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28 19:57:15荒蕪的夏日

拋開慾望的驅使,找到你內在的【珍寶】吧!


每個星期四走出家門一小段距離就有夜市,很熱鬧很有人潮,但,我卻討厭逛夜市。

我不吃宵夜,不太喜歡油炸,又吃素食,通常晚餐過後很難再有想吃下什麼的食慾。


我很少買衣服、鞋子,皮包也都是用壞了才會買,身上不喜歡掛飾品加上超過敏體質,所以夜市的商品縱然琳瑯滿目,對我實質的吸引力其實不大。

現在的人就是物質慾望太強,所以才需要越多的空間去擺設那些幾乎是被收藏著的衣物用品。

幾百雙的鞋子,幾百件的衣服,一堆昂貴限量的皮包提包,擺起來的確很壯觀,然後呢?意義在哪?展示自己雄厚的購物能力?還是顯示自己品味與眾不同的優越?

我到現在還是不能理解很多人追逐的那些物質的意義在哪?

就我而言,鑽石不就只是礦石?買賣收受之間,若沒有情感上的承諾所賦予它的價值,在我的想法裡,鑽石只不過是被高價炒作的石頭罷了。


討厭漫無目的在人群中穿梭為了逛街而逛街的浪費時間,真要走路,不如直接殺去文化中心,去中山大學,絕對寬敞而舒適。

不管是人的情感或是真實生活,難道真的只需要有財富去維持表面的美好就代表著人生有意義嗎?

觀察著身邊來來往往的人,這個問題常常不經意在我的腦海裡冒出來。


很少有穿戴物質購買慾的我,衣櫥裡還掛著十年前買的套裝,穿過幾次去開會就束之高閣,七八成新的東西又棄之可惜,所以多數品質比較好的衣服只要身邊的朋友願意收,我就會大方的送出去。

不希望哪天突然意外往生,留下一堆東西很難處理;屆時衣物丟了可惜,送人又怕收的人對用往生者的舊物有忌諱,不如早早送出去也好。


不斷地割捨再割捨留下的那些書,我也再度經過篩選,有機會就轉送給身邊喜歡閱讀的人,偶爾也透過孩子學校的義賣捐贈出去,只希望保留最不捨的藏書就夠了。


既然是孑然一生的到來,離開的時候也就不該留下太多垃圾給地球。

跨過三十五歲之後,我突然對以往的收藏觀念有了很大的轉變,那些過去萬般珍藏的東西,一瞬間就這麼放下眷戀。


終究是帶不走的不是嗎?我眼中的珍寶,落在處理我後事的人身上,搞不好是一堆被嫌麻煩的垃圾呢!

如果最終還是得捨下,那不如趁活著時自己好好處理,至少我知道拿到東西的人會好好珍惜,而不是往生後束手無策的任人輕賤那些珍愛的收藏。

其實,說穿了,我心目中所認為的【珍寶】,也不過就是一些老漫畫,喜歡的畫冊,CD,搞不好連現實中所謂的價值都談不上呢!


每個人對喜好的偏執,就好像面對感情一樣,當我們身陷其中,往往會被自我的盲點遮蔽,把黃豆誤當珍珠,捧著護著,就深怕摔了丟了;總要等到反覆失去後,真正願意沉靜下來重新檢視自己才能察覺自己的問題。


面對年華的老去,我慶幸自己開始逐漸懂得什麼是捨得,不過度在乎便不生偏執心,不抱有太多期待,也就不會太在意失落。

能夠學習用平常心去面對遭逢到難處,自然也就不會受到挫敗感的打擊。


天堂與地獄的一念之間全憑心~



2011.D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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