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2-01 22:17:42marco

高山嚮導--已列入國家考試

高山嚮導--已列入國家考試,本會共有3人通過檢定。
發表於 2007-01-08 @ 00:00:00 由 陳鈺郎
陳鈺郎 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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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九十五年登山嚮導員授證檢定簡章
一、宗旨:為提昇登山嚮導員之專業知能,以落實登山安全及山岳生態之保護。
二、依據: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登山嚮員授證辦法。
三、主辦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四、承辦單位:中華民國山岳協會
五、檢定級別:
(一)健行嚮導員
(二)攀登嚮導員
(三)山岳嚮導員
六、檢定報名資格:
(一)年滿二十歲以上者
(二)最近三個月內公立醫療院所體格檢查合格證明者
參加攀登嚮導員、山岳嚮導員檢定者體格檢查項目應包含血色素、肺
吐氣量、肺動脈壓三項
(三)有效期內急救員或水上救生員證書者
(四)具下列資格條件者
健行嚮導員:
1、 完成下列(1)及(2)二項各一條以上路線,經登山團體證明者。
(1)、三千公尺以上高山縱走路線
(A)北一段(南湖中央尖縱走)
(B)雪山西稜下志佳陽
(C)北三段(奇萊連峰或能高安東軍縱走)
(D)南一段(關山卑南主山縱走)
(E)其他難度相當於以上所列路線之攀登路
(2)、中級山攀登路線
(A)夫婦山縱走雪霧鬧山
(B)治茆山下雙龍瀑布
(C)江坡吉山
(D)其他難度相當於以上所列路線之攀登路線
2、累計參加七天以上之登山訓練,經登山團體證明者。
3、二年內由健行嚮導員級以上合格登山嚮導員指導,並擔任助理工作二次以上,經登山團體證明者。
攀登嚮導員:
1、完成下列(1)及(3)或(2)及(3)項路線,經登山團體證明者。
(1)以先鋒自由攀登方式達北美優勝美堤系統五.七級以上之攀登路線。
(2)溯溪級數第四級以上之攀登路線
(3)冰雪期三千公尺以上高山攀登活動最少二次
2、累計參加十四天以上之攀登訓練,經登山團體證明者。
2
3、二年內由攀登嚮導員級以上合格登山嚮導員指導並擔任助理工作二次以上,經登山團體證明者。
山岳嚮導員:
1、完成下一或二項路線,經登山團體證明者。
(1)冰雪期玉山北壁劍溝六條公認路線之任何一條。
(2)冰雪期奇萊連峰縱走。
2、累計參加十四天以上之冰雪地攀登訓練,經登山團體證明者。
3、二年內由合格山岳嚮導員指導並擔任助理工作二次以上,經登山團體證明者。
七、檢定報考級別:
(一)無持有體委會核發有效高山嚮導證者,只能報考檢定建行嚮導員。
(二)持有體委會核發有效高山嚮導證者,可報考各級登山嚮導員之檢定。
八、檢定方式、範圍及成績計算:
(一)分二試舉行
1.第一試:學科測驗。
2.第二試:術科測驗。
(二)檢定科目及範圍:
級別
檢定科目
健行嚮導員
登山與環境保護
登山計劃與領導統御
山野活動技巧
一般救援作業認識
攀登嚮導員
攀登環境認識與環境保護
岩攀技巧
溯溪技巧
雪地行進技巧
攀登場所救援作業認識
山岳嚮導員
冰雪地環境認識與環境保護
冰雪地活動技巧
冰雪岩混合地形攀登
冰河行進與雪崩認識
冰雪地救援作業認識
(三)成績計算
1.學科:以筆試測驗為之,成績採百分法計算,六十分為及格。
2.術科:以實作方式為之,由三位檢定人員,以合議方式評定。
九、報名相關規定:
(一)、參加檢定人員除要符合第六、七條之資格外,曾犯有經法院判決確定
之妨害性自主罪、殺人罪、傷害罪(屬過失犯者不在此限)、遺棄罪者不得報名參加檢定。
(二)、報名日期:自九十五年九月一日至九十五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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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方式:一律通訊報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及現場報名
均不受理)。
(四)、應繳費用及證明文件:
1.報名費:健行嚮導員貳仟元、攀登嚮導員參仟伍佰元、山岳嚮導員肆萬柒仟元。請至全省各郵局購買郵局匯票,匯票抬頭請書寫『中華民國山岳協會』。
2.報名表:請以正楷確實填妥各欄,親自簽名,貼上最近一年內之一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一張(請於照片背面書明姓名及擇考項目)。
3.應繳證件:詳如第六條之規定。
4.回郵信封二個,以寄發准考證、合格通知。
(五)、郵寄方式:以掛號信件將填妥之報名表、郵局匯票、體檢證明及其他各項證明文件寄至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185號10樓「中華民國山岳協會」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