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14 02:44:59snow

先小人

友人才剛說對生日沒有甚麼感覺,就挑起我更多想法。

對不起,我就是幼稚。
平日就朋友不多,每年到生日才感覺不那麼像孤獨精。

考慮了很久,在想,要不要寫這樣的東西。
結論是:寫了才算。(還是實際考慮贏了…)

各方好友,先小人好了,送我禮物,
請不要太可愛的,
華麗的(也可以說浮誇)無妨。

可愛的,和我不搭腔,我確實用不起,只得「好笑」兩個字。
華麗的,其實一樣不搭腔,可是,最少可以用來看看。重要是,一般華麗的東西都比較不佔地方。
(其實,我的個性像是很喜歡可愛東西?檢討檢討…)
我那三百多呎塞五個人的鳥巢容不下一般可愛又有點看頭的東西…

規定別人送甚麼真是超小家的做法。

有一天,我換了三千呎(不,個人有三百呎也夠了)的房子或是摔到了頭,上面的話就能回收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