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拒絕的藝術
「想成功,就不要討好每一個人」
真的是如此。以前很困惑,為什麼有人的觀念是不要怕與人的關係變不好了,這不是代表自己有做錯事嗎?後來看了人際關係的書,讓我大大開悟。書裡提到一個觀念:關係的發展,有時會有「結束」,如果對方和自己已經無法相處或者帶來不好的影響,那麼就要選擇離開。別讓自己以為這樣是無情的,有罪惡感的。
(非原文,是我所理解的)
在團體裡就更是如此了,尤其是當管理者,心不能太軟。於是管理學生時,我找到了盲點;與家人相處時,我可以釋懷、接受意見不和;也意外的發現,這樣的自己,肚量變大了(不是食量喲)。因為我說出了我的感受與想法,所以沒有忍在心裡的氣與委屈,能接受這樣雙方的關係,不會為這樣的事有太多的得失心,而對方也更明白要如何與我們相處。
不過,最受用的還是那兩句「君子之交淡如水」、「感情留下溫和就好」,可以讓人際關係少了很多困擾,因為大家都在客客氣氣、能考量對方感受,並以理思考的階段,能感恩,不把對方對我們的好當成理所當然,不會有許人情的掛礙與無法體諒,例如:「我對你那麼好,你應該……」
事情的發展是長遠來看的,此時的結果永遠是暫時性的,從最初的因開始謹慎,那麼最後的結果,就不會帶給自己和別人太多的困擾。能這樣做,就是自信,也就能下決定的時候,清楚看見要拒絕的理由,並沒有猶豫的去做。方法來自平時要常觀察事情從頭到尾的過程,甚至到多年後的演變,並清楚明白的整理出規則,融合成為自己的信念。
如果仍無法學會,那麼就多接觸能做到的人,在環境中學習與觀察,讓自己有勇氣跨出第一步,有機會想得通,那麼改變自己的定力就會增強了。
結論:
1.堅定的拒絕,別剝奪別人學習的機會。
2.心如果覺得自己行得正,那麼拒絕別人時就不會有怒氣。
3.方法對了,保護好自己,也就能保護好別人。
心靈佛法:
1.不外求。與人相處,彼此的關係不要有太大的得失心。外求事或人要照自己的理想發展,就容易失去原有的理念,迷失自己。
事是人來做,而人心是如此複雜,我們無法全面掌控;能做的就是選擇。
選擇什麼事我要做,什麼人我要與他為友,因為「志同」才能「道合」,無法「志同」(理念相同)的人,我們一起做事時就是各自做好自己的本分,要認清並接受彼此間不會有太多的交集。
2.不貪:不貪求世界上每一個人都喜歡自己。因為大家的性格、人生價值觀不同,喜歡的就會不同。
想讓別人喜歡,而變成對方喜歡的樣子,就失去自己了;如果對方的想法是錯的,那麼自己也就跟著錯了。
有錯誤,就有苦受。
3.不犯人相:不要因為對方的身份而有畏懼,無法堅持該做的事。
◎閱讀好文
※筆記
學習拒絕的藝術:
2.別把別人的問題當成自己的;相信對方有能力解決他的問題。
※文章精華:
「我一直很羨慕那些沒有心裡負擔的人。他們在拒絕別人的時候,雖然很堅定,但態度相當和藹。
當然,別人可能會不高興,但可能過一會兒就諒解了。也可能到後來發現這樣才更好。
我們都需要多的自信才做得到。
有自信的人不會太擔心別人會不會以為他不盡人情。
有自信的人常知道自己該做的事。
有自信的人很清楚自己能做多少。
有自信的人很了解自己。諸如,自己的價值觀、自己的志向、自己的興趣。他也尊重別人的價值觀、志向、興趣。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自信堅強的人雖然富同情心,也願意幫助人,但他深知不應將別人的問題視為自己的問題。既然是他的問題,他一定有解決自己問題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