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16 00:07:36marco

出租這一行

出租這一行

在美國到處都可以看到標示:「出租汽車」(rent-a-car),只要你攜帶駕駛執照及信用卡,就可以租一輛拉風的汽車來開。而「出租房間」(rent-a-room)或「出租房屋」(rent-a-house)的廣告也隨處可見。

  但其他各行各業也都可以承租,比較奇特有趣的如下:

  「出租神父」(rent-a-priest):假使在假日裡要結婚,為了掙取時間,乾脆去租一個神父來見證。或有人突然想在聖誕節前懺悔,都可以花錢租個神父來完成心願。

  「出租電腦顧問」(rent-a-geek):如果有任何電腦方面的問題,可上網找這些高手到府服務。

「出租破車」(rent-a-wreck):專門出租便宜的二手汽車、旅行車或卡車。



        





         

「出租財務長」(rent-a-controller):如同僱用一名臨時會計或財務,幫忙公司整理報表及帳務,檢查預算及財測等相關問題。
  在電影《驚天動地六十秒》中出現的“rent-a-cop”,這可不是出租警察,因為警察是公僕,不能出租的。這個字是「出租私人保全人員」(private security)之意。

另外還有「出租自行車」(rent-a-bike),在賭城拉斯維加斯有幾家“Rent-a-Vette”公司專門出租跑車、轎車等高級車種,Vette 原指美國製造生產的一種高級跑車 Corvet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