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03 20:45:11陳小花
金管會:業者所提不符會計原則
金管會:業者所提不符會計原則
2013-01-03 20:32:33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013年1月3日電
金管會表示,有業者提出提存的備抵呆帳方式等,金管會已經回覆,這不符合會計原則。
媒體報導,業者向金管會提出,所提存的備抵呆帳可考慮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方式取代呆帳費用,如此一來就不影響當期損益。
金管會表示,第一類放款提存達1%,是主管機關的監理最低要求,依據會計原則,要認列呆帳費用處理,不採取其他方式處理。
金管會要求,今年起3年內銀行的第一類放款(正常放款)提存率(備抵呆帳)必須從0.5%,調高到1%。
新聞來源:中央商情
2013-01-03 20:32:33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013年1月3日電
金管會表示,有業者提出提存的備抵呆帳方式等,金管會已經回覆,這不符合會計原則。
媒體報導,業者向金管會提出,所提存的備抵呆帳可考慮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方式取代呆帳費用,如此一來就不影響當期損益。
金管會表示,第一類放款提存達1%,是主管機關的監理最低要求,依據會計原則,要認列呆帳費用處理,不採取其他方式處理。
金管會要求,今年起3年內銀行的第一類放款(正常放款)提存率(備抵呆帳)必須從0.5%,調高到1%。
新聞來源:中央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