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22 11:40:17陳小花

屏東縣政府地政處表示,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請鄉鎮公所12月31日前提報

屏東縣政府地政處表示,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請鄉鎮公所12月31日前提報

2012-12-22 11:06:50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2122211:06:28

屏東縣政府地政處表示,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計畫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推動之農村再生計畫均以改善農村生活環境為目的,為使2計畫結合辦理達加乘之效果,促進農村永續發展及活化再生,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訂有「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六年(98-103年度)示範計畫」,其勘選地區以已完成農村再生4個階段培根訓練之農村社區為優先。

依本計畫辦理重劃之各項規劃、設計及基本設施費係由中央與地方政府全額負擔,土地所有權人僅需負擔用地及地上物拆遷補償費。有關103年度先期規劃地區,屏東縣政府業已函請各鄉(鎮)公所於101年12月31日前提報,期待在各方配合努力下,共創農村社區美景。

新聞來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