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不自知的)童養媳和奴才性格

從來台灣自稱是五千年?中華文化的代表,事實上我們看到最多的是封建的糟粕:全無自省能力,集死不認錯和說一套作一套醬缸文化之大成。
 
 
我以為台灣人多不知用心思考,覺醒得太慢只知反省,不能力爭,或對沒必要的小事道歉,對支那文化幽微陰暗之官場文化不知說一套作一套如何對付。
有所爭執常常不問有理無理是非對錯,就先「打自己的孩子給人看」。某些人對陳前總統,明知他被明顯不公不義對待仍強予苛責,自以為立基於公理公正公平,實源於自卑而自大更自以為是,不合作乃至不願顧全大局就是一例。
 
 
這種童養媳(或養女)或受僱長工的社會現象,直到西元1970年消失以前的台灣社會仍普遍存在,同時也抽象的化約成台灣人面對強權、任人宰制而內化至無法當家作主的性格和命運。
 
 
這是自卑而習於自省的文化,慣於自我要求的心理反射,根源結合自幼年「童養媳」生活的受虐經驗。我懷疑可溯至母系平埔族女性「招夫」,後來成了偽漢人羅漢腳「入贅」,所遺傳的自卑心理,主因在於環境氣候惡劣,漁獵生活不易;尤其經過多年同化政策被賜漢姓成社番,實為操閩客口音的偽漢人,原有的獵場土地又被附官偽漢人配合官或軍上下其手巧取豪奪,無墾地可耕,食物不足難以維生所致。
 
 
多年早被漢化成閩客的族人就同如今半山權貴之自視高人一等,(依附官兵才敢渡黑水溝來台的漢人豪門富戶很少。因十病九死, 無免疫力。),以致夫婦連下一代甚至為求一飽,自甘依附為假漢人門戶的奴婢,依其賜姓與社番佃戶同,則身份地位提升為民戶,仍比社番的謀生較為容易,官府可得以交差。
 
 
(社番改報稱民戶有1777年福建巡撫鐘音奏摺如附圖可證)
 


奏摺#社番改稱民戶.jpg
 
在「化生蕃為熟蕃」的政策下,學漢語,改穿漢服,學農事生產,替官兵服勞務,既可減稅負輕徭役,取得家僕長工角色者,食住生活更方便,孩子又可入「社學」受免費教育。能使用閩客番日荷語者因能幫助主人家務,如能在多國貿易中傳達文書擔任通譯,不但收入連在族內地位也大增。
 
 
此種社會地位風氣,在日治時代末期加強推行的國語家庭明顯類似。也是改漢姓取為日人姓名(例如蔣介石稱為石岡介石,孫文稱為中山樵,李登輝改稱為岩田政男等),從獎勵全家說日語,可進入為日人專設的小學,增加食物配給,減免義務勞動,到改拜日本大和神祇信仰,種種「皇民化」手段,顯然與清代的漢化政策方式並無不同。由此,當可想見國民黨的禁方言,改用國語等等「中國化」取代認識台灣的各種教育,手段如出一轍。
 
 
清治時期貪官污吏更借著漢化政策上下其手,使平埔族無論漁獵耕種(附圖),傳統信仰或家族文化,田產繼承也因獵場大量流失,母系社會基礎全然改變了,因耕地有限糧食生產不足,生活困難和漢化誘因配合,也改變平埔人原本的遊牧漁獵社會形態,子女交換或送人或童養媳風俗即因漢人男權至上的社會而來。


平埔婦人負嬰下田.jpg


童養媳(包含養女,婢女),就是從小交由婆家養育女婴長大,準備到成年可以和兒子「送作堆」结婚。在漢人自古幾乎成為普遍的現象。所謂「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重男輕女傳統,就是家族父權(即為了財產繼承權)為大的風俗文化,此和母系社會相反。許多人一生出女嬰,即便有能力扶養,也會尋找更好更適合人家送出去,或交換,買賣,甚且指腹為婚,最終目的幾乎是為了解決日後龐大的「婚聘」費用問題。
 
 
同時嫁娶或買進來的女孩多半做為兒子未來的妻子看待,以便「送作堆」(俗云:某/妻大姊,坐金交椅),而自己生的女兒,父母為了要她生活更好,也多半會買賣作為或送人家做養女。如呂前副總統小時候,雖然家境已可 ,曾兩次差點答應作醫生人家的養女。
 
 
義務徭役和重稅使得先民因為謀生困難,或為了求得男嬰以繼承家業會把女嬰送人,否則甚至溺嬰。使得幼女自小送人作童養媳或養女,環境好且受到疼愛的畢竟是少數,多數從小被視為奴婢差使,工作粗重洗衣煮飯成為很好用的勞動力。
 
 
在早年生活不易的時代,童養媳從小得學看人臉色生活,早晚作不完的家事,她們甚至照顧年紀小五、六歲小丈夫的起居。這樣受到環境影響的長成和受虐的自卑心理,性格變化差異甚大,如前所述非常值得探討,這樣影響三代人和牽涉到養父母多方家庭關係很大。
 
 
可以看看李天祿布袋戲大師的傳記電影「戲夢人生」,一家祖孫三代人竟有三、四個姓,這就是為了傳繼香火而來。斑斑事蹟就是因為謀生困難和傳承香火。在台灣俚語就有所謂「查某囡仔韭菜命」、「查某囡仔油麻菜仔命」的說法。
 
 
沿自清國時代的養女制度,由老鴇買女為娼為婢(賣身或賣藝)的情形非常普遍。最近例子就如八點檔台語劇「龍飛鳳舞」的故事。就在十九世紀清末,在大稻埕的酒樓,由賣藝女及養母間故事舖陳開來。
 
 
有的更由私娼而公娼,一直到陳水扁市長時代才將公娼制度廢除。至於由婢而妾之事想必也因這樣的形勢下發生,老一輩大戶人家會納婢為妾也有其時代背景,過程自是不足為奇了。無論是被清國同化後還是日治時代,為了延續香火之故,養女,入贅,招入娶出,抽豬母稅(通常抽第二子以傳香火,俗語:死無人哭大不孝。)等等的人比比皆是。今天再去問親朋好友的長輩那一代,進一步仔細探問應還可找到,因有不少老人都不願重提起舊事已過去的煎熬歲月。
 
 
可否想像早期先民,如何血淚交織灌溉我寸寸台灣后土的苦勞只求一飽,終年天災和瘧疾癘疫叢生,無免疫能力的移民水土不服不如原住民,所謂「十病九死」開山闢土如何艱難辛苦過活,思之令人落淚,這些酸澀苦辣的台灣開發史,二十一世紀初這一代人多數茫然不知,怎麼會懂得疼惜一舊瓦一老厝,感恩腳下的土地?又可知「田頭田尾土地公」有何深意?
 
 
至於「奴性」正是中國君主文化的數千年遺產。儒教學派從漢代獨尊,普天之下莫非王臣,到率土之濱莫非王土,以君臣名分立禮教之別開始。漢王朝原本君臣論政於席上,和左右文臣武將也還能席地而坐。唐朝胡人才傳入小椅子至中原,演變到明清以後宰相連座位也不可得,後來更恭敬頂禮跪拜肅立在朝。不要說台灣人無此磕頭文化難以理解,英國來使朝見時,也因為不願行跪拜禮而致不滿發生外交事故。
 
 
至於有人引日人鄙夷台灣人求生本能不如武士精神的話,說是「愛錢,怕死,不團結」其實是自侮而不自知。日本從幕末開國接觸西方文明,自尊王攘夷到幕府大名和武士階級瓦解,明治維新不過數十年,郤儼然以上國文明自居,其鄙視在台清領時期的貪官污吏,以「清國奴」之稱清代軍民實不足為奇。
 
 
其實日本武士道文化,從砍殺對敵到自殺切腹砍頭,與台灣原住民從平埔族到山地生番,為悍衛祖土獵場爭戰而獵首,更以之頭骨片飾為光榮其間差別又有多少?視為勇猛和野蠻的文化又以何種標準區分?我們就以近代之「賽德克巴萊」一片的歷史觀點來看已足可再思之,台灣人實不應再有自卑如吳濁流所寫,亞細亞孤兒的「孤兒意識」。


亞細亞孤兒.jpg(原台灣新生報記者吳濁流所著,原版日文)
(無花果和台灣連翹 兩書詳記二二八當時記者目睹的歷史)



snakabok/三腳木 2015-03-16 23: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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