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14 01:22:17marco
租稅優惠,台灣最凱?!
租稅優惠,台灣最凱?!
王信人 財政部官員說,「韓國、新加坡、美國等其他國家對個別業者的獎勵都有期限,到期後就停止免稅,公司開始要繳稅,而我國卻不同,獎勵不以一次為限,有些廠商10幾年來根本沒有繳過什麼稅,很不公平。」
我國促產條例的獎勵到底是過頭還是不足?財政部和經濟部看法很不一樣。經濟部認為我國租稅獎勵措施和國外相比,並不優渥;財政部對此表示不同意,財政部高層表示,「國際比較,我國是最優渥」,二者的看法差異相當大。
■國外多採事業別獎勵方式,
對特定事業有優惠期限
財政部官員表示,「因為我國是計畫別獎勵,只要是新增資擴廠都可以一直租稅減免下去,有一些大型高科技公司已經10幾年都沒有繳稅,畢不了業;而國外多採取事業別獎勵方式,對特定事業有獎勵的期限,屆滿後就畢業。」
財政部稅制會官員表示,「和國際上、韓國、日本、及其他東南亞國家比,其他國家最多是被投資公司有幾年免稅優惠,但是我國特有公司可以選擇5年免稅或是股東投資抵減二選一,是其他國家所沒有的措施。選擇『股東投資抵減』股東可以享受投資抵減,個人股東可以減免租稅是其他國家所沒有的優惠,這是獎勵投資條例留下來的慣例,本來在實施二稅合一,營所稅可以抵減個人綜合所得稅時就該拿掉,後來卻又放進來,形成雙重優惠。」
■減少租稅收入,
可增加投資創造更多稅收
財政部高層表示,「屬於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的公司,可以選擇股東投資抵減或是5年免稅,又可以搭配功能別獎勵,雙重獎勵。比如高科技公司營所稅,可以在功能別獎勵下,如研發、人才培訓、貧瘠地區投資、自動化設備等等的投資,享受抵減,不用繳稅;公司階段因為沒有繳稅,盈餘很高,發給股東的盈餘股票股利,屬於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的公司可以選擇股東抵減,則大股東、老闆可以用股東投資抵減,個人不用繳個人綜所稅,法人股東也可以抵減營所稅。」社會上財富集中在少數人手裡,租稅難以發揮累進效果。
稅制會官員又說,「有些國家實施租稅優惠是因為他們沒有二稅合一,但我國為了消除重複課稅採行二稅合一。美國沒有二稅合一;韓國的二稅合一是股利所得的19%可以扣抵,但我國是全部可以扣抵,而美國和韓國也都有最低稅負制。」
供給面經濟學認為,政府減少租稅收入,可以增加投資,創造更多的稅收。但是財政部長林全對我國租稅減免有不同於供給面經濟學的解釋,他說,「如果沒有租稅獎勵全部的投資是100元,政府為了誘發10元的新投資,達到1 10元的投資總額,結果要給所有110元的投資都租稅減免的獎勵,而不是只對這新增10元的租稅減免獎勵,長期下來,我國促產條例一年損失500億稅收,已是失控情況,必須檢討。」
安侯會計師事務所副總經理陳嘉宜會計師表示,「有些國家的租稅優惠是可以個別談,例如泰國和韓國的政府會和個別大投資案的廠商談一個租稅優惠;我國因為怕圖利個人,法律訂得比較標準化,只要放寬一個條款,則該群組內的所有公司都可以享受租稅減免優惠,所以範圍比較大,稅收損失可能比較多。」
■獎勵要看產業特性,
須從多重管道著手
陳嘉宜從國際租稅分析,她說,「租稅優惠比較要看國家,新加坡和香港重視金融業,我國較重視製造業,所以我國最好要和產業競爭的韓國相比。大陸因為不分技術高階、低階都給優惠,我國因為要產業升級,只針對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和功能別投資獎勵,不能一起比較。」
陳嘉宜並說,「獎勵要看產業特性,舉例,兩兆雙星中的LCD,因為上下游產業關聯很深,韓國給予很多優惠,又有產業群聚效果,如果台灣沒有5年免稅,則國際上的LCD業者可能不會來台灣,而選擇韓國。」
由於直接的租稅減免會侵蝕稅基,且在國際貿易上形成不公平競爭,所以WTO有一些規範。政大經濟系教授黃仁德表示,「國際上一般是對有重大外部性、產業關聯效果大、有重大風險存在的投資等等,政府給予輔導和租稅優惠」;「該畢業的產業就該讓他畢業,不能長期享受減免」。但是黃仁德也提醒說,「稅負是國際投資的考慮因素之一,我國因為投資環境不好,如果再取消租稅獎勵,外商更不會來投資,就像女孩子如果條件好,沒有嫁妝也沒有關係,如果條件不好,可能要配嫁妝,租稅減免是是嫁妝。」
財政部高層則表示,「要提高投資誘因必須從多重管道著手,而非只重於租稅減免,我國已經減稅減過頭,是該檢討的時候了。」
王信人 財政部官員說,「韓國、新加坡、美國等其他國家對個別業者的獎勵都有期限,到期後就停止免稅,公司開始要繳稅,而我國卻不同,獎勵不以一次為限,有些廠商10幾年來根本沒有繳過什麼稅,很不公平。」
我國促產條例的獎勵到底是過頭還是不足?財政部和經濟部看法很不一樣。經濟部認為我國租稅獎勵措施和國外相比,並不優渥;財政部對此表示不同意,財政部高層表示,「國際比較,我國是最優渥」,二者的看法差異相當大。
■國外多採事業別獎勵方式,
對特定事業有優惠期限
財政部官員表示,「因為我國是計畫別獎勵,只要是新增資擴廠都可以一直租稅減免下去,有一些大型高科技公司已經10幾年都沒有繳稅,畢不了業;而國外多採取事業別獎勵方式,對特定事業有獎勵的期限,屆滿後就畢業。」
財政部稅制會官員表示,「和國際上、韓國、日本、及其他東南亞國家比,其他國家最多是被投資公司有幾年免稅優惠,但是我國特有公司可以選擇5年免稅或是股東投資抵減二選一,是其他國家所沒有的措施。選擇『股東投資抵減』股東可以享受投資抵減,個人股東可以減免租稅是其他國家所沒有的優惠,這是獎勵投資條例留下來的慣例,本來在實施二稅合一,營所稅可以抵減個人綜合所得稅時就該拿掉,後來卻又放進來,形成雙重優惠。」
■減少租稅收入,
可增加投資創造更多稅收
財政部高層表示,「屬於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的公司,可以選擇股東投資抵減或是5年免稅,又可以搭配功能別獎勵,雙重獎勵。比如高科技公司營所稅,可以在功能別獎勵下,如研發、人才培訓、貧瘠地區投資、自動化設備等等的投資,享受抵減,不用繳稅;公司階段因為沒有繳稅,盈餘很高,發給股東的盈餘股票股利,屬於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的公司可以選擇股東抵減,則大股東、老闆可以用股東投資抵減,個人不用繳個人綜所稅,法人股東也可以抵減營所稅。」社會上財富集中在少數人手裡,租稅難以發揮累進效果。
稅制會官員又說,「有些國家實施租稅優惠是因為他們沒有二稅合一,但我國為了消除重複課稅採行二稅合一。美國沒有二稅合一;韓國的二稅合一是股利所得的19%可以扣抵,但我國是全部可以扣抵,而美國和韓國也都有最低稅負制。」
供給面經濟學認為,政府減少租稅收入,可以增加投資,創造更多的稅收。但是財政部長林全對我國租稅減免有不同於供給面經濟學的解釋,他說,「如果沒有租稅獎勵全部的投資是100元,政府為了誘發10元的新投資,達到1 10元的投資總額,結果要給所有110元的投資都租稅減免的獎勵,而不是只對這新增10元的租稅減免獎勵,長期下來,我國促產條例一年損失500億稅收,已是失控情況,必須檢討。」
安侯會計師事務所副總經理陳嘉宜會計師表示,「有些國家的租稅優惠是可以個別談,例如泰國和韓國的政府會和個別大投資案的廠商談一個租稅優惠;我國因為怕圖利個人,法律訂得比較標準化,只要放寬一個條款,則該群組內的所有公司都可以享受租稅減免優惠,所以範圍比較大,稅收損失可能比較多。」
■獎勵要看產業特性,
須從多重管道著手
陳嘉宜從國際租稅分析,她說,「租稅優惠比較要看國家,新加坡和香港重視金融業,我國較重視製造業,所以我國最好要和產業競爭的韓國相比。大陸因為不分技術高階、低階都給優惠,我國因為要產業升級,只針對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和功能別投資獎勵,不能一起比較。」
陳嘉宜並說,「獎勵要看產業特性,舉例,兩兆雙星中的LCD,因為上下游產業關聯很深,韓國給予很多優惠,又有產業群聚效果,如果台灣沒有5年免稅,則國際上的LCD業者可能不會來台灣,而選擇韓國。」
由於直接的租稅減免會侵蝕稅基,且在國際貿易上形成不公平競爭,所以WTO有一些規範。政大經濟系教授黃仁德表示,「國際上一般是對有重大外部性、產業關聯效果大、有重大風險存在的投資等等,政府給予輔導和租稅優惠」;「該畢業的產業就該讓他畢業,不能長期享受減免」。但是黃仁德也提醒說,「稅負是國際投資的考慮因素之一,我國因為投資環境不好,如果再取消租稅獎勵,外商更不會來投資,就像女孩子如果條件好,沒有嫁妝也沒有關係,如果條件不好,可能要配嫁妝,租稅減免是是嫁妝。」
財政部高層則表示,「要提高投資誘因必須從多重管道著手,而非只重於租稅減免,我國已經減稅減過頭,是該檢討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