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小西的《香港小劇場的省思》
小西撰了一篇《香港小劇場的省思》
http://news.chinatimes.com/reading/51303388/112011112700212.html
看後有感,在此回應一下。
單這樣引述「時下年輕人的創作一點實驗性也沒有」,似乎令人覺得不太理性,其實當中經過了很詳細的資料搜集、討論及研究,才下個結論,如果讀過《沙磚上︰實驗‧組合‧時代》便會多明白一點。由此,不如補充一下。首先,有沒有實驗性,與演出質素沒有太直接的關係,而只是有沒有給予演者及觀者強烈的衝擊性而已。所謂的實驗,簡單而言是指在「牆」之外冒險,在邊緣磨擦。有、沒有實驗性的問題,應從下列兩點來解釋︰
1) 八九十年代的表演藝術,基本上有很明確的定義,比較現在,這個定義所包含的範圍較狹窄。以致當年《越界》雜誌在t藝術分類上,會附上一欄叫「另類」,在表演範疇中有很大部分是現稱為「行為藝術」、「環境劇場」、「多媒體劇場」等演出。所以,不論在形式或內容上,演者突破了當時表演藝術的框架定義,我們大可稱之為實驗。然而,比對從前的當下,表演藝術的定義被拉闊了,當時的禁忌也一一被打破,藝術之間的界線越來越模糊,實驗難求是必然的,致少,仍守在劇場(不論是鏡框式劇場還是黑盒)的演出,即使玩盡一切,講盡任何最露骨最敏感的議題,也鮮有稱之為實驗,因為它們,仍在牆之內。這是時代遺下來的問題。
2) 問題是,為何當年的創作者置身牆之內,卻能想像並實踐於牆之外?他們帶著對藝術、藝術架構、社會、生命有多少的懷疑及不安(或憧憬),才誘發他們決心打破限制?他們需要冒著很大的風險,不論在創作上、制約上、營運上,乃至生存上,才去做「實驗」。所謂的實驗,從來不是安坐劇場,乖乖想個天馬行空的念頭說做便做就是,有時需要承受在名譽上的,金錢上的風險,甚至牽涉道德及社會責任,而且稱得上是實驗的,往往是失敗多於成功……。我們明白,今天的「牆」已比以往擴闊到九萬尺之遠,然而被稱為靈活多變的這一代人,就沒有可能有所突破?還是身處框架之內已很安全,而不需要突破?從來我們不需要懷疑當下創作人的能力,但「沒有實驗性」的問題,似乎更多是基於有沒有迫在眉睫的需要。
原本的藝穗節廣告
惡搞的藝穗節中的「藝穗節」廣告
前陣子走訪過台北及澳門的藝穗節,聽了幾個很有深度的講座,在台澳港三地看了好多很具特色的演出,更對當下劇場的實驗性有更深刻的反思。以致,這幾個月不斷思考,「牆」在何處。如果對八九十年代小劇場是實驗的聖地,那麼就連小劇場也在框架之內的今天,牆究竟延伸到何方?當下哪有創作者像哥倫布一樣,敢探訪那個不知在何國度的邊境?雖然一直以來實驗乃直指為翻越「藝術」這堵牆的行動,但在各大藝術逐漸一體化的時代,有藝團標籤「藝術在生活」的今天,那堵牆已變成接近無限大。那麼,所謂實驗,是否就是如前進進所做的,指向與牆之外的社會省思/行動磨合?甚至,如台北藝穗節一樣,當中有人從機制入手,挑戰節目的基本架構、行政手段模式,從策劃藝術的原初已開始質疑,而不是在節目之內安全地做幾個危險的演出。那也稱得上是「藝術」實驗嗎?或許我們當下就會否認,與社運對話、挑戰行政手段算哪門子的藝術,這根本不是在同一層面討論。然而我覺得,倘若需要猶豫,才更能證明到我們可能發現了牆的邊緣。我不敢自大地說那是答案,而只想由衷地問,誰,願意繼續尋求答案?回想一下,當年誰認同「行為」是「藝術」?誰不質問觀眾是不是演出的一部分?時代運轉不斷,人呢?牆雖大,我們就此安心?還是,內心會有一絲躁動?在「文創」將表演藝術轉型為(僅)看似乎隨手可獲豐厚利潤及知名度的機制下,我們還有什麼必要實驗到底?說實,不一定有必要的,只是想提問一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