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03 18:22:02陳小花

101年法規鬆綁總檢討

101年法規鬆綁總檢討

2013-01-03 08:00:00

法規鬆綁與調適是當前政府施政的重點之一,經建會日前向行政院提報「法規鬆綁與調適辦理情形」,對去年一整年各機關推動法規鬆綁的進展進行檢討,並就長期鬆綁運作機制提出建議,以偕同各部會共同推動。
陳冲院長在政務會談聽取經建會報告後,肯定各部會持續推動法制改革,帶動各項經貿國際評比排名上升,101年的國際重要七大經貿評比均達成全球前20名的目標,院長特別表示嘉許;同時也指示經建會進一步強化法規鬆綁建言平台功能,以擴大各機關法規鬆綁幅度。院長並期勉各機關,推動法規鬆綁應兼顧法規合理性,法律規定除明確、清楚、透明化外,更需方便查詢及瞭解,以提供友善的經商投資環境。
在去年法規鬆綁進展方面,經建會除透過建言平台協調各機關進行法制調整外,歸納各機關主要領域鬆綁議題包括:
一、 便利人員進出:為促進延攬國際高階人才,放寬具永久居留資格外籍高階人士每年在臺居留期間,並鬆綁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永久居留規定。另為暢通企業對外攬才管道,調降僑外畢業生在臺工作薪資門檻並免除工作經驗,並提供優秀僑外生畢業後在國內產業界實習之機會。而在促進兩岸人才交流方面,除便利大陸商務及專業人才來臺,亦放寬大陸產業科技人士來臺停留期間,以創造兩岸間更多經貿商機。
二、 活絡金融市場:在鼓勵臺商回臺投資方面,放寬臺商回臺上市限制,取消陸資持股30%以上企業不得申請第一上市(櫃)規定。另鼓勵保險業資金投入國內經濟發展,放寬保險業投資公共建設比例上限,提高至實收資本額的35%。此外,為擴大兩岸金融往來,開放商業銀行及工業銀行投資大陸政府及公司發行之有價證券;國內公開發行公司得發行人民幣債券;允許OBU之間得互相存放或拆借人民幣;開放金控公司、銀行之子公司投資大陸地區創業投資公司及小額貸款公司。
三、 吸引外人投資:推動廢除行之有年的外國公司認許制度,以利外國企業在臺營運;簡化僑外投資審查制度,將由「事前核准」簡化為「原則事後申報,例外事前核准」。此外,檢討僑外投資負面表列,業別項目屬「須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及「涉及專業技術人員」者,無須再列入;有股權比例限制之業別項目持續檢討放寬,展現我國營造友善外人投資環境之決心。
四、 促進服務業發展:開放大陸地區人民以健檢、醫美申請來臺,以促進觀光醫療產業發展;開放電視置入行銷及贊助,鬆綁廣播電視釋照程序,延長廣播、電視執照效期,活化媒體產業營運。另放寬外國公民申辦行動電話門號的審查文件;鬆綁娛樂漁業漁船配額管理,以提升觀光及娛樂發展。
五、 提升行政效能:簡化出口貨物結關程序,減輕業者關務程序負擔;建立擔保額度內按月彙報制度、簡化重整保稅貨物進出倉申報手續及審核作業,以營造優質保稅貨物通關環境。簡化沖退原料稅之申請,由原先以人工作業方式辦理,除得以電子方式申請外,並由財政部會同經濟部整併作業流程改以電腦作業取代人工,以提升退稅之行政效率。
六、 強化國際競爭力:建置線上開辦企業網站,目前利用網路申辦件數已達3萬件以上;改革建築許可申辦程序,臺北市5層以下建築透過單一窗口作業,從全球127名躍升至第9名。我國多項國際競爭力排名均呈現向上攀升的趨勢,主要原因之一即是近4年來推動相關經商法制改革的成果普遍獲得國際認可。
經建會表示,今(102)年法規鬆綁推動重點,一是落實法規鬆綁作業的資訊化,擴增現行「法規鬆綁建言平臺」網站功能,全面吸納各界建言,做為各領域法規鬆綁方向之辦理依據。二是法規鬆綁的制度化,經建會正研擬要點報院,將建立行政院協調管考之標準化程序,並強化部會主動檢討與跨部會協調機制。三是依照國際趨勢強化法規品質,優先辦理法規影響評估之相關訓練與能力建構,以協助各機關充實目前法律案之法規影響評估作業,以更為精密的立法程序,促進我國法制之全球接軌,奠定日後在國際經貿合作的交流基礎。

本文出處:http://www.cepd.gov.tw/m1.aspx?sNo=0018310

新聞來源:經建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