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9-11 16:11:06marco

Kuro會員 判刑四個月 全世界首例 文/聯合新聞網

Kuro會員 判刑四個月 全世界首例 文/聯合新聞網

小P(P2P會員)有罪!台北地方法院昨(9)日一審判決,飛行網(Kuro)會員陳佳惠因共同連續擅自以重製的方式,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處以有期徒刑四個月、緩刑三年。
陳佳惠辯護律師陳鎮宏表示,這宗判決將是全世界P2P使用者,因侵害著作權被判刑事罪的首例。對消費者做這樣的判決很遺憾,將在繼續上訴。

70年次的陳佳惠高職畢業後,就在五分埔一家服飾店擔任門市銷售員,非常熱愛音樂,上班時間趁空檔透過電腦下載音樂。她以半年500元的方式加入KURO會員,總計下載歌曲900多首,沒有印製成光碟對外販售,也沒有任何前科紀錄。

陳鎮宏表示,陳佳惠僅下載音樂就被判有刑責,同理推斷,其他使用會員都涉嫌著作權法第91條第1款的規定,且國際上P2P著作權遭侵害都是民事罪,唯獨台灣、韓國受制美國301條款,侵害著作權有刑事責任。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局長蔡練生指出,網際網路無遠弗屆,網路上公開傳輸與重製他人著作,成立「合理使用」空間相當有限,成立侵權的可能性極高。

自從成大學生在網上下載音樂被抓後,國內現在已有20餘件小P被音樂著作團體控告的案件,陳佳惠是首件判刑的個案;國際間小P被訴案超過1.4萬件,美國也有9,000多件的小P訴訟案正在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