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04 22:22:55愛是恆久的神智不清

理由

幾週前我登記了申請介聘。

登記了,意味「可以申請」,但不一定要申請。

事實上,我覺得自己沒有非離開這裡的理由。

抱著試試看的心理,如果到了一個沒有比較好的環境,接下來的日子,恐怕會過得比現在更不快樂吧!

但是,當我開始有想要回台北的念頭時,我發現自己也會慢慢地去感受台北的優點。

 踩著台北的陽光,走在台北的街頭,就莫名有種滿足與感動。在花蓮,除非走到戶外,否則是較少散一下午的步的,只是偏偏我又不太喜歡刻意去爬山之類,散步對我而言是悠閒且不需有目的的, 旁邊的人來來去去,但是我走在這條路上,走著自己的路,感覺在自己的世界裡,但又不是,我是在這個世界裡為自己留了一個空間,透過這個空間裡我可以看到外界,我不是脫離的....大概很難懂吧,但我愛這種感覺。

想到以前心情不好時,最常做的事,就是不斷的走路走路了.....          

 

 但只就這個理由,是不是又太薄弱了呢?...............................?