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04 16:11:40陳小花

「102年度本市公有批發市場暨超市建物及設施養護修繕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採購案招標公告

「102年度本市公有批發市場暨超市建物及設施養護修繕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採購案招標公告

2013-01-04 00:00:00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公告日:102/01/03
[機關名稱]臺北市市場處
[標案名稱]「102年度本市公有批發市場暨超市建物及設施養護修繕工程」委託設計監造
[標案案號]102W11
[機關代碼]3.79.67.1
[單位名稱]臺北市市場處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3樓
[聯絡人]工程科-李忠山-分機2305
[聯絡電話](02)23415241分機2015
[傳真號碼](02)23560821
[招標狀態]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傳輸次數]01
[標的分類代碼及名稱]8672工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預算金額]3,811,091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是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否
[後續擴充]否
[本案是否可能遲延付款]否
[決標方式]準用最有利標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公告日]102/01/03
[是否複數決標]否
[是否訂有底價]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否
[是否屬統包]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本案非屬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規定應實施技師簽證之公共工程,無須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否
[辦理方式]自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
[機關文件費]5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市市場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3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新臺幣100元(郵購者請以郵政匯票郵寄本處,受款人:臺北市市場處,並註明欲購工程名稱或公告代號,另加附回郵郵資新臺幣15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否
[截止投標時間]102/01/16 17:00
[開標時間]102/01/17 09:30
[開標地點]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3樓(第三會議室)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10074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3樓(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否
[是否屬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產品或勞務]否
[履約地點]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詳契約第7條
[是否受機關補助]否
[是否刊登公報]是
[是否含特別預算]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是
[歸屬計畫類別]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廠商資格摘要]國內廠商: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1廠商信用之證明。【必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
[附加說明](1)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已人工領標或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
(2)廠商電子領標請至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開標是日辦理廠商資格審查,評選時間地點本機關另行通知。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本案訂底價決標後公告底價.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審標.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2年1月8日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2年1月15日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預定決標日期:擇優勝廠商依優勝序位議價後決標(預定102年1月31日前辦理決標).本案無給付預付款.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百分之5計算.保固保證金額度:各案工程服務酬金百分之3計算.本標的不辦理初驗。履約地點:本處指定之市場。
(3)施工費預算6400萬8,937元,設計監造服務費預算為381萬1,091元(5.95%),其中設計及監造費用各佔50%。
(4)投標書應填妥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後,分別置入各份服務建議書內一併裝訂投遞。
(5)本採購案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倘預算未獲法定程序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後致預算金額底於保留流決標金額,廠商不得就此部分請求補償或賠償,另得標廠商應於本機關同意後,使得履約。未遵守本約定而衍生損失者,本機關不負賠償責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北市市場處
[申訴受理單位]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低層棟、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本文出處:http://tcgwww.taipei.gov.tw/ct.asp?xItem=41787601&ctNode=5156&mp=100001

新聞來源:台北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