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05 22:40:11☆mm_+

☆ 好問題ˇ 有興趣的 回答吧!!

是一起實際的案例
雖然沒有任何媒體發布過...

各位所扮演的
是1位鬥毆事件的目擊者
地點是在你所念的高中
你班上的教室
案發時間是AM10:06
正值下課時間(AM10:00~AM10:10)
你正在發某次小考的考券
目前手上還有15張沒發下去
講桌上有座位表
教室裡只有你與1位同學
其他人在別班教室和走廊上
距離你教室最近的辦公室
是教務處
這個時候
裡面至少有3名孔武有力的男教職員
且教務主任也在辦公室內
這時候
有位不認識的同學
用不透明的東西包住頭
(當然有挖2個小洞讓眼睛能看到外面啦...)
抓起教室的那位同學狠揍
課桌椅在扭打中東倒西歪
此時你站在講台上的講桌後面
拿著15張考券
教室旁邊的走廊
有超過40名學生在圍觀
被揍的同學掙扎著逃出教室
口中高喊救命
揍人的同學立刻追出去
事後在場圍觀的同學
有些被記小過
原因是沒有去找教官來
少部分被記大過
因為他們在走廊上喊加油!打扁他!

你是距離案發現場最近的目擊者
走廊上的同學
100%有看到你站在講台上
那麼
你此時必須製造出完美的不在場證明
使所有人都相信你
而沒有任何懷疑
必須把行動的時間也算進去
因為思考跟行動的時間加起來
只有4分鐘而已...
因為4分鐘後就上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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ㄨ鴻欸? 2007-11-06 21:27:24

簡單 ..

我什麼都沒看到 ..

°+晴時多雨﹐ 2007-11-05 23:09:38

補充:
應該說是
沒有時間去跟老師說 然而我也沒有在那邊加油添醋

°+晴時多雨﹐ 2007-11-05 22:56:10

此時,
我會將手中的15張考卷灑落一地,
彎下腰,撿起.

問我為何這樣呢?
因為接近上課時間,
我必須要將考卷發好,這是我的職責,
而走廊上的那群學生,
的確有看到我在講台上,
不過,只在想要趕快發完考卷,
所以,我在撿考卷,
我根本沒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