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05 16:42:02marco
科技化服務業旗艦計畫-通信媒體領域之服務創新計畫
科技化服務業旗艦計畫-通信媒體領域之服務創新計畫
資料來源:經濟部
張貼時間:10-06 14:40
在科技快速發展的推波助瀾下,全球媒體已紛紛走向數位化,正式向世人宣告二十一世紀將是數位媒體的新紀元。而隨著這一波數位化的浪潮,各式數位媒體的創新應用服務亦已逐步問世。放眼世界各先進國家,莫不期待能掌握先機,利用此一龐大的市場商機,為國內帶來豐沛的經濟效益。
就我國政策推動而言,本局自民國80年11月起,便持續推動高畫質視訊工業發展計畫,同時為因應數位化、網路化的整合趨勢,達到「推動數位視訊工業發展」目標,因此於91年規劃推動「高畫質視訊多媒體工業發展五年計畫」,以帶動台灣數位視訊產業升級。此外,行政院國家資訊通信發展推動(NICI)小組於92年3月31日依行政院91年12月26日核定之「數位廣播電視產業整合實施計畫」,成立跨部會統籌機構「視訊整合指導小組」,並下設應用服務、平台傳輸、終端設備與綜合業務四個分組,分別由新聞局、交通部電信總局、經濟部工業局、行政院科技顧問組負責推動。94年6月1日,行政院為促進國內數位無線電視傳播產業發展,加速數位電視普及,更進一步核定了「數位無線電視發展條例草案」。依據該草案的規定,確立了我國數位電視機具體導入時程、依據「地面數位電視接收機之基本技術需求規範草案」進行商品檢測及貨物稅調降等三項重要政策方向。
另一方面,以目前我國數位電視產業發展情況來看,在地面無線電視方面,國內五家無線電視台已於2002年4月18日全島開播數位電視節目;在有線電視方面,台灣寬頻於2002年8月於台中推出數位電視服務,中嘉及東森於2002年10月於中、永和地區推出;在終端設備方面,根據韓國電子通信研究院(ETRI)的調查,預計2006年全球數位電視出貨台數將由2001年的208萬台,擴增至3,300萬台,市場規模可望由2001年的42億元,擴大至340億美元,而台灣方面現階段,數位Satellite、Cable、Terrestrial 之Set Top Box廠商之總產量,2002年達到二百萬台,至2006年預估將達到九百三十萬台,另外台灣數位電視產值於2006年預估將達到14.41億美元,數位電視機產量可達154萬台。
然而,數位電視的發展,絕不只是倚靠政府以政策協助建構系統環境或是硬體廠商提供平價終端設備就可以達成的,優質的節目與服務內容更是吸引觀眾邁入數位化不可或缺的重要誘因。有鑑於此,經濟部在九十五年度預計推出的科技化服務業旗艦計畫中,特別規劃了「通信媒體服務」計畫工作分項,並以「數位電視創新應用服務」為主題,由本局負責彙總主辦。希望在國內系統環境與硬體設備皆逐漸成熟的情況下,進一步加強開發服務內容的力道,使數位電視產業發展所需的各項要素都能齊備。
本計畫以政策性、可見性與代表性為原則。配合政府「挑戰2008-數位台灣」及「兩兆雙星」兩項政策推動重點,目標設定於協助計畫執行單位在數位電視平台上開創並落實各式創新應用服務,真正發揮數位電視高畫質、多媒體、雙向互動以及行動接收等媒體特性,不但提供社會大眾全新的視聽娛樂享受,也能帶動台灣數位電視接收設備、電視台、軟體、數位內容、多媒體、電視商務等產業,未來五年合計約新台幣1,500億以上的商機。
根據初步規劃,本局將要求計畫執行單位於計畫執行時限內,製播並提供包括高畫質電視節目(HDTV)、互動性電視節目(MHP)及其他應用服務如電視商務(T-Commerce)等,藉以讓視聽大眾直接感受到數位電視所引發的創新風貌與科技饗宴;另一方面,亦寄望高畫質互動節目的播出能快速帶動國內數位電視產業的蓬勃發展,有效實現數位時代電視產業的創新價值與經營績效。
由於本計畫將由經濟部提供計畫經費協助獲選接受輔導的業者,所以業者只需準備部份的配合經費,就有提升自身技術、發展創新服務及開拓新商機的機會。具體而言,本計畫可望為接受輔導的業者帶來如下效益:
一、 本計畫補助款之取得對公司有如及時雨,使各項節目與服務能由概念構想走向商品化。
二、 本計畫讓公司在研發投資上可擴大規模,並刺激公司加快腳步進行服務規劃,加速創新服務開發之完成。
三、 透過本計畫可有效建立公司核心技術及研發能量,並利於後續衍生服務之研發與投資。
四、 本計畫所設定之節目與服務開發成功後,對於吸引優秀人才投入產業助益甚大,進而強化核心競爭力。
五、 經由本計畫之執行,將促使相關產業上、中、下游業者共同合作,發揮綜效,穩定未來營運發展。
以上所述效益可顯示,本計畫運用政府資源,促成商業運轉,對於激發業者自我提昇、擘劃創新服務助益頗大。同時,計畫成果恰可填補國內數位電視產業發展長久以來一直最為缺乏的內容來源,使民眾在數位視訊服務需求上的滿足能真正實現,而對國家整體所產生之經濟效益亦能發揮顯著影響。
資料來源:經濟部
張貼時間:10-06 14:40
在科技快速發展的推波助瀾下,全球媒體已紛紛走向數位化,正式向世人宣告二十一世紀將是數位媒體的新紀元。而隨著這一波數位化的浪潮,各式數位媒體的創新應用服務亦已逐步問世。放眼世界各先進國家,莫不期待能掌握先機,利用此一龐大的市場商機,為國內帶來豐沛的經濟效益。
就我國政策推動而言,本局自民國80年11月起,便持續推動高畫質視訊工業發展計畫,同時為因應數位化、網路化的整合趨勢,達到「推動數位視訊工業發展」目標,因此於91年規劃推動「高畫質視訊多媒體工業發展五年計畫」,以帶動台灣數位視訊產業升級。此外,行政院國家資訊通信發展推動(NICI)小組於92年3月31日依行政院91年12月26日核定之「數位廣播電視產業整合實施計畫」,成立跨部會統籌機構「視訊整合指導小組」,並下設應用服務、平台傳輸、終端設備與綜合業務四個分組,分別由新聞局、交通部電信總局、經濟部工業局、行政院科技顧問組負責推動。94年6月1日,行政院為促進國內數位無線電視傳播產業發展,加速數位電視普及,更進一步核定了「數位無線電視發展條例草案」。依據該草案的規定,確立了我國數位電視機具體導入時程、依據「地面數位電視接收機之基本技術需求規範草案」進行商品檢測及貨物稅調降等三項重要政策方向。
另一方面,以目前我國數位電視產業發展情況來看,在地面無線電視方面,國內五家無線電視台已於2002年4月18日全島開播數位電視節目;在有線電視方面,台灣寬頻於2002年8月於台中推出數位電視服務,中嘉及東森於2002年10月於中、永和地區推出;在終端設備方面,根據韓國電子通信研究院(ETRI)的調查,預計2006年全球數位電視出貨台數將由2001年的208萬台,擴增至3,300萬台,市場規模可望由2001年的42億元,擴大至340億美元,而台灣方面現階段,數位Satellite、Cable、Terrestrial 之Set Top Box廠商之總產量,2002年達到二百萬台,至2006年預估將達到九百三十萬台,另外台灣數位電視產值於2006年預估將達到14.41億美元,數位電視機產量可達154萬台。
然而,數位電視的發展,絕不只是倚靠政府以政策協助建構系統環境或是硬體廠商提供平價終端設備就可以達成的,優質的節目與服務內容更是吸引觀眾邁入數位化不可或缺的重要誘因。有鑑於此,經濟部在九十五年度預計推出的科技化服務業旗艦計畫中,特別規劃了「通信媒體服務」計畫工作分項,並以「數位電視創新應用服務」為主題,由本局負責彙總主辦。希望在國內系統環境與硬體設備皆逐漸成熟的情況下,進一步加強開發服務內容的力道,使數位電視產業發展所需的各項要素都能齊備。
本計畫以政策性、可見性與代表性為原則。配合政府「挑戰2008-數位台灣」及「兩兆雙星」兩項政策推動重點,目標設定於協助計畫執行單位在數位電視平台上開創並落實各式創新應用服務,真正發揮數位電視高畫質、多媒體、雙向互動以及行動接收等媒體特性,不但提供社會大眾全新的視聽娛樂享受,也能帶動台灣數位電視接收設備、電視台、軟體、數位內容、多媒體、電視商務等產業,未來五年合計約新台幣1,500億以上的商機。
根據初步規劃,本局將要求計畫執行單位於計畫執行時限內,製播並提供包括高畫質電視節目(HDTV)、互動性電視節目(MHP)及其他應用服務如電視商務(T-Commerce)等,藉以讓視聽大眾直接感受到數位電視所引發的創新風貌與科技饗宴;另一方面,亦寄望高畫質互動節目的播出能快速帶動國內數位電視產業的蓬勃發展,有效實現數位時代電視產業的創新價值與經營績效。
由於本計畫將由經濟部提供計畫經費協助獲選接受輔導的業者,所以業者只需準備部份的配合經費,就有提升自身技術、發展創新服務及開拓新商機的機會。具體而言,本計畫可望為接受輔導的業者帶來如下效益:
一、 本計畫補助款之取得對公司有如及時雨,使各項節目與服務能由概念構想走向商品化。
二、 本計畫讓公司在研發投資上可擴大規模,並刺激公司加快腳步進行服務規劃,加速創新服務開發之完成。
三、 透過本計畫可有效建立公司核心技術及研發能量,並利於後續衍生服務之研發與投資。
四、 本計畫所設定之節目與服務開發成功後,對於吸引優秀人才投入產業助益甚大,進而強化核心競爭力。
五、 經由本計畫之執行,將促使相關產業上、中、下游業者共同合作,發揮綜效,穩定未來營運發展。
以上所述效益可顯示,本計畫運用政府資源,促成商業運轉,對於激發業者自我提昇、擘劃創新服務助益頗大。同時,計畫成果恰可填補國內數位電視產業發展長久以來一直最為缺乏的內容來源,使民眾在數位視訊服務需求上的滿足能真正實現,而對國家整體所產生之經濟效益亦能發揮顯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