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8-25 01:45:20snow

跟我說好看

有一段日子,手上最少有兩個飾物,上街的話會有四五個。

「你學阿信﹗」

你可以當我是學。
我覺得手上要戴成這樣才好看。
手上沒有甚麼總是覺得怪怪。我整個人又大塊頭,掛那一丁點兒的上去,比例上差落太大,龐大的身軀更顯巨大。

要戴就戴更多。
也花不上多少錢,都不過是十塊廿塊的貨色,
重要是款式夠多、不同質感、大小各異、五顏六色,拼成一個花紋。

別人覺得如何我不知道,但是我跟自己說:這樣好看。
(一個謊言說一百次,就會成真唷。)

但是這樣好看一天,要塗兩天藥膏。

我的手他媽的敏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