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8-23 02:42:37snow

喜歡寫

一直以來都比較喜歡寫,用筆寫。

電腦有很多漂亮的字體,絕對比自己的整齊秀麗,但還是偏愛有點東歪西倒的手寫字,這叫風格,只有我一個寫得出,別無旁家。

這樣才矜貴。

喜歡用筆寫,字「裡」行「間」都有感情。一點點的情緒差異,寫出來的字都不一樣。下次再來嗎?樣子不同了。

習慣了,一筆一劃的寫,筆筆有心機;也習慣了,看一筆一劃寫成的字,字字有心意。

多了一份「人氣」。

人人都可以用、一樣的字,人人都用一樣的字,少了一份「個人」,也少了一份「真實」。

不美觀,不打緊。最少每個字裡都有「我」。筆?不會放下。

喜歡寫,更喜歡用筆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