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2-26 20:03:51憂天

中華民國不是ROC

扁宋會達成依照中華民國憲法所接櫫的國家定位,憲政改革不會涉及修改國號的共識,那麼臺灣正名運動是否要暫停腳步,甚至已經走向窮途末路了呢?其實未必。

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國際上都簡稱China的混亂狀態,根本與中華民國憲法裡面所規定的國號沒有關係,造成混淆的其實是國號的英文翻譯。中華人民共和國英文譯成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中華民國現在譯成Republic of China,兩者十分相似,自然會讓人誤以為是同一個國家。國際上大家都知道China是一個共產國家,首都在北京,要跟人解釋Republic of China不是China,怎麼說都讓人覺得怪怪的。

中華民國憲法並沒有規定國號的英文翻譯方式,也沒有任何法律規定「中華」這兩個字英文必須翻成China或Chinese。其實許多名稱叫做中華的組織,其名稱中的中華兩字在英文裡都不是譯成China或Chinese,而是譯成Chunghwa或Chung Hua。

中華電信:Chunghwa Telecom
中華郵政:Chunghwa Post
中華映像管公司:Chunghwa Picture Tubes
中華經濟研究院:Chung Hua Institution for Economic Research
中華大學:Chung Hua University
中華民國:? Republic

民國的英文是Republic,所以中華民國的英文名稱翻成Chunghwa Republic或 Chung Hua Republic是理所當然的事。Chunghwa Republic當然不是China,當有人問起Chunghwa Republic是什麼國家時,我們可以很簡單的解釋Chunghwa Republic, a.k.a. (also known as) Taiwan。

如陳水扁總統先前所說的,中華民國最好的簡稱就是台灣,Chunghwa Republic的簡稱就是Taiwan。簡稱並不一定要用英文字母縮寫,希臘共和國英文全名叫做Hellenic Republic,簡稱並不是HR,而是Greece。中華民國英文叫做Chunghwa Republic,簡稱就是Taiwan。修改自己名稱的外文翻譯方式是我們自己國家的事,不需要跟外國商量,只要作個宣布就好了。大韓民國可以把首都名稱的中文翻譯由漢城改成首爾,中華民國當然也可以公告周知把國號的英文翻譯由ROC改成Taiwan。

變更國號的英文翻譯方式不涉及修憲,因為憲法裡面根本也沒有規定國號的英文翻譯方式,也不用修改任何法律,因為根本也沒有法律規定中華民國國號的英文翻譯方式,只要外交部的一紙行政命令,臺灣正名運動就大功告成。支持臺灣正名運動的人(包括外交部的陳部長在內),到底還在等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