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4-18 12:51:34marco
勞保與就業險 兼職族不用重複保
勞保與就業險 兼職族不用重複保
<記者林燕翎/台北報導>
勞工如果到處兼職,應該如何投保?勞委會指出,如果勞工同時在兩家公司服
務,且兩家公司都是強制開辦勞保與就業保險的單位,勞工可以擇一參加勞保
與就業保險,不必重複投保。
<記者林燕翎/台北報導>
勞工如果到處兼職,應該如何投保?勞委會指出,如果勞工同時在兩家公司服
務,且兩家公司都是強制開辦勞保與就業保險的單位,勞工可以擇一參加勞保
與就業保險,不必重複投保。
就業保險法實施後,15歲以上、60歲以下的本國籍受僱勞工,不分公司規模,
都必須強制參加就業保險,勞工每月應自行負擔兩成的就業保險保費。
至於勞保強制開辦對象,必須是受僱勞工五人以上的事業單位,勞保與就業保
險兩者強制投保對象不同。
勞委會指出,如果勞工在同一家公司服務,而且公司人數超過五人,雇主就需
幫勞工投保勞保及就業保險,並由雇主負擔七成保費、勞工負擔兩成、政府負
擔一成。
到處兼差的勞工,因為服務的公司不只一家,為避免增加勞工的保險費負擔,
勞工可選擇其中一家,由雇主投保勞保及就業保險即可,不需重複投保。
如果勞工是服務於四人以下的公司,因為不屬於勞保的強制投保範圍,勞工可
自願參加勞保,不過,雇主一定得幫勞工投保就業保險。
勞委會強調,參加就業保險,失業時才可領取失業給付,就是俗稱的失業救濟
金,失業給付依照勞保月投保薪資的六成計算,例如勞工投保薪資為3萬300元
,未來如果失業,每月可領取1萬8,180元的失業給付,最長可領六個月。
【2005/04/15/經濟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