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2-01 11:20:40憂天
支持反分裂法的理由
從理性抉擇的角度思考,兩岸統一對於中共的好處在哪裡?在短暫的榮耀過去之後,要面臨的是治理的難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來沒有統治過臺灣,對於台灣的民情非常陌生,治理台灣勢必還是要仰賴臺灣當地人,但是臺灣服眾望的政治人物裡,並沒有一個中共能夠信賴的人,硬是找一個不得人心的人來治理臺灣,勢必會引起民眾反彈,臺灣的民風剽悍,媒體自由開放,臺灣一旦納入中國人民共和國的統治,勢必成為國際注目的焦點,屆時頻繁的示威抗議,必將強烈傷害中共的國際形象,甚至可能危害其在中國的統治威信。
更何況人民總是喜新厭舊,永遠是對政府不滿意的,不論怎麼認真治理,人民還是很容易覺得現在的政府不如從前,就像台灣在光復時人民興高采烈的回歸祖國,光復不久就有很多人懷念日本,蔣經國統治的時候抗議政府獨裁又貪污腐敗,民進黨執政後卻又有很多人懷念蔣經國的時代。香港剛回歸時,董建華的聲望也很高,也是過不了多久,就變成人人喊打。
沒有統一之前,中共可以罵民進黨,可以把中國人的憤怒導向針對台獨,一旦統一,全體中國人就只剩下共產黨可以罵,共產黨將成為人民所有怨氣集中的焦點。中共高層都是聰明人,這麼簡單的道理,難道看不透嗎? 同樣的民進黨也非常需要中共作為凝聚臺灣人悲情意識的對像,民進黨最大的惡夢,就是如果中共突然把飛彈都撤了,然後宣布說臺灣人既然想獨立,基於同是炎黃子孫的立場,大陸願意給予支持與祝福,那麼臺灣人民所有怨言,就再也不能導向一個被妖魔化的中共,人民心中有不滿,自然首先想到的就是罵政府,罵執政黨,如果中共無法妖魔化,那麼執政的民進黨就得獨自承受民眾指責,沒人好分擔。共產黨跟民進黨,表面上互相仇視,實際上卻是一種奇妙的共生關係。
統一只能說,不能做,台獨只能作,不能說。這不管對臺灣,對大陸,都是一樣的道理。
如果不是真心想統一,那麼中共為什麼要訂反分裂法呢?這道理很簡單,因為民進黨的台獨動作做得太過火了,中國人民累積了很多的憤怒,這些憤怒必須有個宣洩。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如果什麼都不作,就會讓人民覺得政府太軟弱,對中共的統治形象不利,所以必須要做點事。但是做什麼事呢?飛彈試射嗎?以前用過了,有點老套,老招數再用一次效果就不好了。軍事演習也是一樣老套。發表一篇嚴正譴責台獨的聲明嗎?這不但更老套,而且看起來更沒氣勢。立個法,這招從來沒用過,新鮮,所以是好辦法。
雖然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從來也沒在台灣適用過,立個法跟放個屁效果完全一樣。但是政治動作是不講究實際效果的,只要能象徵性的安撫人心就可以了。而且值得注意的是,訂的是反分裂法,而不是統一法。訂完反分裂法後,如果不能結束分裂,那麼受這個法律所約束的政府就犯法。難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打算在反分裂法通過之後立即揮兵臺灣嗎?顯然也不是,因此這個反分裂法,就必須把兩岸的現狀解釋成是沒有分裂。既然現在中國並沒有分裂,那當然也就沒有什麼好統一的。因此反分裂法的制訂,是將兩岸現狀永久化。
對於台灣人民來說,只要能維持實際上的獨立,國號叫做中華民國其實也可以接受。而對於中共來說,維持兩岸分治的現狀,讓人民的憤怒針對臺灣,少去想共產黨的缺點與錯處,對政權的穩定也有利。這本質上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事,只有愚蠢的老百姓被耍的團團轉。那麼臺灣的政治人物,為什麼要大聲疾呼反對中國制定反分裂法呢?道理很簡單,因為願挨的人如果不喊疼,願打的人打起來就不像真的,兩岸政治人物合演一齣戲,看戲的人倒是情緒激昂,比演戲的人更入戲。
更何況人民總是喜新厭舊,永遠是對政府不滿意的,不論怎麼認真治理,人民還是很容易覺得現在的政府不如從前,就像台灣在光復時人民興高采烈的回歸祖國,光復不久就有很多人懷念日本,蔣經國統治的時候抗議政府獨裁又貪污腐敗,民進黨執政後卻又有很多人懷念蔣經國的時代。香港剛回歸時,董建華的聲望也很高,也是過不了多久,就變成人人喊打。
沒有統一之前,中共可以罵民進黨,可以把中國人的憤怒導向針對台獨,一旦統一,全體中國人就只剩下共產黨可以罵,共產黨將成為人民所有怨氣集中的焦點。中共高層都是聰明人,這麼簡單的道理,難道看不透嗎? 同樣的民進黨也非常需要中共作為凝聚臺灣人悲情意識的對像,民進黨最大的惡夢,就是如果中共突然把飛彈都撤了,然後宣布說臺灣人既然想獨立,基於同是炎黃子孫的立場,大陸願意給予支持與祝福,那麼臺灣人民所有怨言,就再也不能導向一個被妖魔化的中共,人民心中有不滿,自然首先想到的就是罵政府,罵執政黨,如果中共無法妖魔化,那麼執政的民進黨就得獨自承受民眾指責,沒人好分擔。共產黨跟民進黨,表面上互相仇視,實際上卻是一種奇妙的共生關係。
統一只能說,不能做,台獨只能作,不能說。這不管對臺灣,對大陸,都是一樣的道理。
如果不是真心想統一,那麼中共為什麼要訂反分裂法呢?這道理很簡單,因為民進黨的台獨動作做得太過火了,中國人民累積了很多的憤怒,這些憤怒必須有個宣洩。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如果什麼都不作,就會讓人民覺得政府太軟弱,對中共的統治形象不利,所以必須要做點事。但是做什麼事呢?飛彈試射嗎?以前用過了,有點老套,老招數再用一次效果就不好了。軍事演習也是一樣老套。發表一篇嚴正譴責台獨的聲明嗎?這不但更老套,而且看起來更沒氣勢。立個法,這招從來沒用過,新鮮,所以是好辦法。
雖然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從來也沒在台灣適用過,立個法跟放個屁效果完全一樣。但是政治動作是不講究實際效果的,只要能象徵性的安撫人心就可以了。而且值得注意的是,訂的是反分裂法,而不是統一法。訂完反分裂法後,如果不能結束分裂,那麼受這個法律所約束的政府就犯法。難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打算在反分裂法通過之後立即揮兵臺灣嗎?顯然也不是,因此這個反分裂法,就必須把兩岸的現狀解釋成是沒有分裂。既然現在中國並沒有分裂,那當然也就沒有什麼好統一的。因此反分裂法的制訂,是將兩岸現狀永久化。
對於台灣人民來說,只要能維持實際上的獨立,國號叫做中華民國其實也可以接受。而對於中共來說,維持兩岸分治的現狀,讓人民的憤怒針對臺灣,少去想共產黨的缺點與錯處,對政權的穩定也有利。這本質上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事,只有愚蠢的老百姓被耍的團團轉。那麼臺灣的政治人物,為什麼要大聲疾呼反對中國制定反分裂法呢?道理很簡單,因為願挨的人如果不喊疼,願打的人打起來就不像真的,兩岸政治人物合演一齣戲,看戲的人倒是情緒激昂,比演戲的人更入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