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28 10:33:02陳小花

遊戲軟體應依法分級,以避免違法受罰

遊戲軟體應依法分級,以避免違法受罰

2012-12-28 00:00:00

自102年1月1日起,未依「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標示分級的遊戲,發行、代理或通路商將會被處以3萬元到50萬元不等的罰鍰!
依據101年5月29日公告的「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規定,任何載具上之遊戲,包括近年來盛行之平板電腦或手機APP遊戲在發行或上架前,都必須依遊戲內容所呈現的裸露、暴力等程度標示普遍級、保護級、輔導十二歲級、輔導十五歲級或限制級等五個級別。遊戲發行或代理商,在遊戲上市前應將分級資訊標示在產品包裝或網站,並將分級資訊登錄在「遊戲軟體分級查詢網」,供各界查詢。遊戲通路商於遊戲上架前,應確認標示內容才能上架;限制級遊戲應專區陳列,並禁止販售給未滿18歲的兒童及少年。若有違反,一經主管機關通知,必須立即配合改正或下架,否則將處以罰鍰。
經濟部工業局呼籲業者,仍未符合分級的遊戲軟體請立即改善,以免受罰。同時請家長及消費者在購買時,應依據使用者的年齡購買及使用適齡的遊戲軟體,並注意分級標示。中央及各地方主管機關會加強稽查,民眾也可以向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提出檢舉,以共同建立清新健康的遊戲環境。
(工業局檢舉專線:02-2579-1352)

聯絡單位:工業局電子資訊組
聯絡單位連絡人:謝戎峰(科長)
聯絡單位電話:02-27541255分機2241、行動電話:0928-849505
聯絡單位E-MAIL:lfshieh@moeaidb.gov.tw

本文出處:http://www.moea.gov.tw:80/Mns/populace/news/News.aspx?kind=1&menu_id=40&news_id=28936

新聞來源:經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