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9-05 15:43:52smile930a

各業主敬請遵守台灣地區衛生主管機關之產品說明法規

公告日期:2006/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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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對象: 全體 eCosway 業主
主旨: 函告 各業主遵守台灣地區衛生主管機關之產品說明法規,以免影響公司商譽及遭受罰鍰,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近日台灣地區媒體刊登,衛生署主動提供之網路違規產品資料;肇因於業主轉貼馬來西亞官方網站訊息、業主個人使用心得導致,首先敘明。
科士威台灣分公司再次重申,馬來西亞衛生部門核准之產品說明內容,顯與台灣衛生署之產品規範不符,祈請業主切勿轉貼馬來西亞官方網站資料,用於台灣地區網站做為銷售獲利使用。
為避免日後仍有類似情事發生,請業主自行連結衛生署網站查詢產品法規;或請參照 eCosway 台灣地區型錄內容產品敘述,做為避免觸法受罰及產品說明訴求。
另台灣分公司對於日後政府衛生主管單位,移送之違規裁罰通知書,將採取寄發警告信函方式,予以警告處份;連續警告兩次(含)以上,即採停權處份,以維護公司商譽。

我的看法:只要更改文字說明和解釋,不要刻意誇大。行政院衛生署首頁〉食品衛生處〉違規食品廣告〉九十五年六月份違規食品廣告廠商 (2006/08/24)。你會發現知名的廠商也出現在違規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