不會這麼”奇特”了吧?? (說不定一堆人還不知道阿拉巴馬州在哪裡呢)
台大人犯案, 清大人犯案, 西北大學留學過的犯案, 學歷部分就被大書特書, 那麼其它學校的學生就不是人嗎?? 喔, 台大人犯案很稀奇, 換成是文化大學的就很應該嗎?? (我只是舉例, 並沒有學歷歧視, 搞歧視的是媒體與這個社會) (會有哪間學校的教育目標是教出殺人犯嗎??)
“犯罪”這件事跟一個人是什麼學歷不見得有關吧??
而應該是”人格教育”和”情緒管理”甚至(以這次案件來看)是“兩性教育”的問題
可是難道大家忘了嗎? 這些”學習內容”在台灣以追求高學歷, 以升學為導向的”教育思維”裡是沒有教的, 甚至, 就算老師想教也心有餘而力不足, 因為主要時間要用來拼考試拼高分拼一個”好學校" , 將來才會”有前途”啊……這不是最典型的台灣思維嗎??
事實是,在台灣的主流教育思維與學歷主義之下,「高學歷」很可能只表示「會考試」,而會考試並不等於「會唸書」,就算真的會唸書,也不表示「會做人」或者「會自我控制」。 一件事的主要原因與次要原因應當區分清楚,在這樁社會新聞中,與其強調加害者的學歷,不如探討他的家庭教育、他的人格養成,他的人際關係,以及他適應社會和抵抗壓力的各種能力才更客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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