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過客
遺憾沒看過日落便來到深夜,過程中似乎流失了一塊重要的東西,但即使現在翻看也不能回到同一個地方,已經錯過了。
《Before Midnight》還是一貫地無間斷從頭對話到尾,由最初與作家及其親人共餐的精神層面的漫談,到二人漫步希臘古城閒話家常,再來到最後酒店房內互有攻守的真情對駡。一層又一層的,討論着錯過與把握,把人的生活輕輕撕開,又黏回去,即使其實只是僅僅黏附,並未貼緊。或者最為經典的,可說是老作家回應的一句話︰「我們也曾在某些人心上佔有很重要的位置,但就如日出,日落,最後我們還只是過客,是過客。」(大概是這樣吧)很多時候,我們總會記住自己錯過了的時機,就像男人怪責自己沒好好陪伴兒子一樣,女人卻冷然一句你已經錯過了他最需要你的童年了,現在他不再需要你。
那麼,誰又會牢牢記住曾經把握的日出與日落?那份把握,又真的那麼重要嗎?如果最終不過是過客。
九年前,男人來到女人住的國家舉辦活動,女人刻意到來碰他……如果他們在會場上碰過正着,如果她身旁還有一個男性朋友,如果他倆相約一起吃飯,難掩互相尷尬而拘束得什麼也不懂說,卻像磁石一樣渴望凝望對方眼裡的光……這樣很浪漫嗎?然而浪漫又何以在日落之後延續?面對平凡無奇的每一天,面對工作、感情、生活甚至情緒上的諸種小事大事,浪漫又何曾經得起風浪?如果浪漫是會讓另一個傷心,讓彼此為生活而添上壓力,那浪漫又該在何處拾?日落短暫,醉人時光總是飛快地流逝,餘下的只有日復日的,簡單生活。然而九年後,是否仍能憑著當時對浪漫的回憶,點燃一絲火光?看到這時候,我很羨慕電影,電影真好,當角色真好。有時會想,如果之前我已看過《Before Sunset》,或者,又不是這樣。
嗯。
今天終於離開了一手建立的地方,還是讓人愁,入夜看過表演後在上環的街道穿插,心情仍未平伏下來,眉稍像繫上一根已失去氣味的蔥,很滑稽的樣子,但就是笑不出來,因為眉頭被壓下去了。那個守候了四年的天地,當中有很多不同的經歷,和合伙的,一起建築一起堆砌,打掃凌亂,吃火鍋咖喱蛋糕薄餅,慶祝多少節日;與朋友的,分享夢想,玩樂遊戲,拍攝時光;自己的,靜思,繪畫……但也過去了,日出,日落,最後我還只是一個過客,汗流掩臉的搬走東西,一些同樣曾辛苦搬過來的東西,不可能說不重要,但總不能留下來,糟蹋它們。
舊的各散,新的進來。未知道將來會否因當時那刻的一個點,在遠方的時間線上再次連繫上,也不知道當刻的一陣溫暖,是否有撫慰過各人的心,但最終還是像過客,留下記憶,深刻也罷,仍會終結,是多真實,正如男人說人生就是這樣,我們必須抱緊自己/對方的不完美。等待日落之後,在毫不激盪刺激的漫漫長夜,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