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06 02:10:53小吱吱
誤解
o係 u wants見到的文章, 好多字, 有興趣可以睇睇:
有幾位朋友指我們是因為公務員加薪而患上「眼紅症」,祇是以爭取同工同酬作幌子,實質是想向政府苛索額外的撥款。可事實上我們沒有要求額外撥款,祇是求政府履行承諾,按二零零零年實行新撥款制度「整筆撥款」時訂下的基準提供資助。這個基準在前幾年政府財政緊絀而扣減了接近十分之一,機構當時抱著同舟共濟的精神,在沒有縮減任何服務下,僅以壓縮開支來分擔這份社會責任;並期望在經濟好轉時可以恢復原有基準,而當時的社會福利署長亦信誓旦旦地作出承諾。近年政府財政變得寬裕,社福界早已提出此一要求,但政府卻拒絕履行承諾。祇是當今年政府在有能力調高公務員薪酬下,仍不願撥回扣減的撥款;才令到這個矛盾激化了。
至於同工同酬是否幌子便需要從香港的社會福利制度分析。社會福利是政府對市民的義務和承擔,而香港的社會福利從來都是一種「政府出資、非政府機構代辦」的制度,目前有超過八成的服務是由機構代為提供的。由於機構是受託於政府代為履行其對市民的責任,因此我們的員工應該享有與從事相同職務的公務員同等的服務條件;其實在附帶福利、退休福利、以至晉升機會方面機構的待遇已遠較政府為差,但起碼在薪酬方面我們認為必須一致,這樣才是公平。
第二個誤解是針對我們爭取的手法方面。有朋友認為我們採取工業行動是以弱勢社群的利益來要脅政府就範。不過有留意新聞的朋友相信已經知道社福界曾以不同的方式向政府表達我們的關注及訴求,可惜是均得不到正面的回應;作為勞工,我們惟有使用最後一件武器──工業行動來爭取我們應有的權益。而九月五日的工業行動,社福界同工衹是集體請假,放取自己的年假、離開崗位;沒有虛耗一分一毫的公共資源。而且為了減少對市民的影響,當日所有必需及緊急服務將會維持正常;而為了方便機構調配人手,參與工業行動的同工均是提早申請當日的假期。
另一個誤解針是對工資訂定的。幾位朋友認為薪酬應該是由市場來決定,這樣才可以令優秀的人才獲得更多報酬,從而鼓勵更佳的服務;同工同酬祇會包庇了表現差勁的員工。他們所倡議的市場決定論其實都是建基於一個自由市場的假設上,當中僱主及僱員雙方都有議價的能力,合則來不合則去,最終雙方都尋求到一個大家都滿意的價格,同時社會的資源亦得到最有效的運用。可是所有經濟學一零一的教科書都會註明這種完全競爭的市場並不存在於現實世界中。若非如此也根本用不覑立法保障僱員獲發薪金的期限,以致假期及工傷保障。社福界雖然有多達一百七十間非政府機構,但它們都是受政府資助去提供非牟利的社會服務,因此其實衹有一個真正的僱主,一個市場的主導者;僱員衹能夠是一名「受價者」,上不了談判桌。當然社福界的同工如果不滿意待遇時可以選擇轉換行業,但社會花了資源去培訓這些專職人員,在既不是他們不能幹又不是社會不需要他們的情況下,衹因社福界特殊的市場結構而平白浪費這上人才,對社會整體又何有益處呢?
最後一個誤解針是對社福界工運方面的。有朋友認為社工的待遇其實已經不差,而且既然抱著熱誠與使命感投身工作,何必與政府斤斤計較呢。其實社福界非政府機構的員工接近四萬人,其中當然包括專業人員例如社工、護士等,但亦包括基層員工如技工、司機、起居照顧員、庶務員等。我們的同工與社會上每一個都一樣,是憑著自己的勞力,既貢獻社會,亦賺取生活費用來支持家庭;因此大家都希望得到合理的酬報,總不成利用我們對工作的熱誠來剝奪我們爭取自己應有權益的權利。
其中一位自認不是教徒的朋友引用了聖經一個寓言,說葡萄園園主以一樣的工錢去聘請一位由清早便開始工作及一位中午才工作的工人,來証明連聖經也認同工資的合理性不是根據同工同酬的原則,而是來自僱主僱員雙方是否自願接受。同樣不是教徒的我,花了少許時間去搜集資料後發現原本葡萄園是指上主的天國,而這個寓言是要說明任何人祇要信實的服從上主的命令,不管時間多久都會一樣會得到救恩的報酬。如果把園主與兩位(其實是四位)工人的故事理解為勞資談判,恐怕是先入為主及一廂情願的美麗誤會;同時亦說明對於一些客觀事實,倘若抱有前設與成見,其結論難免謬以千里。共勉。
有幾位朋友指我們是因為公務員加薪而患上「眼紅症」,祇是以爭取同工同酬作幌子,實質是想向政府苛索額外的撥款。可事實上我們沒有要求額外撥款,祇是求政府履行承諾,按二零零零年實行新撥款制度「整筆撥款」時訂下的基準提供資助。這個基準在前幾年政府財政緊絀而扣減了接近十分之一,機構當時抱著同舟共濟的精神,在沒有縮減任何服務下,僅以壓縮開支來分擔這份社會責任;並期望在經濟好轉時可以恢復原有基準,而當時的社會福利署長亦信誓旦旦地作出承諾。近年政府財政變得寬裕,社福界早已提出此一要求,但政府卻拒絕履行承諾。祇是當今年政府在有能力調高公務員薪酬下,仍不願撥回扣減的撥款;才令到這個矛盾激化了。
至於同工同酬是否幌子便需要從香港的社會福利制度分析。社會福利是政府對市民的義務和承擔,而香港的社會福利從來都是一種「政府出資、非政府機構代辦」的制度,目前有超過八成的服務是由機構代為提供的。由於機構是受託於政府代為履行其對市民的責任,因此我們的員工應該享有與從事相同職務的公務員同等的服務條件;其實在附帶福利、退休福利、以至晉升機會方面機構的待遇已遠較政府為差,但起碼在薪酬方面我們認為必須一致,這樣才是公平。
第二個誤解是針對我們爭取的手法方面。有朋友認為我們採取工業行動是以弱勢社群的利益來要脅政府就範。不過有留意新聞的朋友相信已經知道社福界曾以不同的方式向政府表達我們的關注及訴求,可惜是均得不到正面的回應;作為勞工,我們惟有使用最後一件武器──工業行動來爭取我們應有的權益。而九月五日的工業行動,社福界同工衹是集體請假,放取自己的年假、離開崗位;沒有虛耗一分一毫的公共資源。而且為了減少對市民的影響,當日所有必需及緊急服務將會維持正常;而為了方便機構調配人手,參與工業行動的同工均是提早申請當日的假期。
另一個誤解針是對工資訂定的。幾位朋友認為薪酬應該是由市場來決定,這樣才可以令優秀的人才獲得更多報酬,從而鼓勵更佳的服務;同工同酬祇會包庇了表現差勁的員工。他們所倡議的市場決定論其實都是建基於一個自由市場的假設上,當中僱主及僱員雙方都有議價的能力,合則來不合則去,最終雙方都尋求到一個大家都滿意的價格,同時社會的資源亦得到最有效的運用。可是所有經濟學一零一的教科書都會註明這種完全競爭的市場並不存在於現實世界中。若非如此也根本用不覑立法保障僱員獲發薪金的期限,以致假期及工傷保障。社福界雖然有多達一百七十間非政府機構,但它們都是受政府資助去提供非牟利的社會服務,因此其實衹有一個真正的僱主,一個市場的主導者;僱員衹能夠是一名「受價者」,上不了談判桌。當然社福界的同工如果不滿意待遇時可以選擇轉換行業,但社會花了資源去培訓這些專職人員,在既不是他們不能幹又不是社會不需要他們的情況下,衹因社福界特殊的市場結構而平白浪費這上人才,對社會整體又何有益處呢?
最後一個誤解針是對社福界工運方面的。有朋友認為社工的待遇其實已經不差,而且既然抱著熱誠與使命感投身工作,何必與政府斤斤計較呢。其實社福界非政府機構的員工接近四萬人,其中當然包括專業人員例如社工、護士等,但亦包括基層員工如技工、司機、起居照顧員、庶務員等。我們的同工與社會上每一個都一樣,是憑著自己的勞力,既貢獻社會,亦賺取生活費用來支持家庭;因此大家都希望得到合理的酬報,總不成利用我們對工作的熱誠來剝奪我們爭取自己應有權益的權利。
其中一位自認不是教徒的朋友引用了聖經一個寓言,說葡萄園園主以一樣的工錢去聘請一位由清早便開始工作及一位中午才工作的工人,來証明連聖經也認同工資的合理性不是根據同工同酬的原則,而是來自僱主僱員雙方是否自願接受。同樣不是教徒的我,花了少許時間去搜集資料後發現原本葡萄園是指上主的天國,而這個寓言是要說明任何人祇要信實的服從上主的命令,不管時間多久都會一樣會得到救恩的報酬。如果把園主與兩位(其實是四位)工人的故事理解為勞資談判,恐怕是先入為主及一廂情願的美麗誤會;同時亦說明對於一些客觀事實,倘若抱有前設與成見,其結論難免謬以千里。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